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6日,央行、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公安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同步出台《境内资产境外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代币监管指引》,以空前严格的监管姿态,明确虚拟货币及RWA代币化相关活动的违法边界,全方位封堵风险传导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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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新政并非临时加码,而是对2021年十部门监管政策的延续与升级,直指当前虚拟货币炒作、RWA代币化乱象及跨境风险,对普通投资者、相关从业者乃至整个金融市场都将产生深远影响。
近年来,虚拟货币投机炒作活动死灰复燃,比特币、以太币等币种价格剧烈波动,动辄上演“腰斩”式下跌,而RWA(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的兴起,更让非法金融活动呈现出“伪装性强、跨境传导快”的新特征。不法分子借助“区块链理财”“跨境资产代币”“人民币稳定币”等噱头,搭建虚假交易平台、诱导群众投资,滋生洗钱、非法集资、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经济金融秩序,无数投资者因此血本无归。
此次八部门联手亮剑,核心就是要厘清法律边界、健全监管机制,从源头遏制非法金融活动,守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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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此次新政,四大核心要点必须吃透,每一条都划定了不可逾越的监管红线,接下来我们将逐个解读:
一,明确虚拟货币及相关业务的非法属性。
新政重申,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具备法偿性,不得作为货币在市场流通使用;凡是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虚拟货币之间交易、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中介服务等相关业务,均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依法取缔。
值得注意的是,新政首次明确,境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境内主体提供虚拟货币相关服务,彻底封堵跨境服务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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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严控RWA代币化风险,划定“境内严禁、境外严管”的底线。
新政明确界定,RWA代币化是指通过加密技术将资产所有权、收益权转化为代币并进行发行交易的活动,在境内开展此类活动及相关中介、技术服务,除经主管部门同意并依托特定金融基础设施开展的业务外,均涉嫌非法金融活动。
同时,境内主体及其控制的境外主体,不得在境外发行虚拟货币,也不得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严防境内资产通过代币化形式跨境违规流动,守住货币主权底线。
三,全方位封堵非法活动渠道,强化多主体监管责任。
新政对金融机构、互联网企业、中介机构等各类主体提出明确要求:
金融机构及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RWA代币化相关业务提供账户开立、资金划转、清算结算等服务,不得发行相关金融产品;互联网企业不得提供网络经营场所、营销宣传、付费导流等支持,违规网站、小程序将被依法关停;市场监管部门则严禁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出现“虚拟货币”“RWA”“稳定币”等相关字样,从严管控广告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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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新政还持续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全面关停存量项目、严禁新增,严禁“矿机”生产销售相关服务。
四,明确法律责任,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新政强调,对参与虚拟货币、RWA代币化投资交易,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对开展非法金融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于明知境外主体非法向境内提供相关服务,仍提供协助的境内主体,同样要依法追责。
这意味着,无论是组织者、从业者,还是普通投资者,一旦触碰红线,都将面临相应的法律后果。
结语
总的说来,相较于2021年的监管政策,此次新政的升级之处尤为突出。
一方面,监管范围进一步扩大,首次将RWA代币化、境外虚拟货币跨境服务、人民币稳定币发行等新乱象纳入监管,实现“全链条、无死角”管控;另一方面,监管力度持续加码,明确了多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央行统筹虚拟货币相关风险处置,证监会牵头RWA代币化相关监管,央地协同形成监管合力,可有效阻断风险跨境传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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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普通群众而言,面对此次监管新政,最关键的是做好“三个坚决”:
坚决不参与虚拟货币、RWA代币化相关投资交易,不下载相关交易APP、不注册相关账户;
坚决远离各类虚假投资平台,警惕陌生人大额返利、拉群荐股等诈骗套路,保护好个人资金和身份信息;
坚决配合监管部门工作,发现非法金融活动线索,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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