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 人人有责
致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森林防火倡议书
全市广大人民群众朋友们:
当前正值森林防火关键时期(2026年全市森林防火期为1月1日~5月31日,其中2月1日~5月1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祭祀用火、农事用火、燃放烟花爆竹等野外用火因素叠加,森林火灾风险加剧,为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有效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好我们共同的绿色家园,特此发出如下倡议:
一、树牢防火意识,严守法律底线
深刻认识森林防火的重要性,主动学习防灭火知识,了解森林火灾的危害及预防措施,时刻保持警惕,牢固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意识,共同守护绿色屏障。对任何违反规定,引发森林火灾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倡导文明祭祀,弘扬缅怀新风
春节、清明节期间祭祀活动集中,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转变观念,摒弃上坟烧纸、点烛焚香、燃放烟花爆竹等容易引发火灾的祭祀方式,建议采取鲜花祭扫、植树缅怀等方式追思先人,从源头消除火灾隐患,降低森林火灾风险。
三、遵守防火规定,规范自身行为
严格遵守《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2026年森林防火命令》等法律法规,严禁携带火种进山入林,严禁在林区吸烟、野炊、点火取暖、烧荒、烧田埂、烧垃圾、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坚决杜绝一切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任何人不得在防火区内丢弃火种。
四、履行防控责任,凝聚共治合力
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和个人在其经营区内承担森林防灭火责任,定期排查并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党员干部应带头遵守防火规定,引导群众积极参与防火;家长要加强对孩子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防止因玩火引发森林火灾。同时,要做好对心智障碍者、听力言语障碍者及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群体的看护和监管工作,避免因监护不力导致火灾发生。
五、迅速报告火情,科学参与救援
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情,请第一时间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或者028(82200606),清晰说明起火位置、火势大小等关键信息,以便有关部门精准调度救援力量。切勿盲目扑救,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以实际行动保护森林资源,为维护全市生态安全贡献自己的力量。最后,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谨向您和您的家人致以最诚挚的节日问候和美好的新年祝愿!
崇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6年2月13日
![]()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