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环境网)
转自:中国环境网
2月2日,新修订的《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正式施行。早在2012年,浙江就在全国率先出台湿地保护条例。为全面深化美丽浙江建设,浙江时隔十余年重修条例,构建更加完善、更为科学的湿地保护法治体系。
从西溪湿地的橹声桨影到南麂列岛的潮起潮落,湿地不仅是浙江的生态屏障,更承载着水乡儿女的生活福祉。全省11个设区市中,有9个地名与水相关,湿地面积将近全省省域面积的十分之一,湿地如同一条纽带,将浙江的生态价值与文明记忆紧紧相连。
“修订后的条例对纳入保护的湿地范围做了扩充,强化分级分类保护要求,将重要湿地依法划入生态保护红线,明确新设立湿地公园不得与其他自然保护区重叠交叉。修订后的条例注重科技赋能,要求运用人工智能开展监测监管,依托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实现数据的互联互通,并将湿地碳汇监测纳入湿地资源监测体系。要求按照河湖长制、林长制开展日常巡查,推进湿地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何晓明介绍。
过去,一些湿地因为类型复杂或跨区域,容易出现谁都能管、谁都不管’的尴尬。此次修订的首要突破,就是以列举方式明确了本省涵盖的13种湿地类型,包括浅海水域、沿海滩涂、红树林地、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水库水面、坑塘水面、沟渠、内陆滩涂、森林沼泽、灌丛沼泽。
其次,《条例》为各类湿地行为划分了“红黄绿”三条线。“红线”是严禁触碰的底线,如严禁开垦排干湿地、擅自填埋、倾倒固体废物等六类破坏性行为;“黄线”是需要审批的占用或开发利用行为,原则上禁止占用省级重要湿地,确需占用的必须依法避让、修复;而“绿线”则是被鼓励的生态旅游、自然教育、科普研学等活动,引导社会在法治框架下友好地享受湿地。
浙江对湿地的保护措施,一直在追求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预防”。2024年3月,全国首个中国国际重要湿地数字化项目试点——杭州西溪湿地智治中心上线试运行。数字孪生、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织就一张“数字天网”,能够对全域水质、植被、鸟类活动等情况实现“动态体检”。
《条例》将这类探索制度化,要求用人工智能开展监测、监管,依托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实现数据互联互通,推动全省湿地保护从“人力巡查”迈向“智慧感知”的新阶段,让保护更加精准、高效。
不同于部分地区湿地的幅员辽阔、人迹罕至,浙江的湿地大多与城市共生共荣。目前全省有超80%的湿地公园向公众免费开放,杭州西溪、云和梯田等一批湿地公园跻身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因此,湿地保护从来不是政府的“独角戏”,而是需要全民参与。
《条例》明确鼓励公众共同参与湿地保护与利用,鼓励开展湿地保护科普教育活动,希望通过宣传教育,让“保护湿地就是守护人类未来”的理念深入人心。
随着《条例》的正式施行,浙江将持续以法治护航湿地生态,让湿地与城市相融共生,为全国湿地保护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浙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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