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股票索赔律师许峰提示,诺泰生物(688076)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还在持续推进。
许峰律师代理的诺泰生物投资者索赔案已获得上海金融法院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下一步安排,同步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5年12月18日,诺泰生物公告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诺泰生物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1年12月,诺泰生物向浙江华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华贝)转让药品技术及上市持有许可人权益(以下简称技术转让),并于12月28日确认业务收入3,000万元。浙江华贝既不具备支付技术转让款的资金实力,也不具备实际应用该技术的生产能力和销售渠道。同期,诺泰生物策划向浙江华贝增资。浙江华贝向诺泰生物支付的技术转让款最终来自诺泰生物的增资款。诺泰生物技术转让业务不具有商业实质,不应确认收入。该业务导致诺泰生物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3,00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595.16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0.64%。
二、诺泰生物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许峰律师认为,在2022年4月28日到2024年10月24日之间买入诺泰生物股票,并且在2024年10月2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提起索赔。
除了诺泰生物投资者索赔案持续推进,2026年2月13日,许峰律师代理的世纪华通(002602)投资者索赔案再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一次立案,律师团队也还在持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许峰律师代理的前期部分世纪华通投资者索赔案也已获赔到位。
2024年11月6日,世纪华通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世纪华通违法事实如下:
一、2018-2022年年报商誉有关情况存在虚假记载。
二、虚构软件著作权转让业务或提前确认收入,导致2020年-2021年年报、关于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临时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专门从事股票索赔法律事务的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根据前期投资者获赔条件,在2019年4月27日到2023年7月25日之间买入世纪华通股票,并且在2023年7月25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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