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投资者诉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日海智能,证券代码:002313)的股票索赔案迎来最新进展:经法院主持调解,部分投资者与日海智能成功达成调解,目前投资者已收到赔偿款。
该案还在诉讼时效内,仅剩最后6个月左右,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朋友可继续加入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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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4日,日海智能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22号)。
经查明,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3月2日,日海智能新增公司或子公司与多个主体的各类诉讼、仲裁案件共计40件,涉案金额合计26,756.15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1%,至2023年8月4日增至79件,涉案金额合计55,556.49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公司经自查,于2023年8月31日补充披露了上述案件情况。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十项的规定,日海智能应当及时披露上述事项,但公司未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4年12月17日,日海智能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送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4]27号)。
2024年8月3日,日海智能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送达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7202427号),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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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索赔条件
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因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股价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投资者可就投资损失进行股票索赔。
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北京张春杰律师暂定以下范围的投资者有望获赔:凡在2022年7月1日到2023年8月30日期间买入日海智能股票,且在2023年8月30日收盘后仍续持有的投资者(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可通过公众号“股海卫士”报名登记。
说明:继续持有股票不影响索赔。上市公司退市与否,都不影响民事索赔,但可能会影响诉讼的进度。而进入破产程序(包括重整、预重整或清算),则影响诉讼进度的可能性会较大。
二、索赔流程
由于该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采取法律措施,为维护股票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张春杰律师团队(律师执业证号 11101200810261853,律师执业18年)可代理索赔诉讼。
投资者可将上述股票的对账单(从第一笔买入打印至今)发给律师,律师收到以上资料后,先确定投资者是否符合条件,并初步计算可主张损失数额。如果符合索赔条件,律师将提供正式的起诉材料给投资者。
该系列案件法院遵循“不告不理”原则,投资者只有主动委托律师提起诉讼,上市公司才有可能赔偿损失。
目前已经有几百只股票可以进行索赔,我们律师团队已收到数百名投资者的股票索赔咨询、委托,已有多批次案件递交至法院立案,受损股民仍可加入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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