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一根鞭炮炸响的背后,远不只是热闹那么简单。春节刚过,国务院安委办就拉响了警报,点名江苏东海和湖北宜城的两起爆竹炸伤事故,开了一场不算寻常的紧急视频会。别以为这只是老生常谈——贴标语、拍照片、搞搞形式主义,这些套路,这次被点名批评了。上面直接要求:以后每个乡镇的烟花爆竹零售点,都得有人专门盯着。一家店配一个人,哪怕是居民楼下那个不起眼的小卖部,也要有人管。
过去检查什么?无非是看看店家有没有许可证,货是不是码得整齐。现在思路变了,重心挪到了放炮的人身上。比如,有人在店门口百米内点鞭炮,在高楼下试放,或者在商场门口随便点火,这些统统成了检查的重点。卖没卖合规,已经不是唯一标准,谁点、怎么点,才是麻烦的源头。偏偏,这才是最难管的环节。
说白了,过去有多少检查,都是“听听汇报、拍拍照”,甚至有些地方流于走过场。现在不行了,要求检查组必须下到最底层,实地去转、去看、去问,年底还要考核,谁混事谁背锅。省、市、县三级都得抽人,专门盯着那些“下店上宅”的危险商铺——楼下卖烟花,楼上住人。真要出事,后果比想象的严重得多。这种格局,在小城市尤其常见,监管却一直跟不上,执法人手也不够,成了不折不扣的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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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的监管,还把网格员、志愿者、执法队员拧成一股绳。碰上不合规的,先劝;劝不动就上报。看起来像是“人多好办事”,其实是想把这股子人力变成制度常态。毕竟,光靠几个干部,根本跑不过来。让更多普通人参与,或许才是治本之道。
技术层面也有无奈。摄像头是装了,智能识别也有,可爆竹响一下就没了,系统反应过来时,啥都晚了。更难的是文化上的惯性。谁家过年不过个节,图个吉利?有的镇子干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大家都心照不宣。还有商家为了多卖点货,怂恿顾客在门口“试一发”,你放得欢,他卖得多,形成了越放越买的怪圈。
法律层面更尴尬。比如隔壁人放炮炸伤了你,店主要不要负责?没有明文规定,大家只能互相劝两句,遇上真事儿也只能“和稀泥”。更别提全国还有28个省份还在卖鞭炮,春节刚过,工厂复工,风险就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
这次会议还专门点了矿山和化工厂,说得很直白:别带着问题生产,这个节点最容易出事。谁松懈,谁吃亏。其实话说回来,烟花爆竹的风险早就不是新闻。可为什么年年讲,年年出事?管得住卖,管不住点,制度、文化、法律三道坎,哪一道都不轻松。
这事,不是谁贴几个提醒标语就能解决的。眼下的做法,像是用尽全力堵住那道口子。可只要“图吉利”这根弦还在,谁都知道,风险不会真的消失。至于怎么管得住人心——恐怕比盯住鞭炮本身,还要难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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