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之托·重于泰山”
〇1
刑辩律师都是在助纣为虐吗?
真的有这种误解。
在一些人看来,既然犯罪嫌疑人涉及犯罪,这个人就是罪大恶极的坏蛋。而刑辩律师帮他们打官司、辩护,就是在帮助一群坏人,助纣为虐。
所以在他们看来,刑辩律师也是不可饶恕的,会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其实这绝对是一种误会或者误解。是对刑辩律师、刑事辩护这份工作的误解,也是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身份的误解。
简单来说,这是一种对律师这份工作以及被告人身份的双重误解,才导致出现了上述困惑。
〇2
我们可以从两个问题来分析一下,大概就明白了:
1.辩护律师的工作问题
2.被告人的身份问题
第一、辩护律师的工作
既然法律规定了这份工作,作为律师帮助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辩护、提供法律咨询,就是法律赋予的权利。
![]()
而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获得律师辩护权也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是谁也不能剥夺的。
更何况,按照现有法律规定,如果被告人没有委托律师,法院也没有指派法律援助律师,这个案件在程序上就是有重大问题的。
如果判得比较重,当事人选择上诉,二审法院是可以依这个理由,也就是他没有获得律师辩护权这个理由,来发回重审的。
这就属于一个重大的程序瑕疵问题。
由这个问题可以看出,辩护律师帮犯罪嫌疑人辩护,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义务。如果这种情况得不到落实,恰恰说明我们法治中国的建设还有很大的距离。
所以,辩护律师的工作是没有问题的。
只有把这个事情落实到位,才能显示出来我们法治建设做得比较到位。
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律师帮被告人辩护绝对不是助纣为虐,而是合理合法地履行职责。
第二、被告人的身份问题
是不是只要涉嫌犯罪,这个人就必然是罪犯呢?是不是只要是罪犯,定性为罪犯之后,就必然是罪大恶极的呢?
其实这两个问题的答案都是不确定的,都是存在一定问题的。
比如,涉嫌犯罪并不一定必然就是罪犯。
因为有很多人涉嫌犯罪,最后经过办案单位的一再审查,最终确定这个人是无罪的,是清白的。
或者还有一些人是被诬告陷害的,那么他虽然涉嫌犯罪了,但是最终确定他是清白的、无罪的,那这个人根本就不是罪犯。
另外,即便已经确定是罪犯了,或者已经定罪量刑了,比如判了十年八年的有期徒刑,甚至判了无期徒刑……那么这个人也不见得就是罪大恶极的。
毕竟有些罪犯,他虽然犯罪了,但是这个人品很好、很正直,平时经常帮助人,只不过一不小心走上了犯罪道路,或者是在一种极端的情况下被刺激之后,比如说杀人了。
那你说,这个人究竟是好人还是坏人?不好下结论。
或许有很多罪犯,他实质上、本质上并不坏,而且现实中很多没有涉及犯罪的人,他也不见得是好人。不少人尽管没有犯罪,他却是个人渣,比那些罪犯还差劲。
所以这里面是有两面性的,不是必然的。
〇3
经过上面两个问题的分析,可以看出,辩护律师只是一份工作。
他在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的时候,只是履行职责,而且这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不见得必然是坏人。
所以说,“辩护律师帮人辩护就是助纣为虐”这个结论完全不能成立。
作者:
九章刑辩创始人;
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
亳州律协·刑委会主任,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谯城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联系:①③⑧ ⑤⑥⑤② ⑥⑥①⑥!……
免责声明:
本号所有非原创资料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研究使用,不作商业用途,若侵犯您的权益,请留言联系处理。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