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平
2026年2月13日 近期微信推送方式改变,请点击加关注,如文章引起大家共鸣,请点赞并转发,以支持我继续分析创作,谢谢了,常常评论区有反转更精彩。 锐平 眼观世界 平心而论 36篇原创内容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月12日消息,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第二十届中央委员,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副书记、自治区政府原主席王莉霞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王莉霞被正式“双开”,其违纪违法细节全面披露,不同于普通腐败案,王莉霞的堕落,早已演变成一场“全家上阵”的家族式腐败,丈夫、兄长深度涉案,形成完整腐败闭环,其贪婪程度、破坏力度,令人发指!
作为二十届中央委员、正部级高官,王莉霞本应是地方发展的“领路人”、群众利益的“守护者”,却背弃初心、贪得无厌,从政治蜕变到家族共腐,一步步滑入万劫不复的深渊,成为全面从严治党进程中又一深刻镜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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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宣双开!措辞严厉,直指家族式腐败核心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明确,王莉霞被“双开”的核心原因,除了自身严重违纪违法,更直指“家风败坏”“对家属失管失教”,这短短八个字,背后是一整个家族裹挟权力、大肆敛财的腐败真相。
通报措辞极为严厉,明确王莉霞:
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严重背离“两个维护”,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阳奉阴违;
贪慕虚荣、追求享乐,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宴请旅游,廉洁底线彻底失守;
滥用职权、权力寻租,在项目审批、干部选拔等领域大肆谋利,涉嫌受贿犯罪;
家风不正,纵容、默许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利,“一人腐”演变成“全家腐”;
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二十大后仍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
最终处分决定毫不留情: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终止其相关代表资格,收缴违纪违法所得,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正部级高官的仕途,连同整个家族的贪婪美梦,彻底破碎!
深挖细节!家族式腐败闭环曝光,分工明确、隐蔽至极
王莉霞的腐败,从来都不是“孤军奋战”。随着调查深入,一个以她为核心、丈夫和兄长为骨干,利益团体为外围的家族式腐败网络,被彻底撕开面纱,其运作模式隐蔽又嚣张,每一处细节都触目惊心!
核心闭环:王莉霞用权开道、丈夫兄长前台操作、利益团体外围包抄,形成“权力变现—利益分赃”的完整链条,实现“全家共腐、利益共享”。
一、丈夫:权力的“白手套”+ 腐败的“操盘手”
王莉霞的丈夫以商人身份为掩护,实则是她权力寻租的“台前代理人”,专门负责将“权力”转化为“财富”,充当腐败网络的核心枢纽:他牵头设立或控制多家空壳公司、咨询公司,看似正常经营,实则专门承接与王莉霞职权相关的“业务”,成为贿赂“合法化”的遮羞布;同时通过签订虚假合同、提供所谓“咨询服务”等方式,将企业输送的巨额贿赂伪装成公司“经营收入”,掩盖权钱交易的真相,更作为王莉霞最信任的人,深度介入其公务活动,在行贿人与王莉霞之间穿针引线、商定利益条件、传递请托事项,充当整个腐败网络的“隐形大脑”。值得注意的是,其丈夫为统计学博士,落马时同步被查,进一步印证了二人深度绑定的腐败事实。
二、兄长:资源的“收割机”+ 利益的“代言人”
借助王莉霞的高官身份,其兄长在另一领域大肆敛财,垄断资源、利益捆绑,成为家族腐败的“另一抓手”:他利用王莉霞的影响力,强行介入市政工程、后勤保障、材料供应等门槛低、利润高的领域,形成旁人难以涉足的“家族特权”生意,还通过分包、转包等方式,将获取的项目、资源再次分配,拉拢、捆绑一批中小商人,形成以自己为核心的利益团伙,进一步扩大腐败版图,而他自身无需亲自出面协调,仅凭“王莉霞兄长”的身份,就能轻松获取巨额利益,成为家族腐败中“坐享其成”的既得利益者。除此之外,其兄长还曾利用王莉霞的影响力干预煤矿事故瞒报调查,其嚣张气焰可见一斑。
更隐蔽的是,这个家族腐败团伙,还擅长“期权腐败”“虚假交易”“境外洗钱”等手段,将收受的财物通过复杂股权、境外账户转移,试图逃避查处,其贪婪与狡诈,令人咋舌!
从西安统计学院的普通教师,到陕西省副省长,再到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主席,王莉霞的仕途一路顺风顺水。可谁能想到,这条看似光鲜的晋升之路,早已沦为她疯狂敛财的 “腐败通道”,煤炭、土地、国资、统战,四大领域全面失守,每一步都沾满了国有资产的 “血泪”!
深挖黑幕:四大领域疯狂敛财,涉案金额或突破 8 亿!
1. 煤炭领域:3.9 亿价差 + 3000 万美元贿赂,胆大包天! 2019-2021 年,王莉霞担任呼和浩特市委书记期间,一手主导辖区 7 座大型煤矿兼并重组,涉及资源价款高达 180 亿元。这本是规范市场的好事,却被她当成了 “摇钱树”! 她暗中为某民营能源集团开绿灯,以0.8 亿元 / 亿吨的白菜价,违规配置 2.3 亿吨煤炭资源。要知道,同期市场均价高达 2.5 亿元 / 亿吨,这一下就造成国有资产直接流失 3.9 亿元! 更嚣张的是,她还通过香港离岸公司,以 “咨询服务” 为幌子,收受该企业 3000 万美元贿赂。这笔赃款经新加坡、迪拜多层空转洗白,企图逃避监管,其手段之隐蔽,令人咋舌!
2. 土地城建:1027 亿 PPP 项目成 “提款机”,18 亿利润说送就送! 作为呼和浩特 “城市双修 + 轨道交通 1、2 号线”PPP 项目总指挥(总投资 1027 亿元),王莉霞手握重权,却把公共项目当成个人敛财的工具: 违规将核心 TOD 地块 “新华广场站” 的容积率从 4.0 上调至 6.5,一下让涉事企业的隐含利润暴涨 18 亿元!而企业的摘地楼面价仅 2600 元 /m²,远低于市场合理水平; 棚改安置房回购中,她故意操控单价高于评估价 28%,4.7 亿元的差额通过 “特定基金” 悄悄回流私人腰包,把老百姓的安居工程,变成了自己的 “摇钱树”!
3. 金融国资:国有资产贱卖 9.8 亿,还倒贴 20 亿 “兜底”! 2018-2023 年,王莉霞以自治区副主席、主席身份主持国资委工作,在包钢集团、蒙能集团混改与上市过程中,上演了一出 “国有资产大甩卖”: 蒙能集团引入私募基金时,她授意将资产评估值压低 12%,直接导致国有股让利 9.8 亿元,严重违反《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 更荒唐的是,她还以政府投资基金名义,向该基金追加 20 亿元劣后出资,触发 “明股实债” 兜底条款,让国有资本承担无限风险,把国家的钱当成自己送人的 “人情”!
4. 人事统战:家族式腐败 + 挪用民族基金,底线全无! 2016-2019 年,王莉霞兼任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期间,把分管的职权变成了 “家族福利” 和 “敛财工具”: 安排 5 名亲属在呼和浩特 3 家民企 “挂名领薪”,不用上班,每年就能拿走 480 万元 “薪酬”,明目张胆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以 “少数民族发展基金” 名义,向某宗教协会拨付 1.2 亿元,其中 3000 万元通过地下钱庄偷偷转移境外,把专项惠民资金当成了自己的 “私产”!
量刑预判:或判死缓!同类案件早已敲响警钟 王莉霞的涉案金额有多惊人?参考内蒙古近年反腐案例: 原呼和浩特市委书记云光中,受贿 9432 万元,判14年; 原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邢云,受贿 4.49 亿元,判死缓; 原自治区副主席王波,受贿 8191 万元,判 14 年。 而王莉霞作为自治区政府 “一把手”,任职时间更长、权力更大,若四大领域违纪违法事实全部坐实,个人受贿及滥用职权造成的损失合计将突破 5-8 亿元,远超同类案件!
根据《刑法》规定,受贿数额 “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可判处无期徒刑或死缓。更关键的是,若查实她在 2023 年内蒙古阿拉善新井煤业 “2・22” 特别重大坍塌事故(21 人死亡)中存在授意瞒报行为,量刑或将直接升格为死缓!
反腐没有 “免罪金牌”,权力永远不能任性!
王莉霞的落马,再次证明:不论职务高低、性别差异,只要触犯党纪国法,就一定会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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