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强地质资料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全省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利用及监督管理等各环节工作进行系统规范,进一步提升地质资料管理与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地质资料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支撑作用。
《通知》明确了省市县三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省地质院的职责分工,构建了统一监管、分级负责、具体实施的管理体系。省自然资源厅负责统一监督管理,设区市主管部门受委托承担具体监督,县级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汇交监管,省地质院具体承担资料接收、保管、数字化及服务等全流程工作。
为提升地质资料保管与利用效能,《通知》要求着力推动地质资料馆藏机构标准化建设,省地质资料档案馆按甲二级标准完善设施,并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建设相应馆藏机构。
《通知》强调,突出数字化转型与服务创新,省地质院加强资料数字化与保密技术处理,建立健全地质资料大数据体系,迭代升级浙江省地质资料在线服务平台,推动汇交、借阅等业务全流程线上办理。同时,鼓励开发面向找矿突破、重大项目等的专题服务产品,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资料开发应用,推动资源共享与社会化服务。
《通知》的出台,标志着浙江省地质资料管理进入法治化、规范化、数字化的新阶段,将为全省自然资源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重大工程建设及地质科学研究提供更加坚实可靠的数据基础与信息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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