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1641年,李自成将三百多斤的福王朱常洵与鹿同煮,犒赏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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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都说洛阳的福王朱常洵,一身肥肉足有三百来斤,是个拿金子当命根子的主儿。

崇祯十四年,城外饿得人啃树皮,城里他的王府还天天飘着肉香。

后来,那个叫李自成的“闯王”打破了城墙,手下的人都惦记着福王府里的金山银山。

可李自成好像不着急,他只是盯着福王和他后苑里养的肥鹿,琢磨起了一道菜。

一道让往后几百年的史书都打哆嗦的“大菜”...



崇祯十四年的正月,洛阳的天,像一块灰扑扑的脏抹布,又冷又硬,盖得人喘不过气。

风里带着味儿。

在福王府的高墙之内,那味儿是腻的,暖的。

是上好的银霜炭烧得发红,烤着整只羊羔滴下来的油,滋啦一声掉进火里,冒出的一股焦香。

是后厨二十四个灶眼同时开火,炖肉的、烧鱼的、蒸点心的热气混在一起,能把人的魂儿都勾了去。

福王朱常洵刚刚睡醒。

他这一觉睡得不舒坦,梦里总有一群穿得破破烂烂的人追他,想从他怀里抢走一个黄澄澄的金元宝。他吓出了一身油汗。

两个小太监在床边候着,一个端着漱口的盐水,一个捧着擦脸的热毛巾。

朱常洵像一座肉山一样,费力地从三层鸭绒被里挣扎着坐起来。他身子太沉,每次起床都像打一场仗。

他喘着粗气,胸口的肥肉一颤一颤。

“水……”他的声音含混不清,像嘴里塞了棉花。

小太监赶紧把一碗温热的蜜水递到他嘴边。他咂了一口,眉头就皱了起来。

“淡了。”

他一挥手,那只景德镇的上好青瓷碗就飞了出去,在金砖铺就的地上摔得粉碎。

“想渴死本王?蜜呢?都让你们偷吃了?再去调一碗,要甜得齁嗓子那种!”

另一个小太监跪在地上,手脚麻利地收拾着碎片,连大气都不敢喘。

朱常洵没再看他,他的心思已经飞到了早膳上头。今天的早膳是二十四道菜,从南到北的风味都有。

他最惦记的,还是那道新花样的“金玉满堂”,就是用鸽子蛋黄和蟹黄一起炒,拿金箔点缀,吃一口,满嘴流油。

他被扶到饭厅,看着满桌子的琳琅满目,心情才好了些。他抓起一只刚出炉的奶香小馒头,塞进嘴里,又用银筷子夹了一大块蜜汁火方,肥肉的部分在灯下颤巍巍的,像一块通透的玉。

他吃得满嘴流油,两个腮帮子鼓得像青蛙。

就在这时,王府的总管张全,连滚带爬地跑了进来。他那张平时总是堆着笑的脸,此刻白得像刚刷的墙。

“王爷,王爷!出大事了!”

朱常洵正要夹一块燕窝糕,被他这一嗓子吓得手一哆嗦,糕点掉在了地上。他顿时火冒三丈。

“嚷嚷什么!奔丧呢?天塌下来了?”

张全“噗通”一声跪在地上,声音抖得像秋风里的落叶:“王爷,不是天塌了,是……是李闯贼!李自成那个泥腿子,他带兵打过黄河了,现在……现在正往洛阳这边来!探子说,最迟后天,就能兵临城下!”

朱常洵夹菜的动作彻底停住了。他那双被肥肉挤成一条缝的小眼睛,费力地睁大了一些,透出一点惊疑。

“李自成?就那个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流寇?”他不信。

“千真万确啊王爷!”张全哭丧着脸,“听说他这次纠集了几十万人,黑压压的一片,沿途的州县望风而降。他们就是冲着洛阳来的,冲着……冲着您来的!”

朱常洵没说话,只是愣愣地看着桌上的菜。半晌,他拿起筷子,又夹了一块肉,恶狠狠地塞进嘴里,用力地嚼着,仿佛那块肉就是李自成的脑袋。

“传令下去,关紧城门,谁也不准进出。”他含混地说,“我就不信,一群泥腿子,还能翻了天不成。”

洛阳城墙外,是另一个世界。

风刮在脸上,不像是风,更像是一把掺了沙子的钝刀子,一刀一刀地割着人的皮肉。

李自成的几十万大军,与其说是军队,不如说是一群被饥饿驱赶着移动的活尸。

他们一个个面黄肌瘦,眼窝深陷,嘴唇干裂得像是龟裂的土地。身上的衣服,早就看不出本来的颜色,破破烂烂地挂在骨头架子上。

他们唯一的共同点,是眼睛里都冒着幽幽的绿光。

那是饿极了的光。

李自成自己也饿。他站在一处光秃秃的高坡上,看着远处那座雄伟的洛阳城。

城墙高大,像一头沉默的巨兽,匍匐在中原大地上。但他知道,这头巨兽早就被里面的蛀虫啃空了心。

一个独眼的将领,叫刘宗敏,凑了过来。他的一只眼睛在早年的战斗中瞎了,剩下的一只,此刻也饿得发红。

“闯王,兄弟们已经两天没正经开伙了。再这么下去,别说攻城,连站着的力气都没了。”

李自成没回头,只是用马鞭指了指洛阳城,声音沙哑得像被砂纸磨过:“粮食,就在那里面。金子、银子、绸缎、女人,也都在那里面。”

他顿了顿,语气里带上了一丝冰冷的嘲讽:“你们知道洛阳城里谁最富吗?福王朱常洵。他是当今万岁爷的亲叔叔。我听说,他家里的金银财宝,用车拉要拉好几个月。他府里养的狗,吃的都是白面馒头蘸肉汤。”

他身边的士兵们,喉咙里发出了一阵压抑的、野兽般的低吼。他们舔了舔干裂的嘴唇,看着洛阳城的眼神,变得更加贪婪,也更加仇恨。

对他们来说,那座城墙,已经不仅仅是城墙了。它是富饶的象征,也是不公的化身。打破它,就能活下去。



洛阳城里,气氛一天比一天紧张。

城门紧闭,街上空空荡荡,偶尔有几个行人,也是步履匆匆,脸上写满了恐惧。米价一天一个价,从一斗几钱银子,涨到了一斗一两,最后直接有价无市。

守城的官兵,情况更糟。

城防营的都司老王,在城墙上已经守了三天三夜。他的肚子饿得咕咕叫,手脚冻得没了知觉。他手下的兵,一个个也都是东倒西歪,有气无力。

“头儿,朝廷的饷银到底还发不发了?家里婆娘孩子都快揭不开锅了。”一个年轻的士兵凑过来问。

老王叹了口气,往手心里哈了口热气:“饷银?别想了。朝廷自身都难保,哪还顾得上我们。”

“那……那福王爷呢?他可是天底下最阔绰的人。只要他从指头缝里漏一点出来,就够咱们兄弟吃饱肚子打仗了。”

老王没说话,只是看着福王府的方向,眼神复杂。

洛阳知府和河南总兵吕维祺,也想到了这一点。他们带着最后一丝希望,来到了福王府。

王府里温暖如春,空气中还飘着淡淡的熏香。朱常洵正歪在一张铺着虎皮的躺椅上,由两个美貌的侍女给他捶腿。

见到两位地方大员进来,他连眼皮都懒得抬一下。

总兵吕维祺是个粗人,性子直,他单膝跪地,抱拳道:“王爷,闯贼兵临城下,城中守军已经断饷数月,饥寒交迫,士气低落。末将恳请王爷……能从府中暂支十万两银子,犒赏三军。只要士兵们吃饱了肚子,定能与洛阳共存亡!”

知府也跟着附和:“是啊王爷,如今大敌当前,守城为第一要务。您是万岁爷的至亲,这洛阳城若是失守,您的脸面也……”

话还没说完,躺椅上的朱常洵突然像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尖叫着跳了起来。他那肥硕的身体,爆发出惊人的能量。

“什么?十万两?你们怎么不去抢!”他的声音又尖又利,刺得人耳膜疼,“你们当兵的,是给朝廷卖命,又不是给本王卖命!凭什么问我要钱?”

吕维祺急了:“王爷,这钱不是给您要的,是借!是借来保住这洛阳城,保住您这阖府上下的性命啊!”

“保命?”朱常洵冷笑一声,他小眼睛里闪着偏执的光,“银子就是我的命!你们要我的银子,就是要我的命!”

他说着,竟然跑向了内堂。吕维祺和知府跟了进去,只见他冲进了自己的宝库。

宝库里,一箱箱的黄金白银码得像小山一样,在烛光下闪着妖异的光。朱常洵扑到一口装满金元宝的大箱子前,张开双臂抱着它,嚎啕大哭起来。

他哭得鼻涕眼泪横流,肥肉一颤一颤,嘴里还念叨着:“我的金子啊……我的命根子啊……谁也别想动,谁动我跟谁拼命……”

吕维祺和知府站在门口,看着这荒诞的一幕,彻底傻眼了。

他们对视了一眼,从对方的眼神里,看到了绝望。他们什么也没说,默默地转过身,退了出去。

福王宁愿抱着金子哭,也不愿拿出一分钱来守城的消息,像风一样,一夜之间传遍了洛阳的每一个角落。

城墙上,都司老王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手下的弟兄们。

士兵们先是沉默,然后,不知道是谁先笑了一声。

那笑声,干巴巴的,比哭还难听。

很快,所有人都笑了。他们靠在冰冷的城墙上,摸着空瘪的肚子,笑着,笑着,眼泪就流了出来。

“他娘的,”一个士兵狠狠地把手里的长矛摔在地上,“这样的王爷,这样的朝廷,老子不伺候了!”

“对!不伺候了!”

“城外闯王说了,只要开了城门,人人有饭吃,人人有钱分!”

人心,就这样散了。

城,是肯定守不住了。

正月十九的夜里,天上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黑得像一口倒扣的铁锅。

城外的闯军大营里,却是一片骚动。李自成得到了城内传来的密报:今夜三更,南门和西门的守军会打开城门。

“传令下去,三更造饭,四更攻城!”李自成的命令简洁而有力。

三更时分,洛阳城南门方向,火把晃动。沉重的城门,发出“吱呀”的呻吟,缓缓打开了一道缝。

城墙上的都司老王,扔掉了头盔,带着一群同样绝望的士兵,迎向了城外的闯军。

“弟兄们,别打了!我们是来投奔闯王的!”

西门也几乎在同时被打开。

“闯王进城了——不抢粮食,不杀百姓——”

呐喊声像点燃了的火药桶,瞬间引爆了整座死气沉沉的洛阳城。

饥饿的百姓从家里冲了出来,他们冲进那些平日里作威作福的富户家里,搬粮食,抢东西。整个洛阳城,陷入了一片癫狂的混乱之中。

闯军的士兵像黑色的潮水,从洞开的城门涌了进来。他们的目标非常明确,甚至懒得去理会那些小鱼小虾。

所有人都朝着一个方向冲去——福王府。

福王府里,早就乱成了一锅粥。

朱常洵听见城外传来的喊杀声时,腿都软了。他身上那件镶满珍珠的睡袍还没来得及换下,就被总管张全和几个心腹太监架着,往后门跑。

“快!快点!从后花园的狗洞钻出去!”张全急得满头大汗。

可那个狗洞,是给一条猎犬准备的。朱常洵的腰,比水桶还粗,他试了几次,都卡在了洞口,进退不得。

“王爷,来不及了!”一个太监尖叫起来,“闯贼已经杀进前院了!”

朱常洵吓得魂飞魄散,他放弃了狗洞,在几个人的簇拥下,跌跌撞撞地冲出后门,一头扎进了黑漆漆的巷子里。

他跑不动。他这一辈子都没这么跑过。每跑一步,身上的肥肉都在剧烈地晃动,肺里像着了火一样疼。宽大的袍袖不停地挂在巷子里的杂物上,好几次都差点把他绊倒。

“别丢下我……等等我……”他上气不接下气地哀求着。

可跟着他的家丁和太监,眼看着后面的火光越来越近,喊杀声越来越响,哪里还顾得上他。一个两个,都悄悄地溜进了旁边的岔路,转眼就跑得没影了。

最后,只剩下总管张全,还半拖半架地扶着他。

他们躲进了迎恩寺后面的一处破败的民宅。宅子的主人,大概早就逃难去了。朱常洵一屁股坐倒在地,大口大口地喘着气,感觉浑身的骨头架子都散了。

“安全了……这里安全了吧?”他抱着最后一丝希望问张全。

张全还没来得及回答,那扇薄薄的木门,就“轰”的一声,被人从外面一脚踹开了。

门口,站着十几个手持钢刀的闯军士兵。他们身上的血腥味和汗臭味,混成一股刺鼻的气味扑面而来。火光下,他们每个人的脸都像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鬼。

朱常洵看着他们,两眼一翻,巨大的身体软了下去,身下一片湿热的骚臭味,竟然是吓尿了。

他像一头待宰的肥猪,被几个士兵用绳子捆了个结实,从那间破屋里拖了出来。

他被拖到了曾经属于他的王府广场上。

这里已经成了闯军的临时大营。到处都是火把,到处都是兴奋的士兵。他们缴获了王府里的绫罗绸缎,就胡乱地披在身上。他们找到了酒窖,就抱着酒坛子大口地喝。

李自成坐在一张从福王正殿里搬出来的虎皮大椅上,面无表情地看着被拖到他面前的朱常洵。

朱常洵被扔在地上,他顾不上疼,也顾不上羞耻,手脚并用地爬到李自成脚下,把头磕得像捣蒜一样。

青石板被他那肥硕的额头撞得“咚咚”作响。

“闯王饶命!闯王爷爷饶命啊!小的有眼不识泰山,罪该万死!”他的声音里带着哭腔,“钱……我把钱都给你!府里所有的金子、银子、珠宝、玉器,全都孝敬给您!求您……求您高抬贵手,饶我一条狗命!”

李自成没有立刻说话。他站起身,走到朱常洵面前,伸出穿着旧布靴的脚,踢了踢他那软塌塌、像发面馒头一样的大肚子。

“听说,你这身肉,足足有三百六十多斤?”李自成的声音很平淡,听不出喜怒。

“是……是……小的该死,小的太能吃了,小的该死……”朱常洵以为李自成在嘲笑他,磕头磕得更凶了。



李自成的目光越过他,看向周围那些面黄肌瘦的士兵。

“洛阳大旱三年,城外饿得人吃人。我的人回报,你府里的粮仓,粮食都堆到顶了,很多都发了霉。你可知道?”

朱常洵浑身一抖,冷汗流得更凶了,不敢答话。

“守城的官兵,几个月没拿到一文钱军饷,饿着肚子在城墙上为你守城。吕维祺向你求援,你抱着一箱金子嚎啕大哭,说那是你的命。你可还记得?”

朱常洵的头埋得更低了,恨不得在地上找个缝钻进去。

李自成突然笑了。那笑声在寒冷的夜里,听起来格外渗人,像两块生锈的铁片在摩擦。

“你的命是金子。那城外饿死的几万百姓,他们的命是什么?是路边的野草吗?给你守城的那些兵,他们的命又是什么?是给你看家护院的狗吗?”

李自成绕着朱常洵踱步,每说一句,脚下的靴子就在青石板上踩出一下沉重的声响。

“就这么一刀杀了你,太便宜你了。”李自成停下脚步,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你这一身肉,是吃洛阳百姓的血汗养出来的。不能就这么白白浪费了。”

朱常洵猛地抬起头,那张肥胖的脸上写满了极致的惊恐和茫然。他听不懂李自成这云里雾里的话到底是什么意思,但他本能地感觉到,一种比死亡本身还要可怕的命运,正在等着他。

李自成没再理会他。他转过身,对身边的刘宗敏下了一道命令。

“去,把福王府后苑里养的那些畜生,都给老子牵出来。”

刘宗敏愣了一下,随即明白了什么,脸上露出一丝狞笑,领命而去。

没过多久,一阵骚动。

几百头梅花鹿,被士兵们从后苑里驱赶到了广场上。这些鹿,在王府里被养得膘肥体壮,毛色光滑油亮,一看就是上好的补品。

它们被养尊处优惯了,一点也不怕人,只是瞪着水汪汪的大眼睛,好奇地打量着周围这些拿着刀枪、眼神凶狠的士兵。

围观的闯军士兵们,眼睛一下子就直了。

他们的喉咙里,不约而同地发出了吞咽口水的声音。

“是鹿!是福王养的鹿!”

“我的天,养得比牛还肥!”

“闯王要杀鹿犒劳咱们了!今晚有肉吃了!”

人群中爆发出低低的欢呼声。打了这么多天仗,饿了这么久,终于能吃上一顿正经的肉了。打了胜仗,吃肉喝酒,天经地义。

气氛一下子从紧张的审判,变得热烈而期待。

李自成看着士兵们兴奋的样子,脸上依旧没什么表情。他又下了第二道命令。

“去,把迎恩寺里那口‘千人锅’给老子抬过来。就架在这广场中央,给它生上火,灌满水。”

士兵们虽然有些奇怪,但命令就是命令。一队人马立刻冲向了不远处的迎恩寺。

迎恩寺是朱常洵为了给自己祈福,耗费巨资修建的。那口“千人锅”,是寺里用来熬粥赈济香客的,据说一锅能煮上千人的份量。铜锅巨大无比,十几个人都合抱不过来。

士兵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用杠子和绳索,才把那口大铜锅弄到了广场中央。

他们拆了王府里雕花的桌椅,名贵的书架,全都当成柴火,堆在了铜锅下面。

很快,火生了起来。

熊熊的火焰,像一条条红色的毒蛇,贪婪地舔着乌黑的铜锅底部。

士兵们把一桶又一桶的清水倒进锅里。

他们围在四周,兴奋地搓着手,议论着。他们等着水开,等着分鹿肉。他们觉得,这将是他们进入洛阳城后,最美妙的一个夜晚。

朱常洵被两个士兵像拎小鸡一样架着,跪在铜锅不远处。他能感觉到从火堆传来的灼热,能听到铜锅里水声渐响。

他看着那些活蹦乱跳的鹿,又看看那口在火光中越来越狰狞的大锅,一股无法言喻的寒意,从他的尾椎骨一路窜上了天灵盖。

他有一种预感,一场天大的、他连做梦都无法想象的恐怖,正在一分一秒地向他靠近。

天色彻底黑透了,像一块浸了墨的破布。

广场上的火光,映红了半个洛阳城。那口巨大的“千人锅”里,水已经“咕嘟咕嘟”地剧烈翻滚,蒸腾的热气在寒冷的空气里凝成大团大团的白雾,像无数挣扎的鬼魂,缭绕不散。

几万名闯军士兵围成一个巨大的、黑压压的圈,整个广场上鸦雀无声。

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空气紧张得像一根即将绷断的弓弦。

只有大锅下面,福王府那些名贵的紫檀木、黄花梨家具,在烈火中发出“噼里啪啦”的爆裂声,像是在为它们曾经的主人奏响最后的哀乐。

被圈在一起的梅花鹿群,似乎也预感到了末日的降临,开始不安地冲撞、踱步,发出一阵阵短促而凄厉的悲鸣。

朱常洵跪在那儿,三百多斤的肥胖身体抖得像风中的一片树叶。他身上的真丝睡袍早就被冷汗和尿液浸透,紧紧地、冰冷地贴在他发臭的皮肉上。

他想喊,想最后一次求饶,可喉咙里像是被一团滚烫的炭堵住了,只能从嗓子眼深处发出“嗬嗬”的、破风箱一般的漏气声。

就在这万众瞩目之下,李自成一步一步,缓缓走上了临时用几张八仙桌搭建起来的高台。

他依然穿着那身朴素的布甲,腰间别着一把磨得雪亮的长刀。火光跳跃在他的脸上,让他那张饱经风霜的脸显得阴晴不定。

他没有看任何一个士兵,目光穿过黑压压的人群,也越过了那些惊慌的鹿,最终落在了广场中央那口白雾蒸腾的铜锅上。

周围静得能听到每个人自己的心跳声,擂鼓一般,一下,一下,又一下。

李自成抬起了他的右手。

他的动作很慢,像是在举起一件千斤重物。

他先是用手指了指那些在圈栏里冲撞悲鸣的梅花鹿。

鹿,禄也。升官发财,食朝廷俸禄。这是天下读书人一辈子的念想,也是这些王公贵族们生来就有的东西。

士兵们顺着他的手指看去,眼神里是原始的、对肉食的贪婪。吃掉它们,就有了活下去的“禄”。

然后,李自成的那根手指,在半空中极其缓慢地、带着一种沉重仪式感地移动。

所有人的眼珠,都像被线牵着一样,跟着他的手指在动。

那根手指,最后停了下来。

像一把出鞘的利剑,像一支离弦的毒箭,直直地、毫不迟疑地、带着千钧之势,指向了跪在地上、早已吓得像一滩烂泥的那座肉山——福王朱常洵。

福王,取一个“福”字。福气,富贵,这是天下百姓一辈子求而不得的东西。

广场上那根绷紧的弦,“嗡”的一声,断了。

先是死一般的寂静,那寂静只持续了一瞬间,随即被一片倒吸冷气的声音打破。

士兵们脸上那种对食物的渴望和期待,瞬间凝固了。

那表情,从期待变成了困惑,又从困惑,变成了难以置信的惊骇。

他们好像猜到了什么,但那个念头太过疯狂,太过恐怖,就像一个最恶毒的噩梦,让他们的大脑拒绝去相信。

“福王朱常洵,食尽民脂民膏,养得一身肥膘。今日,孤王便以此‘福’,配上此‘禄’,为兄弟们献上一场真正的——‘福禄(鹿)大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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