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按:为贯彻中央种业振兴行动部署和种子法有关要求,落实加强品种全链条管理专项行动安排,2025年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露头就打”常态化监管机制,严厉打击涉种坑农害农、危害粮食安全等违法行为。现摘编一批涉种典型案件,以案释法、以案促治,发挥案件的警示教育与示范指导作用,供各地参考。
典 型 案 件
四川省成都市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假玉米种子案 2024年2月,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收到广安市公安局移送成都市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杜某等人生产经营伪劣种子线索的函。广安市公安局对其生产经营的“某穗XX”玉米杂交种子抽样送检后认定为假种子。经查,2021年至2023年,当事人将非“某穗XX”玉米种子散籽共计35127千克包装成的“某穗XX”玉米杂交种子进行生产经营,货值金额69.98万元,违法所得34.69万元,库存假“某穗XX”玉米杂交种子5240千克。当事人生产经营假玉米种子的行为违反种子法等规定,鉴于当事人主动召回部分已销售的玉米种子并主动上交违法所得,且经广安市公安局和成都市农业农村局调查,无证据证明当事人销售的假种子给用种户造成农业生产损失。2025年4月,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4.69万元、没收假“某穗XX”玉米杂交种子5240千克、罚款69.98万元的行政处罚。
江西省新余市黄某某网络销售假玉米种子案 2024年7月,江西省新余市农业农村局接到河北省某市公安局移送的关于黄某某涉嫌网络销售伪劣产品案件。证据显示黄某某在某网络平台经营一网店,注册地址为江西新余,在网上销售“xx6号”玉米杂交种子,其中一批次该品种种子经公安部门送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认定为假种子。经新余市农业农村局立案查明,至案发时,当事人网上销售“xx6号”玉米杂交种子共产生139项订单(含刷单),其中经检验被认定为假种子的一个批次两单,违法所得1280元。黄某某经营假种子的行为违反了种子法相关规定,新余市农业农村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假种子的行为,并作出罚款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江西省宜春市段某某生产经营劣种子案 2024年4月,宜春市丰城市农业农村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其从陈某某处购买的水稻种子质量有问题。丰城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对相关种子依法进行抽样并送检。经检测,相关种子的纯度、发芽率均不合格。经查实,举报人从陈某某处共购进水稻种子3350千克,陈某某种子是从段某某处进货,段某某共经营劣种子10680千克,货值金额170880元,违法所得2.4万元(已退赔)。因当事人的行为已涉嫌构成犯罪,2024年8月,丰城市农业农村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当地公安部门。2025年5月,丰城市人民检察院对段某某生产经营劣种子的行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建议给予行政处罚。依据种子法等有关规定,丰城市农业农村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涉案种子,并处85.44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山东省德州市撒某某生产经营假劣小麦种子案 2025年9月,德州市宁津县农业农村局接到某农业公司举报,反映撒某某在宁津县某村有涉嫌生产经营假种子的行为。宁津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该村发现一辆拖挂车满载无标识白皮袋小麦种,其货款已提前收取并开具单据。当事人撒某某在货车上点验无标识白皮袋数量并指挥装卸工进行卸货。执法人员对涉案种子进行先行登记保存并扦样封存送检,检验报告显示涉案种子质量不符合GB4404.1-2008的要求,品种纯度为94.5%,未达到≥99.0%的标准,涉案种子共计3.68万公斤,货值11.776万元。根据行政处罚法等规定,宁津县农业农村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陕西省汉中市勉县某农资经营部经营假玉米种子案 汉中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在春季种子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勉县同沟寺镇某农资经营部经营的标称绵阳某种业有限公司某品种玉米种子真实性不符,判定为假种子。经调查,假玉米种子来源于勉县某农资经营部,该农资经营部2024年12月从绵阳某种业有限公司购进涉案“东单1806”玉米种子40件,共计1600千克。2025年6月,当事人向绵阳某种业有限公司退货715千克,该批假玉米种子在勉县销售了885千克,涉及19家经营门店。依据行政处罚法、种子法相关规定,市农业农村局依法给予勉县某农资经营部没收违法所得19470元、并处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法对涉案19家经营门店给予相应教育和处理;向绵阳市农业农村局移送绵阳某种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东单1806”假玉米种子的涉嫌违法问题线索。
(调度宣传组,种业司品种管理处,四川省、江西省、山东省、陕西省农业农村厅供稿)
来源: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