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山东省某公司会计挪用公款上千万元用于打赏主播,其中,包含诸多大额连续打赏。据了解,该会计曾39秒打赏74次,每次3000元共计22万余元,事后被打赏公款面临追讨困境。业内专家认为,对于高频大额直播打赏,平台应按相关规定设置提示或者退款冷静期,避免消费者一时激情消费。
2025年9月,一家再生资源公司会计张娜(化名)被发现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将公司公户上资金陆续转到自己个人账户。调查发现,自2022年9月份以来,该会计私自将公司账户资金转至个人中国建设银行、兴业银行账户,累计近千万元。上述钱款多数用于打赏快手平台上某位男主播。
据悉,张娜是男主播直播间有名的“榜单大姐”,经常大额连续打赏,私下里她还添加了主播个人微信,在微信内多有互动。
相关方面就此联系退赔,得到答复称,系统内只留存两年内的打赏记录,且需有法院判决才能按判决金额退赔。
记者获取的一份2023年10月至2025年10月的打赏记录显示,记录期内有3万多条打赏,总额近700万元,多数打赏给了上述男主播。张娜打赏时间集中在晚间8点至12点,而且存在大量短时间内连续性打赏。例如,其曾在2024年3月某晚,39秒内连续打赏74次,每次3000元,共计打赏22.2万元。
事实上,类似挪用公款打赏事件近年来屡见不鲜,快手相关人士也承认,近两年平台上出现的此类事件越来越多。而这类事件,普遍面临追索难问题。
“一般来说诉讼周期较长,对企业来说,最缺少的就是时间。”相关法务人员告诉记者,由于当事人已过世,本案主体缺失,诉讼追索面临更大难题。
对于平台只保留了两年打赏记录,相关专业人士表示,平台留存的直播信息应该更长。记者查询发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网络监督管理办法》明确,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对网络交易活动的直播视频保存时间自直播结束之日起不少于三年。
网络直播打赏行为算不算网络交易活动?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打赏实际上属于一种附条件的赠与,是一种对直播服务的回馈,类似于购买服务。
而针对短时间内连续大额打赏,早在2021年七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就提出,建立直播打赏服务管理规则,明确平台向用户提供的打赏服务为信息和娱乐的消费服务,应当对单个虚拟消费品、单次打赏额度合理设置上限,对单日打赏额度累计触发相应阈值的用户进行消费提醒,必要时设置打赏冷静期和延时到账期。不过,据记者了解,并不是所有平台都落实了该意见。
记者就上述连续打赏提示、打赏退赔规则以及直播留存期限等问题,采访快手方面。快手表示,相关账号并无直播带货相关交易情形,快手所提供的留存数据完全符合网络安全法的要求(留存相关的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
快手方面称,张娜的快手账号显示其属于已实名认证的成年人,其相关行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其行为独立承担相关法律后果,快手属于服务提供者且已依法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快手作为服务提供者,张娜已使用完毕快手账号的技术服务,快手在此过程中并无义务亦无能力对其资金来源进行核查,也无法知悉张娜与他方之间是否存在私下交友、合作等行为或目的。(记者 刘超)
来源:经济参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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