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海事局发布《关于防范进入船舶密闭空间作业致人死亡事故的警示通报》(沪海安全通知 2026 (002) 号),并向各航运公司提出船舶密闭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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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指出,2026年1月31日17时30分,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所属油船 “圣油 233” 轮在由嘉兴乍浦驶往青岛途中,于长江口东北约50海里处发生安全事故,2名船员清理货舱油泥等残留物时昏迷,后经救助,其中1人死亡、1人送医后获救。该起事故暴露出船员安全意识不强、违规进入船舶危险密闭空间以及航运公司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针对事故反映的各类隐患,上海海事局对各航运公司提出三方面安全管理要求。
一、落实航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航运公司要开展人员进入船舶危险密闭空间情况自查自纠,严格落实相关工作程序和保障措施,坚决做到“风险未知不进入、隐患不除不作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全员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提升从业人员敬畏安全的意识操作技能与应急处置能力;要强化岸基监控和访船检查,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有效落实到一线船舶和船员。要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补齐安全管理短板,切实解决“管不清”“管不等突出问题。
二、严格遵守进入船舶密闭空间作业规定
各航运公司要严格落实《航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南(1.0版)》《高风险作业岸基、船舶“双把关”工作指引(1.0版)》相关要求,制定密闭空间作业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经船长初审同意后报岸基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作业。督促船舶在拟进入密闭空间作业前,对密闭空间进行气体检测(氧气含量、有毒有害气体浓度),保存检测记录数据安排合格的防护设备、通风设备和救援人员;在作业过程中严格落实作业方案要求,持续通风、定时复检气体浓度,作业人员佩戴防护装备,全程有人监护,遇异常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告岸基管理部门。
三、强化岸基支持,增强船员安全技能
各航运公司要加强船员进入船舶密闭空间作业的岗前和在岗培训,重点围绕操作流程与规范、风险评估与许可、气体检测、监护与通讯、应急响应与救援等核心能力开展实操训练:要确保相关船员能正确检查、佩戴和使用关键安全设备,如便携式多功能气体检测仪、自给式空气呼吸器(用于救援)、通讯设备、救援三角架、担架等设备。要督促船舶定期开展进入船舶密闭空间作业演习,提升船员安全意识和技能;要明确检查清单、清晰作业流程和“严禁单人进入”等规定。要通过定期跟船检查、现场评估和模拟演练等方式,切实掌握船员业务素质和应对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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