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部署烟花爆竹
全链条安全监管和事故防范
严格落实八项硬措施
春节期间,外地接连发生烟花爆竹零售店爆燃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教训十分惨痛。市领导要求,各县区要深刻汲取烟花爆竹事故教训,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切实落细落实落到位。
蚌埠市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全面强化烟花爆竹全链条安全监管和事故防范工作的紧急提示,要求深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对辖区内所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经营点进行了全面的“地毯式”排查,落实属地监管和排查责任。要强化燃放安全风险管控,切实加强零售店(点)周边安全管控,严肃查处违规燃放行为。同时聚焦民俗活动等重点时段,以及文旅文创聚集区等重点区域,采取强化治安巡逻等多种措施,依法制止和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要深化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督促推动基层单位突出闲置废弃厂房、仓库、学校、养殖场等场所,综合运用大数据分析、网格化管理等方式,开展全方位动态排查,严查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要强化宣传教育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即刻行动、狠抓落实,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按照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办及市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最新工作要求,各县区务必高度重视、立即行动,压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和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强化零售店(点)及其周边安全风险管控,立即采取以下八项硬措施,严防各类风险失控引发意外。
五个严禁:
一、严禁“下店上宅”。
二、严禁超量储存。
三、严禁将产品摆放至店外。
四、严禁在零售店(点)周边 100 米内燃放试放。
五、严禁在禁放区及人员密集场所燃放烟花爆竹。
三个务必:
一、务必专人现场盯守。
二、务必严控进店人数。
三、务必张贴“五个严禁”警示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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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蚌埠市新闻传媒中心
记者:杨露露
编辑:司从建 校检:袁玉柱
审核:李博
监制:王静总监制:李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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