周五(2月20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以6比3的结果维持下级法院裁决,认定美国总统特朗普援引《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实施关税政策超出了其法定权限。
法院认为,如果允许总统依据该法单方面征收关税,将侵犯国会的专属立法权,并违反所谓的“重大问题原则”。
首席大法官Roberts强调,总统如果要行使如此重大的权力,必须“指出明确的国会授权”。但在本案中,“他做不到。”
联邦法院的裁决惹恼了特朗普。裁决后,特朗普临时召开新闻发布会。特朗普说,最高法院的裁决“无关紧要”,因为该决定只是剥夺了他根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征收关税的权利,“我们还有强有力的替代方案。”
美国总统特朗普表示,他将签署一项命令,依据美国《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在目前已经征收的常规关税基础上,额外对全球输美商品加征10%的关税。
该法条规定,当“大量和严重的美国国际收支赤字”或美元面临“迫在眉睫的重大贬值风险”时,总统可对进口商品征收最高达15%的关税,或实施数量限制(如进口配额)。
特朗普当天还在社交媒体发文,称美国所有以“国家安全”为由征收的关税以及根据《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和《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征收的关税将继续有效。
另外,特朗普在记者会上承认,最高法院裁决将引发一场旷日持久的法律缠斗,关于联邦政府是否必须向美国企业退返数以十亿美元计的关税税款,可能“要打五年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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