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滚动播报
(来源:百姓关注)
贵州丰来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宏伟:根据我们国家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一方已付彩礼,另外一方要求返还,主要由以下的几种情形:第一种就是一方已付彩礼,双方没有登记结婚,这是第一种可以退回彩礼的情形;第二种情形就是一方已付彩礼后,即使双方已经登记结婚,但是双方没有共同生活在一起,这样的情形也是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第三种情形是如果一方已付了彩礼给另一方造成生活困难的,那这样的话也是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还有一些情形,就是一方已付彩礼后,双方已经登记结婚,并进行了短暂的婚姻生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说向法院诉讼要求返还彩礼的,法院也会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和双方生活的相应的一些支出,考虑一些综合情况来进行彩礼的全部返还或者部分返还。实际上当事人和婚恋公司在签订书面合同的时候,应当将自己的权利义务约定清楚,那婚恋公司应当尽到什么样的义务,应当写道合同条款里面。比如说,应当要求婚恋公司要查明当事人的身份等一些相关信息,比如是否有婚姻史,是否有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否有相应的债券债务等个人关系,同样的,双方的健康情况,是否有哪些重大的疾病,不适宜结婚的,那也应当约定到合同条款里面。 其实从法律上来说,婚恋公司它主要的义务是确保双方能认识,撮合双方认识登记结婚,这是它的合同义务。如果说结婚以后是否能保障婚姻的正常进行,不离婚,这并不是婚恋公司的法定义务。如果说当事人想要婚姻得到相应的保障,那就必须要把相应的条款写入合同条款里面,比如说,登记结婚以后,经过多久的婚姻有了离婚的情形,哪些情况导致的离婚,婚恋公司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违约责任,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如果说合同里面有相应的约定,一旦出现这些情形后,那也可以基于合同里面有相应的约定要求婚恋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