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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全称:《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退(免)税管理办法》
施行时间:2026年1月1日
替代文件:废止2012年第24号公告等旧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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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心定位
出口退税全流程“一本通”,整合碎片化规则,统一操作标准
配套2026年第11号出口退税新政,覆盖货物、跨境服务、无形资产
二、6大关键变化(企业必看)
1、备案极简:一表通办
5类备案表合并为1张《出口退(免)税备案表》
变更仅填变化部分,不用重报全套资料
新企业备案前合规出口,可后续补报退税
2、 变更灵活:不用先结清税款
4种情形(单证未齐、未办结、已按新模式经营、备案有误),先变更、后结清
注销简化:符合条件可“视同结清”,快速撤回备案
3、收汇松绑:申报更省心
申报时不用提前报送收汇材料,仅四类企业需附报
明确收汇时限,逾期可凭材料视同收汇
4、全程电子化:线上办结
电子税务局、单一窗口办理申报、证明、单证备案
电子单证、影像化资料普遍认可,少跑大厅
5、单证管理:保存期延长至10年
备案单证统一保存10年,满足核查要求
允许纸质+电子混合留存
6、 风控与时限:更严更清晰
6类情形暂不退税(涉嫌骗税、走私立案等)
进料加工:每年4月30日前必须核销上年度手(账)册,逾期暂不退税
申报期限:报关出口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最长36个月内完成申报
三、新增业态适配
明确在轨交付空间飞行器、航天运输服务免抵退税申报规则
表单新增对应栏次,适配高科技出口新业态
四、新旧衔接
2026年1月1日后出口业务适用新规
2025年12月31日前业务按原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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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企业实操要点
尽快完成备案表更新与资料梳理
收汇、核销、申报三大时限务必记牢
单证电子化+10年留存,做好合规存档
关注分类管理与风控,避免暂不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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