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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现代设施农业高质量发展
省农业农村厅与省财政厅
联合出台细则
旨在通过财政贴息方式
降低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
引导金融资本
投入现代设施农业建设
细则明确
省内从事现代设施农业生产的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均可申请。
设施种植、设施畜牧、设施渔业等领域有新建或改扩建项目贷款,且贷款资金50%以上用于基础设施、固定资产设备投资的可享受不超过2%且不高于同期LPR的70%的财政贴息。
单户主体每年最高贴息200万元,最长可享5年。
项目还可以同时叠加其他扶持政策,各级财政累加补助资金不超过其总投资的50%。
从2025年1月1日起产生的贷款利息均可纳入补贴范围。
合作银行名单供申请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时参考:中国银行镇江分行、农业银行镇江分行、建设银行镇江分行、交通银行镇江分行、邮储银行镇江市分行、招商银行镇江分行、江苏银行镇江分行、镇江农村商业银行、句容农村商业银行、丹阳农村商业银行、扬中农村商业银行、南京银行镇江分行、浦发银行镇江分行、华夏银行镇江分行、民生银行镇江支行、浙商银行镇江分行。
欢迎有贷款需求的
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与属地农业农村部门及时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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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 | 镇江发布、金色田野、三农镇江
编辑 | 成萌
校对 | 侍文
审核 | 张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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