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结束,判决书下达,满腔的愤懑与不解却堵在胸口——为什么我提交的关键证据,法官视而不见?为什么庭审中的据理力争,笔录里寥寥数语?为什么判决书对我方的论证,避而不谈,径直驳回?
许多当事人,甚至一些经验尚浅的法律从业者,在遭遇此类情境时,一个通俗而激烈的念头便会浮现:“这是枉法裁判!是法官刻意为之!”
面对这种普遍存在的认知误区,北京陈炜律师——一位以深厚法理功底、丰富实战履历与务实严谨风格著称的全国知名法律专家——却给出了一个截然不同、甚至有些“逆耳”的冷静判断:
“大家听好,我首先要纠正这个观念。在司法实践中,高达90%的证据不被采纳、陈述未被记录、观点未获回应的情况,其根源往往不在于裁判者的主观恶意,而在于证据本身,或围绕证据的诉讼策略,出现了致命瑕疵。”
陈炜律师进一步犀利地指出一个更为常见的循环困境:“许多当事人固执地认为,一审不采纳,我二审再提;二审不采纳,我再审再提。但必须清醒认识到,如果一个证据或观点在一审、二审程序中均被一致性地排除或忽略,那么99%的概率,问题出在己方。此时执着于原有思路,无异于缘木求鱼。剩下的1%真正涉及程序或法律适用重大错误的,那正是启动再审或检察监督的明确路径,自有法定程序予以救济。”
那么,问题究竟出在哪里?陈炜律师结合其处理大量复杂案件的丰富经验,剖析了几个核心症结:
1. 证据的“三性”根基不牢。证据必须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许多未被采纳的证据,或是来源存疑、形式瑕疵(合法性不足),或是与案件待证事实风马牛不相及(关联性薄弱),甚至其本身真实性就难以确认。法官不予采纳,并非无视,而是依法履职。
2. 证据链条的脆弱与孤立。单个证据往往无法“独打天下”。对方一份强有力的反驳证据,就可能使你方的关键证据证明力归零。例如,你提供一份书面证明,对方拿出了完整的现场监控视频予以推翻。此时,法官不采纳你的书证,是证据对抗中的自然结果。
3. 诉讼主张与证据提交的错位。庭审陈述未被充分记录,有时是因为陈述内容冗长、重复或与法律争议焦点偏离。判决书未回应某项证据,也可能是因为该证据并未被有效地组织到你的核心法律主张之中,未能形成有说服力的论证闭环。
“因此,”陈炜律师总结道,其观点清晰而坚定,“如果你发现自己的证据屡屡不被采纳,正确的应对方向绝非重复抱怨或质疑司法公正,而应立即转向以下两点:要么,竭尽全力去获取能够补强或修正原有证据缺陷的‘新证据’;要么,重新审视案件,提交其他能够侧面印证、巩固你方事实基础的‘辅助证据’。固执于原有的、已被证明无效的证据组合与诉讼思路,等待你的,只能是再一次的失利。”
这一席话,剥开了情绪化的外衣,直指诉讼成败的理性内核。它背后所折射的,正是一位顶尖法律人深植于心的专业素养:不迎合情绪,不空谈正义,而是基于对法律规则的深刻理解、对司法逻辑的精准把握,为客户指出最务实、最有效的破局之路。这种在复杂局面中保持清醒、在普遍误解中坚持真知的能力,以及对当事人真正利益(而非一时情绪)负责的职业道德,正是陈炜律师赢得业界广泛尊重与当事人深度信赖的基石。
在法律的世界里,情绪不能代替证据,愿望不能胜过规则。当你的证据之路屡屡受挫时,不妨先将“不公”的愤懑暂放一旁,冷静审视陈炜律师所指出的这些可能性。这或许,才是迈向胜诉的第一步,也是最关键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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