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后,ST萃华(002731)股价已连续四个交易日“一字”跌停。自2月10日复牌以来,该股股价累计下跌18.61%,区间换手率仅为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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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2日盘后,ST萃华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再度强调公司主要银行账户已被冻结,已触发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9.8.1条第(六)项,股票交易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同时表示,被证监会立案相关事项对其本期及未来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同一天,ST萃华还公布了公司累计诉讼和仲裁的情况。截至2月12日,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新增的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合计约为2.34亿元,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0%以上。上述案件,ST萃华全部为被告方。
相关公告显示,新增诉讼的案由主要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涉及中国民生银行、中国银行及交通银行等金融机构,案件进展目前均为起诉阶段。
ST萃华表示,鉴于部分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鉴于公司已被立案调查,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26年2月10日之前买入且持有ST萃华股票,无论在2026年2月10日及之后是否卖出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报名登记。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内容来源:大众证券报
编辑:陈陟
审校:李秋捷
责编:徐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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