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方逮捕中国船长后,不到24小时,日本就迅速放人,而且从日本水产厅“提交支付保证金的书面担保后,中国船长已被释放”的表述中,可以看出我船长连保证金都没有付,日方就先把人放了,为什么日本态度转变的这么快?相信是中方对日本施加了很大压力,逼得日方不得不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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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的起因是12号,日本执法船在离本国海岸线170公里开外的海域,扣押了一艘正在捕鱼作业的中国渔船,还说我船长涉嫌违反日本法律,日本这样做是站不住脚的,首先,事发地点是在离日本海岸线170公里以外的海域,这已经和日本的本土、本海离得非常远了,但现在,日本执法船就出现在了这里,并进行粗暴“执法”,这其实就已经暴露了日本试图突破原有执法范围、推进海上势力“走出去”的野心。
其次,日本这属于违规执法,联合国海洋公约有规定,各国在自身“专属经济区”内执法,只能采取警告驱离等方式,不得采取监禁、体罚等措施,可现在,日方直接扣船、逮捕我船长,这已经远远突破了海洋公约这一国际法所设置的下限,是过度、违规的执法。并且,事发海域也不是日本的“专属经济区”,尽管日方单方面将这处海域划为自己的“专属经济区”,但这是不合法的,国际法规定,在有争议的海域上,管辖权需要由争议双方平等协商确定,而中方对日本单方面划设的“专属经济区”不认可,在双方没有达成共识的情况下,日本这其实就是在突破自己的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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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寂24小时,日本政府终于放人,中国总领馆也动了,薛剑再度出山
面对日方的挑衅,中方第一时间启动三级反制机制,从外交、领事、法理层面形成组合拳,施压信号明确且威慑力十足,日方根本不敢拖延。外交上,我发言人林剑直接表态,敦促日方严格遵守《中日渔业协定》,并明确中国政府坚决维护渔民合法权益的立场,最后还将日方的错误行为公之于众,这是中方在掌握国际舆论主动权。领事层面,我驻驻福冈总领馆第一时间启动领事保护应急机制,连夜跟进案件、探望船员并提供法律和生活保障,同时我驻大阪总领事薛剑也再次出山,就高市个人权利得到强化一事表示,中方对日方的立场,不会动摇也不会改变,也潜台词就是在说不论日本政坛有什么变化,日本都必须对中国守规矩。最后,在中方喊话日本的时候,可以看到中方是援引了《中日渔业协定》,这份协定有什么作用呢?协定规定,中日争议海域实行“船旗国主义”,由各国管理本国渔船,且被扣船员在提供担保后应“迅速释放”,但这次,日方不仅出动 4 艘执法船围堵中方渔船,还未按协定启动释放机制,直接违背双边共识。中方提到这一点,其实就是在指出日本执法的违法性,让日方在国际层面无任何辩解空间。
除了中方的直接压力,日本国内的经济、政治现状,也注定了日方这次挑衅只能是“昙花一现”,根本不敢将事态扩大,首先是经济上,日本承担不起损失,中日渔业合作每年为日本带来超300亿日元收益,而中方之前就曾因为核污染水问题全面暂停日本水产品入华,如果这一次问题升级,中方可能进一步强化对日水产行业的限制,让本就低迷的日本经济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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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寂24小时,日本政府终于放人,中国总领馆也动了,薛剑再度出山
其次,这次扣船事件并不是单纯的渔业执法,更多的是高市早苗内阁为转移国内矛盾的政治表演,国会选举后,高市的个人权力虽然有所增强,但日本的经济问题依旧是她政治生涯中的一颗大雷,所以她试图通过对华强硬,激化中日矛盾来转移国民注意力,但这种表演式挑衅,高市不敢将问题升级为实质冲突,否则只会加剧高市的执政危机。
最后,去年年底,日本政府债务已经高达1342万亿日元,这是日本债务最多的一次,在债台高筑的情况下,日本的综合国力根本无法支撑高市政府,和中国在海上展开长期对立,只能尽快化解问题。
总的来看,这次中日渔业矛盾,虽然看似以日本的及时改错的结局收尾,但这暴露的是日本右翼势力的狼子野心,先让水产厅公务船突破原有执法范围,在远离本土的争议海域实施单边执法,如果中方没有强硬反制日方这种试探性的执法行为的话,那日方极可能逐步让自卫队船只跟进,在东海、南海等区域进一步扩张海上存在,配合修改宪法、推动自卫队“合法化”的图谋,中方需要时刻保持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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