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刘毅
连日来,随着新一代AI视频生成模型Seedance 2.0上线,不少网友体验了这款AI,且还利用AI制作了一些视频发在网上。极目新闻记者发现,其中不少视频复刻了影视剧中的经典桥段或者使用了名人的肖像。对此,2月11日,多位律师告诉极目新闻记者,直接使用其他作品的片段、角色形象、名人肖像等都可能涉及侵权。
记者看到,诸如“西北锤王大战灭霸”“周星驰对战李小龙”等等一些由Seedance 2.0制作的视频在网上传播,网友在感叹AI强大的同时,也有人担心这是否涉嫌侵权。某著名影星的经纪人就发文质疑:想问一下,这些属于侵权吗……据媒体报道,一位知名博主也在评测后称,仅输入个人照片,模型便能生成与其音色相似的声音,这让他感到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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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利用AI生成此类短视频,是否存在法律方面的风险?北京罗杰律师事务所张欢律师介绍,如果直接使用他人作品片段、受保护的角色形象,以及名人肖像等,可能存在侵权风险;如果视频内容包含对他人的“恶搞”式调侃,且存在侮辱、诽谤或者足以降低他人社会评价的情形,还可能涉及侵犯名誉权。网友使用他人作品并利用AI制作短视频的,如未经权利人许可,原则上仍可能构成侵权;但在实践中,如仅用于个人娱乐、未进行商业利用、传播范围较小、社会影响有限,权利人可能不予追究。不过,这并不意味着行为合法。若某公司制作相关视频并用于商业用途、获取收益,或者传播范围较广、影响较大,则被权利人追究侵权责任并主张赔偿的风险显著提高。
张欢律师还表示,绝大多数技术本身并不构成侵权,侵权通常源于具体的使用行为,通常不能因存在侵权风险而否定或禁止某项技术,但应依法规范其使用,避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欣子认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直接使用影视片段、明星肖像等,就涉嫌侵犯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利用AI合成名人肖像、声音制作恶搞视频,如将名人形象与无关情节拼接,既侵犯肖像权、声音权,还可能因丑化、歪曲形象侵犯名誉权。在实践中,仅“非商用、标注来源”不足以免责。普通网友公开发布、平台引流传播,均不属于免责范围。一旦权利人投诉或起诉,创作者将面临停止侵权、删除视频、赔礼道歉、经济赔偿等责任,平台也可能承担共同侵权责任。
据媒体报道,字节跳动官方运营团队于2月9日,在即梦创作者社群中,平台运营人员发布通知称,Seedance 2.0在内测期间获得了“远超预期的关注”。为保障创作环境的健康与可持续,平台正基于反馈进行紧急优化,目前暂不支持输入真人图片或视频作为主体参考。运营方同时强调,平台始终认为“创意的边界是尊重”,相关功能将在进一步完善后再与用户正式见面。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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