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穿成前一秒还在吐槽的书中的恶毒婆婆怎么破?
洗白?不存在的。
为什么要洗白?
这恶毒婆婆我当定了!
继续作,作到他们离婚!
断了儿媳爱情的回头路。
1.
「这婆婆也太恶毒了,我要是她儿媳妇,高低让她知道知道什么叫社会的险恶。」
我一边吃着薯片一边将电脑前的键盘敲得嘎嘎作响。
我为什么要手贱,无聊点开这样一篇小说看。
看得我七窍生烟。
不行,我得来瓶肥宅快乐水,压压我一肚子的邪火。
「哎吆,我去......」
早知道不买这个地毯了,在被地毯绊倒、磕到桌子上的前一秒我忍不住想到。
「头好疼啊,磕死我了!」
我抚着额头坐起来,还有能比我更倒霉的吗?
被自己买的地毯绊倒摔成这样。
我看着周围的场景,俨然是一个医院的单间。
我还没来得及思考究竟是哪位恩人闺蜜给我送医院来的。
一个打扮朴素的姑娘就拎着保温桶进来了。
真的是朴素,就那衣服风格样式估计得十年前的款式了吧。
「妈,您醒啦?」
我环视一周,这病房就我一人没错啊。
「我?」
我错愕的看着这个比我小不了多少的姑娘,眼睛瞪得溜圆。
「妈,您咋了,您是不是脑袋还没清醒过来啊?我是温秀啊!」
温秀,这名字怪耳熟的。
「这事儿怪我,拖地到一半的时候,博博突然哭起来了,我一着急就把拖把扔那了,这才绊倒您了。」
温秀,博博,这不就是我晕倒之前吐槽的那本糟心小说里的人物嘛。
所以,我这是穿书成了自己之前各种咒骂的恶毒婆婆姜莲。
果然穿越定律诚不欺我,吐槽摔跤必穿越。
我忍不住咬牙,贼老天的,穿越就算了,还给我超级加辈。
想想人家穿越都是什么富家千金,京圈小公主。
我呢?
超级加辈就算了,还是个让人恨得牙痒痒的恶毒婆婆。
「手机给我!」
我打开手机相机,翻转。
这算是目前唯一值得庆幸的事情了:
原身虽然年近五十,但却是一个美人。
不得不说,岁月从不败美人。
但作为一个穿书者,我居然什么金手指也没有。
而且虽然这本书我看了,但是我还没有看完全部剧情啊。
只知道女主温秀最终用她的温柔善良打动了这极品的一家。
既无外挂,又无先知视角,我只能自力更生了。
我思来想去,就原身的所作所为,洗白着实有点困难。
哪个好人儿媳妇生孩子跑去跳广场舞,儿媳妇坐月子她跳广场舞,儿媳妇照顾生病的孩子她还跳广场舞。
我干脆破罐子破摔,将恶毒进行到底。
2.
「咕噜噜」
肚子适时地响了起来。
我打开旁边的保温饭桶。
呦呵,温秀的手艺真不错,色香味俱全。
我记得书中的故事线,现在正是二零一几年,这时候还没有直播带货,正是网络购物兴起的时代。
温秀则是因为考虑带孩子方便,在家里开起了网店。
网店带来便利的同时,隐藏的问题也不少。
毕竟网购的客户质量参差不齐,不过考虑这些都为时尚早。
温秀现在也只是起步阶段而已。
第二天我才被允许出院。
毕竟我现在这具身体的年龄也确实不小了,医院也有他们的顾虑。
来接我出院的还是温秀。
至于我那个倒霉儿子王强,我到现在都没见到。
原生早年丧夫,王强是她一个人抚养长大的。
众所周知,单身母亲带大的儿子,多少都有点妈宝男的属性,而王强更是当中的佼佼者。
推开门,听到的就是王强对着手机的叫嚣。
「对面的是个傻子吗?你到底会不会玩?」
紧接着就是孩子有气无力的哭声。
温秀扔下包,赶紧去抱孩子。
「哦哦哦,博博不哭,妈妈在,妈妈回来了。」
我撸起袖子,就去揪王强的耳朵。
「你是个死人啊,孩子哭成这样,也不知道管管,就知道玩。」
「诶诶诶,疼,轻点。妈不您说的嘛,小孩子就是爱哭,哭够了就不哭了。您还说我小时候就是这样!」
好一记跨越时空的回旋镖。
「老娘那时候带着你还要干活做家务。这能一样吗?」
被我拎着耳朵的王强,还在扭来扭去地打游戏。
「妈,妈,让我玩完这一局,玩完我就去帮温秀。」
从我手底下钻出去,躲到沙发的另一头接着玩。
好家伙,孩子都没他游戏重要。
这玩意儿要真是我生的,屎不给他打出来都算他拉的干净。
不对,这玩意儿是原身生的,四舍五入也就等于是我生的。
不行,更生气了。
抽出他的手机扔到沙发的另一边,上去就是一套组合拳。
他一边抱着头躲闪,一边还在嘟嘟囔囔。
「妈,不是您说的吗?照顾孩子是温秀这个当妈的责任,我就负责好好上班就行了。」
「你妈我住院好几天,你去看过吗?温秀去医院接我,你不好好照顾孩子,还在这玩游戏。老娘生你还不如生个叉烧。」
不行了,换具身体就是不一样,身体素质差多了。
不然,我高低还得再揍他半个小时。
「老公,你给孩子喂奶粉了吗?」
「喂了啊。我还怕烫到孩子,专门给兑了凉水呢。」
一副看起来自作聪明的蠢样。
「凉水?我不是说了嘛,不能用阴阳水,要用温水冲。」
「穷讲究,那不都一样嘛!」
温秀肉眼可见的怒了,但是偷偷瞄了一眼坐在沙发上的我,又窝窝囊囊的抱着孩子去哄孩子去了。
看来原主在这个家里积威甚重啊。
也是,之前温秀稍有反抗的时候,姜莲就会打电话给温秀父母,批头盖脸就是一顿。
说他们教育不好女儿什么的。
温秀一家都被原身的操作弄的筋疲力尽。
所以很多时候,温秀的反抗意识慢慢都被打压下去了。
不过奶粉不能用阴阳水冲吗?触及到我的知识盲区了。
于是我去问了度娘,没想到还真的是。
想到这,我用脚踢了踢在沙发上赖着的王强。
「还不滚去做饭,你妈都要饿死了。」
王强看了看我又要抬起来的手,磨磨蹭蹭地跑去做饭了。
First Blood。
3.
我靠在沙发上想着以后。
温秀作为女主,自然具备了一切主角该有的美好品质:坚强、善良,就是前期性子太包子。
原身这蠢儿子,唯一一点好就是模样好,基因随了她,若是能改造好,还是能勉强配得上温秀的。
我看着桌子上的饭菜,嗯,菜名只能通过我丰富的生活经验猜出来。
一个西红柿炒鸡蛋,黑不溜秋的。
一个土豆丝,粗的比筷子粗,细的比牙签细。
唯一不错的就是蒸米饭了,因为有万能的电饭煲和手指测量法。
我吃了两口实在吃不进去,就借口饱了,钻回了卧室。
温秀倒是挺给面子,吃了不少。
毕竟是自己男人第一次下厨。
第二天,一切回归正轨。
王强去单位上班,我去找小姐妹跳广场舞,温秀在家里带孩子收拾家务顺带忙她的网店。
王强的工作说好听点是销售,不好听点就是卖货的。
挣的钱吧只能说饿不死,别的是不能指望了。
按理说吧,他干销售都好多年了,工资还是多年前那样。
物价都涨了,他的工资都没涨,真是不中用。
原身之前的工作还是不错的,后来工厂合并,用不到那么多人,她就走了走关系内退了。
早早地过上了有钱有闲的日子。
温秀为了能给孩子创造更好的条件,就跟风开了网店,用的一件代发,卖些内衣袜子之类的。虽然利润小些,但是省去了她打包发货的时间。
也算兼顾了家庭和事业。
而我呢,单位内退之后,就爱上了广场舞。
4.
到了广场上才知道,我还是广场舞明星呢。
跟我一般岁数的,没我保养得好。
比我保养得好的,没我身材好。
比我身材好的,没我跳得好。
不怪说,原身爱跳广场舞,这一上午下来我都要爱上了。
一上午,这一群小老头们,那个殷勤啊,又是端茶倒水,又是扇扇子捶背的。
年轻时候没有享过的众星捧月的生活,老了老了倒是让我享受上了。
晚上到家的时候,温秀正背着博博在厨房做饭。
呃,理论上来说,我应该上去搭把手。
我想到自己之前的计划,最终选择去卧室里躺着休息会儿。
晚上吃饭的时候。
「温秀,你现在怎么回事?做饭不及时也就罢了,现在做饭的手艺咋还不行了呢?」
「没有吧妈,可能今天太着急了,我下次注意。」
我看了一眼闷头干饭的王强。
全程好似没有听到我和他媳妇的对话。
就这,我估计我将他媳妇拎出去打一顿,他都能照样吃得下去。
哦,不对。
这个妈宝男,可能还会说,妈你打得对,女人就是得教育。
「咳嗯,小强啊,你今天怎么这么晚才回来,你们加班了吗?」
「啊?对对,今天加班了。」
还加班?就他们单位那地段,等不到他下班就没人了。加个鬼的班。
他眼神躲躲闪闪的,肯定有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