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直播行业的蓬勃发展,网络打赏已成为常见的互动方式。然而,当打赏行为跨越平台边界,演变为配偶一方私下转账、赠与财物给他人时,其法律性质如何认定?配偶一方能否追回被擅自处分的夫妻共同财产?本文将结合一经典案例,探究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法律效力及网络打赏与私人赠与的区分边界。
一、案情介绍
吴某与陈某系夫妻关系。2020年,吴某在某平台浏览短视频时被女主播卢某吸引,初期在直播间打赏,后两人添加个人联系方式,吴某从平台打赏转为直接向卢某转账。2023年,陈某偶然发现丈夫吴某的微信交易记录中存在大量向主播卢某转账的记录,持续时间长达三年,累计金额高达15万余元。其中包含大量“520元”“521元”“1314元”等具有特殊情感含义的金额。结合微信聊天记录,陈某发现卢某曾多次向吴某索要手镯、首饰、手机等财物。
陈某认为,吴某未经其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且违背夫妻忠实义务,遂将卢某诉至法院,要求全额返还涉案款项。
庭审中,吴某承认转账未经妻子同意,且与卢某存在超出普通网络互动的特殊关系。卢某则辩称,其作为网络主播提供了娱乐服务,吴某的转账属于自愿打赏,双方形成消费服务合同关系,其不应承担返还责任。
![]()
二、法律分析
首先,吴某的工资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1062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本案中,吴某在婚内所取得的工资、奖金等财产,并非其个人财产,而是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吴某的行为违背了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民法典》第1062条第2款规定了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但对于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大额财产处分,必须经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家事代理权的行使范围应严格限定在衣食住行、医疗保健等日常必要开支中,大额网络打赏等显然不在此列。同时,吴某与卢某在三年间存在持续的资金往来,且包含大量特殊情感含义的转账金额,明显超出正常男女交往限度,结合卢某主动索要财物的行为,足以认定双方构成赠与关系,而非消费服务合同关系。
最后,吴某的赠与行为也违背了公序良俗,应被认定为无效。本案中吴某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婚外第三人的行为违反了夫妻忠实义务,也损害了家庭伦理,应被认定为违背公序良俗的无效法律行为。依据《民法典》第157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因此,法院结合双方提交的转账记录核算后,最终判决卢某向陈某返还夫妻共同财产14万余元及相应利息。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53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157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评价与建议
从夫妻共同财产的角度,夫妻之间财产的处理,应当遵循平等协商原则。面对数额较大且不属于家庭日常开支的消费,应当经过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一致后,再进行开支,否则可能面临相关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
从证据保留角度,如遇配偶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应及时收集转账记录、银行流水、微信聊天记录、平台打赏记录等证据,以及证明资金往来事实、金额大小、双方关系性质等关键记录,为后续维权提供支撑。
从维权角度,可通过诉讼确认赠与行为无效从而要求返还赠与财产。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婚外第三人,该行为因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另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赠与行为无效并要求返还财产。若赠与财产为动产且已转移占有,可主张返还;若财产已消耗或毁损,可主张折价赔偿。
(图源网络)
责任编辑:李心烨
文字编辑:刘承贺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