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越南,干部和党员被号召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生育方面带头响应政策,做到积极生育、科学育儿,共同建设进步、幸福的小家庭,为实现并维持人口更替水平贡献力量。
2026年2月13日,越南总理批准《2030年前全国保障人口更替水平计划》,明确提出:从2026年起,力争总和生育率年均提升2%,到2030年实现稳定的人口更替水平。
除鼓励党员干部带头生育、养育子女外,总理还要求各机关修订与人口更替目标相冲突的行政规定,特别是涉及行政处罚的相关条款。
各地政府须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财政承受能力,对夫妻或个人在生育、抚养子女方面提供支持,以实现可持续的人口更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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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婴儿在慈裕医院(Từ Dũ)出生
政策将重点补充对以下群体的激励措施:
鼓励夫妻生育两个孩子;
支持女性在35岁前完成二胎生育。
同时,政府将系统评估导致民众少生的关键因素,包括就业、住房、社会福利、教育、医疗等领域的结构性障碍。配套措施还包括:在社区层面建立不孕不育预防体系,并加快辅助生殖技术推广,完善生育支持服务网络。
上述举措出台的背景是:近年来越南生育率持续走低。2024年总和生育率仅为1.91,2025年微升至1.93,均低于2.1的理想更替水平。
为提振生育意愿,根据越共中央政治局主张及中央检查委员会指导,自2025年3月起,党员生育第三胎不再受纪律处分。
此外,自2025年10月起,越南政府允许单身女性在有生育意愿的情况下,无需医学指征或已婚身份,即可接受体外受精(IVF)。此前,该技术仅限不孕夫妇或经医生明确诊断者使用。
2025年11月国会讨论期间,阮善仁教授(GS Nguyễn Thiện Nhân)指出:当前生育补贴力度严重不足。一名产妇最多可获得1,300万越南盾(约合3454元人民币),而抚养一个孩子至18岁至少需9亿越南盾(约24万元人民币)。“如此微薄的补贴,根本无法形成有效激励。”
因此,阮善仁建议:国家应正式公布“体面生活工资标准”——即一人工作收入应足以抚养一个孩子,双职工家庭应能负担两个孩子。他呼吁将此作为强制性要求,纳入企业用工规范,并设定5–10年过渡期逐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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