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鬼探头”是道路交通安全致命隐患,非机动车突然横穿极易引发事故。2月2日在金秀瑶族自治县国道323线,一名电动车驾驶人就因“鬼探头”与一辆小型普通客车相撞,不仅自身受伤还要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案例为广大非机动车驾驶人敲响警钟!
当天19时10分许,金秀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接到报警,在国道323线头排镇桂柳路西路路段一辆电动自行车与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相撞,电动自行车侧翻在地,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接到报警后,大队立即赶赴现场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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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可见,车牌号为桂G9***9的小型普通客车停在车道内,左前侧车头与侧翻的无号牌电动自行车均有明显损坏。经调查,事故当天潘某桧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国道323线自鹿寨县往荔浦市方向正常行驶,行至该路段时,闭某宇驾驶电动自行车从车辆行驶方向左侧横穿公路,突然从两车之间“鬼探头”冲出,潘某桧避让不及,两车瞬间相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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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依法对该起事故作出认定,当事人闭某宇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未确认安全便横过机动车道,是造成此次交通事故的根本原因,闭某宇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事故中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规范系好安全带,在碰撞发生后并未受伤;而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闭某宇因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车辆侧翻时头部失去保护,导致头部受伤,所幸送医治疗后暂无大碍。
来宾公安交管部门提醒:春运期间,道路通行压力持续增大,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出行平安,驾驶非机动车上路行驶,横过机动车道或转弯时,务必先停车观察,确认来车距离和车速,确保安全后再匀速通过,切勿突然横穿、争道抢行。
同时,“一盔一带”是出行安全的基本保障,更是春运路上的“平安护身符”。骑乘非机动车请全程规范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机动车请按规定系好安全带。小小的装备,关键时刻能守护生命安全。

签发:莫崇贵 三审:劳广智
二审:龚 莫 责编:罗雪涛
编辑:彭子峻 视频:李思睿
图文:张 振
因为我不想在茫茫人海中失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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