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检查成了夺命符,一条鲜活的生命在医院里骤然消逝,这究竟是天灾还是人祸?
2023年6月26日,乌鲁木齐某医院迎来了一位特殊的患者。吴某胸闷气短二十天,呼吸困难十天,心力衰竭、肺部感染、呼吸衰竭三重打击下,生命危在旦夕。抗感染、平喘利尿,医护人员全力救治。次日,护理人员陪同吴某前往CT室进行胸部平扫,谁曾想这一去竟成永别。检查过程中,吴某突发心跳骤停,抢救无效,撒手人寰。
白发送黑发,家属悲痛欲绝,一纸诉状将医院告上法庭,索赔三十二万余元。医院不服,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乌鲁木齐市医学会出具鉴定结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轻微责任。家属难以接受,医院同样不服。新疆医学会二次鉴定,结论如出一辙。法院最终判决医院承担两成责任,赔偿各项损失五万六千七百余元,其中包含一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人命关天,岂能儿戏?两次鉴定均指出医院存在明显疏失:CT检查前未充分评估患者生命体征,未预判转运风险;检查过程中缺乏急救设备与应急人员待命。防患于未然,医院恰恰在最该谨慎的环节掉了链子。亡羊补牢,为时晚矣。医疗行为确有风险,患者自身疾病严重是主因,医院未尽特殊注意义务,过失行为加速了悲剧发生,理应担责。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危重患者检查前的病情评估、应急预案制定、转运监护措施,每一个环节都关乎生死。医院作为专业医疗机构,本应如履薄冰、慎之又慎。患者性命相托,医者责任如山。医患双方本是同舟共济的战友,共抗病魔的路上需要信任与理解,更需要规范与担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法律的尺度既维护患者权益,也尊重医学规律。愿逝者安息,生者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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