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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2月13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明确“十五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图书馆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科研、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同时,对出版物进口单位为上述机构进口用于科研、教学的图书、资料,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政策覆盖范围包括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大学科技园、“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及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等。该政策旨在深入实施科教兴国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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