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杉重整终于迎来“大戏”——
2026年2月9日,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皖维集团及宁波金资共同作为杉杉集团、朋泽贸易的正式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并承担核心的投资出资义务,投资总额上限不超过约71.56亿元。
两地国资联手操盘
本次确定的重整投资联合体,涉及安徽省国资体系的皖维集团、海螺集团,以及宁波市国资体系的宁波金资3家企业,其中皖维集团与宁波金资作为核心代表,正式签署相关重整投资协议。
(一)核心重整投资人:皖维集团
作为本次重整的主投资方,皖维集团(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核心出资义务,投资总额上限不超过71.56亿元,并正式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皖维集团通过重整程序取得 13.50%杉杉股份股票,并通过出资取得对应8.38%股份的破产服务信托优先受益权,合计控制21.88%表决权,成为控股股东。其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承诺所获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重整完成后,皖维集团将为杉杉股份提供流动性支持,过渡期内可推荐工作人员、推动董事会改选,全面主导公司后续经营管理工作。
(二)金融操盘手:宁波金资
作为本次重整的联合投资方,宁波金资(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是宁波市本地国有控股资产管理公司,核心业务聚焦不良资产收购与处置。其角色为破产服务信托的受托人与处置执行方,即参与本次重整的核心价值,在于提供资产梳理、信托管理、不良资产处置等专业服务,保障重整资产规范处置,切实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宁波金资虽与皖维集团联合签署《重整投资协议》,但不承担核心出资及股份收购义务,是重整程序合规落地的关键金融基础设施提供方。
(三)背景支持方:海螺集团
海螺集团(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并非杉杉重整的直接投资人,未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其角色是对皖维集团进行增资重组的战略投资方,为本次重整提供间接资本与产业支持。海螺集团拟以现金增资49.98亿元取得皖维集团60%股权,重组完成后成为皖维集团控股股东。同时,安徽省投资集团、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无偿划转分别取得皖维集团20%股权。重组后,皖维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仍为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海螺集团为间接控股股东。此举旨在整合“新材料+新能源”产业资源,为皖维集团提供更强资本与产业协同支持,间接增强其对杉杉股份的重整能力与长期运营信心。
从以上重组联合体结构看,本次杉杉重整明确采用“核心投资人+AMC”的协同模式,各方分工清晰:海螺集团作为背景投资方,通过控股皖维集团提供支撑;皖维集团作为核心投资人,主导杉杉股份重整全流程;宁波金资作为地方AMC(资产管理公司)及联合投资人,负责专业资产处置相关工作。其中,皖维集团归属安徽省国资委监管,宁波金资归属宁波市财政局监管,分属两地国资体系,形成协同发力格局。若重整顺利完成,杉杉股份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安徽省国资委。
《重整投资协议》签署后,本次重整尚需完成3项关键程序:《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与出资人组表决通过、鄞州法院裁定批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审查通过。
“安徽战略”新范式
杉杉股份注册地位于宁波,最终却由安徽省国资委通过皖维集团主导重整,宁波本地则以宁波金资形式参与其中,这一格局的形成有着深层原因。
杉杉重整复杂度高、资金门槛极高,核心投资总额上限达71.56亿元,包含即期出资、远期收购等整体资金安排,对投资方的持续出资能力要求极高。如此大规模的资本支出,对单一地方国资或企业而言难以独立承担。除巨额现金出资外,重整过程中还需妥善解决债权人清偿、股权梳理、后续产业运营等一系列复杂问题,这对投资方的资本实力、资源协调能力及产业运营能力,均提出了极高要求。
安徽省国资委主导杉杉重整,其决策底色与闻名全国的“合肥模式”一脉相承,但战略层级更高。
所谓“合肥模式”,核心是“国资领投、以投带引、产业协同”,通过“以投带引”的招商模式,将目标企业及其产业链环节引入合肥本地,从无到有打造特色新产业集群。
近年来,在聚焦本地产业落地的“合肥模式”之外,安徽也正在打造另一条省级战略轨道——通过省级国资平台及省属国企,开展跨区域并购整合,精准补强全省关键材料产业短板。此次通过皖维集团入主杉杉股份,正是这种“合肥模式+省级并购”双轨并行的“安徽战略”新范式实践。
具体来看,安徽“十五五”规划明确聚焦新能源、新材料、集成电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2024年更明确提出,到2027年在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领域培育2家千亿级企业、20家百亿级企业的目标,而杉杉股份作为国内新能源材料龙头企业,恰好与安徽的产业发展布局高度契合。
目前,新能源产业已成为安徽的核心主导产业之一,全省已形成从锂电池材料、电芯到新能源汽车的完整产业链,培育出蔚来、比亚迪、国轩高科等一批行业龙头企业。杉杉股份入主后,可与安徽本地新能源汽车、电芯企业形成高效本地配套;而皖维集团作为安徽省属国企、本地新材料龙头,二者协同发力,将实现安徽省新能源产业链的补链、强链、延链,进一步提升产业链竞争力。
皖维集团的PVA高端产品可用于光学膜、偏光片原料,与杉杉股份形成上游材料—中游器件—下游电池与整车的完整链条。
这条生态链可以简单写为:PVA(皖维集团,安徽本地新材料龙头)→偏光片(杉杉股份)→锂电池材料(杉杉股份)→动力电池(国轩高科,安徽本地企业;宁德时代)→整车(蔚来、比亚迪,均在安徽有核心布局)。
“合肥模式”的核心目标是“引”,即聚焦本地产业布局,引入优质企业及产业链资源;而安徽省国资委入主注册地为宁波的杉杉股份,属于省域国资的跨区域产业布局,核心是通过并购外省成熟龙头企业,补强本省产业链短板。这种“省级战略”,恰好精准切中了杉杉重整的关键难点,在重整投资人竞争中形成优势,具体体现在4个方面:
1.省级统筹优势显著:安徽国资的介入属于省级层面统筹推进,协调层级与力度远高于地方国资,能够高效协调解决重整过程中的资金、政策、审批等各类难点问题,为重整顺利推进提供保障。
2.产业协同性突出:安徽省国资委旗下,皖维集团是新材料龙头,海螺集团是省属龙头国企,二者与杉杉股份的新能源材料业务高度契合、协同性强,重整完成后,将实现“基础化工新材料→新能源核心材料→新能源汽车”的完整产业链闭环。
3.重整方案更具优势:皖维集团提出的重整方案,不仅相较市场价格存在溢价,还设置了即期出资、远期收购、破产服务信托等多重保障机制,切实保障债权人利益;同时,其明确承诺,重整完成后将为杉杉股份提供流动性支持、推动董事会改选、主导后续产业运营,方案的可行性与诚意均远高于其他意向方。
4.资金与执行确定性高:安徽国资以省级财政与省属国企为坚实背书,资金实力雄厚,不仅能确保出资及时到位,还能快速完成重整资金的支付与交割,切实解决债权人的核心诉求,这一点是其他意向方难以匹敌的。
从企业层面来看,皖维集团作为安徽省国资委直属国企,可依托国资平台优势,为杉杉股份对接安徽省内产业、政策、金融等各类优质资源;而杉杉股份则可将自身在新能源材料领域的核心技术、产业资源引入安徽,助力安徽实现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目标,最终达成“国资赋能+产业落地”的双向共赢、协同发展。
从安徽省层面来看,本次安徽省国资委通过皖维集团入主杉杉股份,本质上是国资在企业发展关键阶段,对新能源材料产业链实施的精准并购与战略补位。这一操作不仅兼顾了皖维集团与杉杉股份的企业层面协同,更紧扣安徽省新能源产业整体规划,聚焦二者最核心的产业协同点,使得双方协同落地具备更高的战略价值。
值班编委:马琳
编辑:韩涧明
审读:戴士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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