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想象吗?三百年前的一个深夜,河南原武县一个小村子里,突然传出一声凄厉的惨叫。
村民们举着火把赶来,推开门的那一瞬间,所有人都傻了——年轻妇人张氏倒在血泊里,身上被捅了好几刀,血把地上的土都染黑了。
可她至死都没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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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只手死死攥着被扯断的衣襟,指甲都嵌进肉里。她守住了什么,谁都看得出来。
凶手早跑了。只剩一地血腥,和一屋子哭得撕心裂肺的家人。
她是村里出了名的本分人
张氏不是什么大户人家的小姐,就是本地一个普通农家媳妇。
嫁到侯家后,安分守己过日子,从不多说一句话,不多走一步路。容貌端庄,可从不出闺门。待人温和,邻里提起她,没有不竖大拇指的。
谁能想到,这样的本分人,会遭这样的横祸?
那天夜里,贼人张迎喜翻墙进了院子。见张氏一个人在家,起了邪念,上前就动手动脚。
张氏没怕,也没软。
她拼了命反抗,一边推一边骂,嗓门大得能把屋顶掀翻。贼人没想到一个妇道人家这么刚烈,一时也懵了。
可越是这样,贼人越恼羞成怒。
屋里桌椅翻倒了,针线筐散一地。剪刀掉在她脚边——看得出,她抓起过剪刀想自卫,可没来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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贼人拔刀,一刀,两刀,三刀……
一个活生生的女人,就这么没了。
知县看完现场,当场拍桌子
案子报上去,知县亲自来勘验。
进屋一看,惨不忍睹。张氏身上刀伤累累,脸上还带着怒容,眼睛都没闭上——怨气冲天,死不瞑目。
知县看完,脸都青了。
当场下令:全城缉凶,抓不到人别回来!
没几天,张迎喜落网了。
人证物证摆在那儿,他想赖都赖不掉。当堂就招了:图奸不成,恼羞成怒,杀人灭口。
按《大清律例》,这叫什么?“妇女因强奸不从致死”——这是重罪中的重罪。
张迎喜被判枭首示众。脑袋挂起来的那天,全县老百姓都去看,没有一个不同情的。
死了,还得了个“名分”
案子结了,事儿没完。
知县把张氏的事一层层报上去。这是规矩:地方上有节烈妇女,得申报朝廷,请旨旌表。
朝廷批了。
给张氏建牌坊,入祀节孝祠。她的名字,写进了县志,载入了史册。
《原武县志》里就这么几行字:“侯玉春妻张氏,为县民张迎喜图奸殴逼,矢志节烈,宁死不污。迎喜勒颈刃腹致死,奉旨旌表,入节孝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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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几十个字,写尽了一个弱女子的刚烈和尊严。
牌坊立起来了,然后呢?
案子讲完了,有件事得说清楚。
张氏死后被旌表、入祠、建牌坊,看着是莫大的荣耀。可你细琢磨——这荣耀,是她想要的吗?
她本来可以活着的。好好过日子,守着丈夫孩子,平平安安到老。
可她偏偏遇上了人渣,偏偏不肯低头,偏偏拿命换了清白。
三百年前的人说她“贞烈”,给她立牌坊,让她入节孝祠。春秋两季有人祭祀,县志里专门给她留了一笔。
可这荣耀,是用命换来的。
历史书上几行字,背后是一条命
现在翻《原武县志》,张氏的事就那么一小段。跟前后那些守节五十年、抚孤成人的节妇比起来,她甚至不算最典型的。
可她的故事,三百年来一直有人在传。
为啥?
因为她用死告诉后来人:有些东西,比命值钱。
不是说让谁去学她。是说,在那个女人活得小心翼翼的年代,她没怂。
凶手被枭首示众那天,不知道有没有人想起她那双至死不肯松开的手。
写在后面
张氏没有惊天动地的事迹。她就是一个普通的农家媳妇,嫁人,过日子,然后在一个不该死的夜里,死了。
可她用一死,在三百年前那个黑夜里,亮了一股正气。
县志里那几行字,是她留给后人的全部。
可那几行字背后,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她的名字叫张氏。她的丈夫姓侯。她死在康熙年间一个晚上,死前死死攥着自己的衣襟,至死不肯受辱。
她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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