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年队里有个成分不好的人,我暗中护她周全,平反后她却人间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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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这就是陈长寿的家?”穿西装的男人捂着鼻子,打量着我这间漏风的土坯房。

“我是。”我放下手里的半个冷馒头,没起身。

“有人给你汇了一笔钱,五十万。”男人递过一张轻飘飘的纸。

我的手抖了一下,五十万?九零年这能买下半条街。

“谁汇的?”

男人指了指汇款单的角落:“自己看备注,只有三个字。”

当我看清那歪歪扭扭的字迹时,浑身的血瞬间凉透了。



第一章 风雪戈壁,那个吃驴草的女人

一九七二年的除夕夜,大西北的戈壁滩上刮起了白毛风。那风像是有实体的刀子,顺着门缝、窗户纸往屋里钻,呜呜咽咽的动静,听着让人心慌。

建设兵团三连的食堂里倒是热火朝天,大锅里炖着酸菜猪肉粉条,热气顶着屋顶棚,几百号知青和老兵凑在一起,那是这一年里最有人味儿的时候。

但我没在食堂。我是马号的饲养员,瘸了一条腿,那是早些年在边境线上留下的记号。连队里的人都叫我“陈瘸子”,或者客气点叫声“陈班长”。我不爱凑那热闹,但我知道,今晚还有个人也没资格凑那热闹。

那是个女人,叫沈清秋。

她是上海来的,据说家里成分不好,属于“黑五类”。这姑娘长得太扎眼,即便穿着最臃肿的棉袄,脸上抹着锅底灰,那股子从骨子里透出来的清冷劲儿也遮不住。就因为这股劲儿,连队里的排长王麻子没少找她麻烦。

今晚大伙儿吃饺子,王麻子却让沈清秋去磨坊推磨。那是露天的磨坊,零下三十度的天,别说人,驴都在棚里哆嗦。

我提着马灯,拎着半桶黑豆拌料,一瘸一拐地往马号走。路过磨坊的时候,我听见了一阵压抑的咳嗽声。

那石磨太沉了,沈清秋那小身板根本推不动。她整个人几乎是趴在磨杆上,脸冻得发紫,眉毛上结了一层白霜。她没戴手套,两只手肿得像胡萝卜,满是裂开的血口子。

我停下脚,把马灯往地上一搁。

“磨不完?”我问了一句。

沈清秋吓了一跳,猛地缩成一团,那眼神像极了我在戈壁滩上见过的惊慌失措的黄羊。她没说话,只是摇摇头,又赶紧去推那死沉的石磨。

我瞥了一眼旁边的草料堆,那是给驴预备的干草。我眼尖,看见沈清秋的嘴角挂着一根枯黄的草茎。

我的心猛地抽了一下。这大年夜的,她在吃驴草?

那是人吃的吗?那是喂牲口的!这帮畜生,连口热乎饭都不给留?

我没吭声,转身进了马号。马号里暖和,那是马粪发酵和马匹体温混杂出来的热度。我从怀里掏出两个还温乎的白面馒头——这是我从食堂偷摸揣出来的,本来想留着自己守夜吃。

我把馒头掰碎了,混进那桶煮熟的黑豆料里,又淋了一勺子豆油,搅和匀了。那香味,瞬间就飘了出来。

我提着桶重新回到磨坊,沈清秋还在那推磨,身子摇摇欲坠。

“让开!”我吼了一嗓子。

沈清秋吓得一哆嗦,靠在磨盘边上不敢动。

我假装没站稳,手里的桶“哐当”一声摔在地上。黑豆、豆油,还有那白花花的馒头碎块,洒了一地。

“真晦气!”我骂骂咧咧地用那条好腿踢了一脚桶,“路都走不稳,喂个马都喂不成!”

我斜眼看着沈清秋,恶狠狠地说:“看什么看?这是马料,脏了!赶紧扫了扔后面沟里去,别让王排长看见,说我浪费集体粮食!”

说完,我也不管她听没听懂,提着空桶转身就走。但我没走远,躲在马号的门缝后面看着。

沈清秋站在那儿愣了一会儿,风雪吹得她单薄的衣服猎猎作响。她慢慢蹲下身子,伸出那是冻疮的手,颤抖着去捡地上的东西。

她没往沟里扔。

她捡起一块沾着黑豆和泥土的馒头块,在袖子上蹭了蹭,然后猛地塞进嘴里。她吃得太急,噎住了,痛苦地捶着胸口,眼泪顺着眼角流下来,还没落地就结成了冰。

那一刻,我这心里头像是被谁塞了一把沙子,磨得生疼。

就在这时候,远处传来了杂乱的脚步声和那破锣般的嗓音。

“沈清秋!磨完了没有?磨不完今晚别想睡觉!”

是王麻子。这家伙喝多了,走路直画圈,身后还跟着两个想拍马屁的小兵。

沈清秋吓坏了,赶紧把嘴里的东西咽下去,胡乱把地上的残渣往雪里埋。

王麻子晃晃悠悠走过来,手里的手电筒乱晃,光柱打在沈清秋脸上。

“哟,这不是我们的黑天鹅吗?”王麻子打着酒嗝,凑到沈清秋跟前,那股子劣质白酒味儿熏得人想吐,“怎么着?嘴上这是什么?偷吃东西?”

他一把捏住沈清秋的下巴,手指头粗暴地在她嘴角抹了一下,那上面有黑豆渣。

“好哇!破坏劳动纪律,还敢偷嘴!”王麻子眼珠子一转,露出那口大黄牙,那表情我看一眼就知道他想干什么,“走,跟我去办公室,我要好好审审你,是不是搞阶级破坏!”

这大半夜的去办公室审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沈清秋拼命摇头,死死抓着磨盘不松手,眼神里全是绝望。

“不去?由不得你!”王麻子伸手就要去拽她的棉袄领子。

我再也看不下去了。

我一把抄起挂在墙上的马鞭,那是赶马用的长鞭,浸了油,沉甸甸的。我猛地推开马号的大门,那两扇厚重的木门撞在墙上,“咣当”一声巨响。

“谁?!”王麻子吓了一跳。

“排长,小心马!”我喊了一嗓子,手里的鞭子却不是冲着人去的,而是狠狠抽在了马厩里那匹最烈的黑风马屁股上。

那是匹没怎么被驯服的野马,平时就我能靠近。这一鞭子下去,那马瞬间疯了,嘶鸣一声,挣断了本来就没拴紧的缰绳,如同黑色的闪电一样冲了出来。

“我有罪!马惊了!快躲开!”我扯着嗓子喊,装作去拉马,实则把那马往王麻子那个方向赶。

王麻子喝得五迷三道,哪见过这阵仗?那高头大马冲着他就撞过来,吓得他妈呀一声,脚下一滑,一头栽进了旁边的雪窝子里。

马蹄子几乎是擦着他的头皮踏过去的,扬起一片雪雾。

“哎哟我的腿!我的腿断了!”王麻子在雪地里杀猪般地嚎叫。

那两个小兵也吓傻了,赶紧去扶王麻子。

我一瘸一拐地跑过去,一脸焦急:“排长!排长你没事吧?这畜生听见鞭炮声受惊了,我这就去追!”

趁着这乱劲儿,我冲沈清秋使了个眼色,低吼道:“还不快滚回宿舍去!”

沈清秋浑身发抖,看了我一眼。那一眼,我记了一辈子。那里面有惊恐,有感激,还有一种像是要把我刻进骨头里的深刻。

她没说话,抓起地上的围巾裹住脸,深一脚浅一脚地消失在风雪里。

那天晚上,我挨了处分,因为看管马匹不力,被罚写检讨,还要扣三个月的津贴。但我心里痛快,躺在马号的草铺上,听着外面的风声,觉得这除夕夜也没那么冷了。

半夜里,马号的门被轻轻敲响了。

这动静很轻,像耗子挠门。我警觉地坐起来,手里摸到了那根顶门的木棍。

“谁?”

“……是我。”

声音细得像蚊子哼,但我听出来了。

我披着大衣开了门。沈清秋站在门口,那风吹得她好像随时能化了。

“你不怕王麻子找人盯着?”我皱眉,没让她进屋。这孤男寡女的,要是被人看见,那更是把柄。

沈清秋摇摇头,她从怀里掏出一个手帕包。那手帕原本是白的,现在脏得看不出颜色。

她把手帕包递给我。

“干什么?”我没接。

“谢谢。”她说。声音沙哑,像是喉咙里含着沙砾。

“不用。我是为了救马,不是救你。”我硬邦邦地回了一句。

她没理会我的冷言冷语,把手帕塞进我手里,转身就跑了。

我关上门,借着马灯昏黄的光打开手帕。

里面是一块玉佩。不大,是个平安扣的样式,玉质温润,透着一股子油亮的光。但那玉佩上沾着血,还没干透。



我心里一紧,想起她那满是冻疮和裂口的手。

手帕里还有一张小纸条,是从什么包装纸上撕下来的,上面用烧焦的木炭条写了一行字:

“陈大哥,这玉是我妈留给我的念想。我不怕死,但我不想脏着死。若是哪天我不见了,这玉送你,保你长命百岁。”

我攥着那块还带着她体温的玉佩,看着那行清秀却透着绝望的字,喉咙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

这戈壁滩上的风,真他妈的冷啊。

第二章 地窖里的秘密,两个世界的碰撞

开春之后,戈壁滩上的日子并没有好过多少。雪是化了,可那风沙紧跟着就来了。这里有句俗话:一年一场风,从春刮到冬。

王麻子那晚被马惊了之后,虽然没断腿,但也扭伤了脚脖子,在家躺了半个月。他大概猜到是我捣的鬼,但那是除夕夜,又真有人在放鞭炮,他也抓不住实锤,只能把这笔账记在心里。

他对付不了我这个“滚刀肉”,就把气全撒在沈清秋身上。

三月份,连队开始去采石场炸石头,修水渠。那是整个兵团最苦最累的活儿,都是身强力壮的男劳力去干的。王麻子大手一挥,把沈清秋也编进了采石组。

那是人干的活吗?一百多斤的大石头,要靠人背着往拖拉机上装。沈清秋那身板,背一块石头,腰都快压折了。

我是饲养员,本来不用去采石场,但我跟连长申请,说马车得去拉碎石,我也跟着去了。

我看见沈清秋背着个背篓,每走一步腿都在打颤。那背篓带子勒进她的肩膀肉里,渗出的血把那一块衣服都染成了黑紫色。

只要没人注意,我就把马车停在她旁边,假装整理挽具,顺手把她背篓里的石头抓两块扔到我车上。

她一开始不敢,怕连累我。我瞪她一眼,她才敢悄悄松一口气。

我们就这么无声地配合着,谁也不说话,像两只在荒原上抱团取暖的蚂蚁。

那是四月中旬的一天,天本来是黄蒙蒙的,这是起风的前兆。

下午三点多,天边突然涌上来一堵黑墙。真的是黑墙,接天连地,那是戈壁滩上最可怕的“黑风暴”——强沙尘暴。

“黑风来了!快撤!快撤!”

带队的排长拼命吹哨子。

采石场乱成一团,大家扔下工具往拖拉机上爬。

我赶着马车,那马感觉到了危险,躁动不安地尥蹶子。我死死拉住缰绳,眼睛在人群里搜寻那个瘦弱的身影。

人群挤得像锅粥,拖拉机突突突地冒着黑烟开走了,根本装不下所有人。

“沈清秋!”我吼了一声,嘴里瞬间灌满了沙子。

风已经到了,那一瞬间,天昏地暗,飞沙走石。指甲盖大的石子打在脸上,跟刀割一样疼。

我在乱石堆后面看见了她。她被落下的背篓绊倒了,正趴在地上挣扎,而那黑色的风暴墙距离我们只有几百米了。

要是被卷进去,人能直接被埋了,或者被风吹得找不到北,最后活活冻死、渴死在戈壁滩深处。

我跳下马车,马受惊了,挣脱缰绳跑了。我也管不了马了,冲过去一把将沈清秋从地上拽起来。

“跑!往那边跑!”

我指着不远处的一座废弃的烽火台。那是古时候留下的遗迹,是个土墩子,但下面有个半塌陷的地窖,那是唯一的活路。

风太大了,沈清秋根本站不住。我一把揽住她的腰,把她整个人几乎是提了起来,拖着那条残腿,顶着风往烽火台冲。

就在我们滚进那个地窖的一瞬间,头顶上的天彻底黑了。狂风像无数只野兽在嘶吼,那一刻,我觉得世界末日也不过如此。

地窖口被一块大石板半遮着,很快就被流沙堵死了大半,只留下一条缝透气。

第二章 地窖里的秘密,两个世界的碰撞

地窖里黑得伸手不见五指,只有那狂风钻进缝隙发出的尖啸声,像要把人的耳膜撕裂。这里头原来大概是个储藏红薯或者干粮的地方,空气里弥漫着一股子陈年的土腥味和霉味。

我摸出打火机,“咔嚓”一声,微弱的火苗跳动起来。

沈清秋缩在角落里,整个人抖得像筛糠一样。她本来就穿得单薄,刚才那一通折腾,身上全是冷汗,这会儿被地窖里的阴冷一激,嘴唇都紫了。

“把这个披上。”我脱下那件破旧的羊皮大衣,那是当年退伍时连队给发的,虽然旧,但是挡风。

她摇摇头,牙齿打的声音清晰可闻:“你……你腿不好,受不得寒。”

我没跟她废话,直接把大衣罩在她身上,自己靠在土墙边上,掏出一根烟卷,却怎么也点不着。手抖得厉害,不是因为冷,是因为后怕。刚才要是晚一步,我俩这会儿就是两具干尸了。

这一夜特别漫长。

到了后半夜,沈清秋不抖了,开始说胡话。我一摸她的额头,烫得吓人。高烧。在这缺医少药的戈壁滩上,高烧是能要人命的。

“水……我要水……”她迷迷糊糊地喊。

哪有水?我的军用水壶在马车上,早不知跑到哪去了。

没办法,我只能把她抱在怀里,用自己的体温去暖她。她烧得浑身滚烫,像块炭火。她在梦里哭,哭着喊妈妈,喊着要回家,喊着不想死。

“我不想死在这儿……我想跳舞……我想弹钢琴……”她抓着我的衣领,指甲几乎陷进我的肉里。

我听着心里发酸。钢琴?跳舞?那都是我这辈子没见过的东西。我是个粗人,只知道怎么喂马,怎么开枪,怎么在死人堆里爬出来。

“别怕,死不了。”我笨拙地拍着她的后背,“阎王爷不收咱们这种苦命人。”

也许是烧糊涂了,也许是太冷了,她本能地往我怀里钻,像只寻求庇护的小猫。那一刻,我们这两个阶级截然不同的人,在这暗无天日的废弃地窖里,竟然离得那么近。

她身上有股淡淡的肥皂味,混着戈壁滩的土腥味,却比任何花香都好闻。

那一夜,外面的风吼了一宿,地窖里却出奇的安静。也是那一夜,有些东西变了。在生死的边缘,礼教、成分、规矩,都显得那么苍白无力。那是两个绝望灵魂的互相取暖,是荒原上唯一的慰藉。

天亮的时候,风停了。

我们扒开洞口的沙土爬出来,外面的世界已经变了样。沙丘移位了,原来的路不见了,只有那轮惨白的太阳挂在天上,照着这就跟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的大地。

沈清秋烧退了一些,但脸色惨白。她看着我,眼神躲闪,不敢看我的眼睛。

“走吧,回连队。”我拍了拍身上的土,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过,“回去就说迷路了,躲了一宿。”

她低着头,轻轻“嗯”了一声,跟在我身后。那一瘸一拐的脚印,深深浅浅地印在沙地上,像是某种无声的誓言。

第三章 一张回城表,也是催命符

日子像是上了发条的旧钟,虽慢,但总归是在走。

从地窖回来后,连队里风言风语传了一阵,说我和沈清秋孤男寡女躲了一宿,指不定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但因为没抓现行,再加上我那个倔脾气,谁敢当面说,我就敢拿马鞭抽谁,这事儿也就慢慢没人提了。

但我知道,有双眼睛一直盯着我们。那是王麻子。

转眼到了七月,戈壁滩最热的时候。地里的棉花苗刚窜起来,知青点却炸了锅。

上面下来了一个工农兵大学的名额,还有一个病退回城的指标。这在当时简直就是通天的梯子,谁要是拿到了,就能离开这鬼地方,回城过人过的日子。

这名额握在谁手里?连长和指导员虽然有一票,但具体的推荐考察权,在排长王麻子手里。

那天我在马号铡草,看见沈清秋从连部出来,失魂落魄的。她手里攥着一张皱巴巴的表格,那是回城的申请表。



晚上,我偷偷去找她。

“王麻子怎么说?”我问。

沈清秋坐在土炕边上,眼圈红肿。她没说话,只是死死咬着嘴唇,直到咬出血来。

“那畜生是不是提条件了?”我火了,一拳砸在门框上。

沈清秋抬起头,那眼神绝望得让我心惊肉跳。

“他说……让我今晚去后面的防风林找他。只要我……听话,名额就是我的。”她声音颤抖,每一个字都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

“不去!”我低吼,“那是个火坑!大不了这名额咱们不要了,就在这戈壁滩待一辈子!”

“长寿……”她突然喊了我的名字,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我……我不行……我必须走。”

她抓着我的手,指甲深深掐进我的肉里,眼神里满是恐惧。

“为什么?”我不懂。她是个坚强的姑娘,这一年多那么多苦都吃下来了,怎么突然就非走不可了?

她看了看门外,确定没人,才颤抖着拉着我的手,按在她的肚子上。

我脑子里“轰”的一声,像是有个雷炸开了。

“有了?”我的声音都在发飘。

她点点头,泪流满面:“两个月了。那天在地窖……”

我的腿软了一下,差点跪在地上。那时候未婚先孕,那是作风问题,是要被拉出去批斗,甚至要坐牢的流氓罪!要是被连队发现了,沈清秋这辈子就完了,我也得完。

“王麻子不知道吧?”我急问。

“他还不知道。但我这身子……瞒不了多久了。”沈清秋哭着说,“所以我必须拿到那个病退名额,或者是上大学的名额,只要离开这儿,回了上海,我就有办法……哪怕是打掉,也不能在这儿!”

我看着她,心如刀绞。这是我的种,但我却保不住它,甚至连她都保不住。

“别去防风林。”我死死盯着她,“听见没有?别去!”

“我不去怎么办?我不去,他明天就要在大会上点名批评我消极怠工,还要查那一夜的事……”沈清秋绝望地捂着脸。

突然,我看见她的枕头底下露出一截寒光。

我一把掀开枕头,那是一把剪刀,磨得锃亮。

“你想干什么?”我拿着剪刀,手在发抖。

沈清秋没说话,只是惨然一笑:“如果他敢动我,我就跟他同归于尽。长寿,我脏了一次,不能再脏第二次了。”

那一刻,我看着眼前这个柔弱的女人,心里那个一直压抑着的念头,像野草一样疯长起来。

我是个男人。我是个当过兵的男人。我不能让我的女人和孩子,被这么个畜生糟践!

“把剪刀收起来。”我把剪刀塞回她手里,语气出奇的平静,“今晚你别去,我去。”

“你去干什么?”沈清秋惊恐地拉住我。

“我去跟他谈谈。”我拍了拍她的手背,那是我们之间少有的温存,“放心,我有办法。”

我撒谎了。我有什么办法?我唯一的办法,就是用我这条烂命,给她换一条活路。

第四章 血色离别与十八年的死寂

当晚月亮很亮,照得防风林里鬼影憧憧。

我没去防风林,我直接去了连部办公室。我知道王麻子有个习惯,去干坏事之前,喜欢在办公室先喝两口壮胆。

我推门进去的时候,王麻子正对着镜子梳那一头油腻的头发,桌上放着那张盖了章的回城表格。

“哟,陈瘸子?大半夜的你来干什么?”王麻子看见我,一脸的不耐烦,“想通了?想替那小娘们求情?”

我反手把门插上了。

“我是来求你的。”我一瘸一拐地走过去,手里拎着一把平时铲马粪用的铁锹,虽然洗干净了,但看着还是瘆人。

王麻子感觉到了不对劲,往后退了一步:“你想干什么?我警告你,我是干部!”

“干部?”我冷笑一声,“你是披着人皮的狼。”

我也没多废话,甚至没给他喊叫的机会。那压抑了一年多的怒火,在那一刻全爆发了。我抡起铁锹,照着他的腿弯就是一下子。

“咔嚓”一声,那是骨头断裂的声音,脆生生的。

王麻子惨叫着倒在地上,像杀猪一样嚎。

“这一锹,是还你除夕夜不让人吃饭的!”

我又是一锹拍在他嘴上,几颗带着血的牙齿飞了出来。

“这一锹,是替这连队里所有被你欺负过的女知青打的!”

王麻子满嘴是血,在地上打滚,想往门口爬。

我一脚踩住他的胸口,把他死死钉在地上。我蹲下身,看着他那双充满了恐惧的眼睛。

“那张表,给沈清秋。听懂了吗?”

王麻子拼命点头,像个磕头虫。

但我知道,这事儿没完。打伤干部,这是重罪。我今晚既然动了手,就没打算全须全尾地出去。

外面的狗叫了,联防队的人听见动静冲了过来。

门被撞开的一瞬间,我把那张表格塞进怀里,扔了铁锹,举起了双手。

那晚,我被打断了另一条腿,肋骨断了三根。但我咬死了口供:王麻子欠我钱不还,还骂我是残废,我一时冲动才打了他。这属于私人恩怨,不是政治事件。

三天后,沈清秋的父亲平反的消息传来了。一辆挂着军牌的吉普车开进了连队,那是来接沈清秋回上海的。

我在禁闭室里,透过那扇只有巴掌大的铁栏杆窗户,看见沈清秋站在车边,死活不肯上车。她哭着求连长,求指导员,让她见我一面。



那哭声,听得我心都碎了。

但我不能见她。见了她,我之前做的一切就白费了。我得是个流氓,是个暴徒,这样才不会连累她的政审。

“陈长寿!你出来!我不走!我要带你一起走!”她在外面喊,嗓子都哑了。

我咬着牙,拖着那条打着石膏的腿,爬到窗户边,冲着外面吼:

“滚!你个丧门星!老子为了你打人,现在前途都毁了!你还来干什么?看我笑话吗?滚回你的上海去!老子这辈子都不想再看见你!”

每一个字,都像刀子一样割在我的喉咙上。

外面的哭声停了一下。

“陈长寿……你说的是真心话?”

“真心话!滚!”我吼得撕心裂肺。

隔着窗户,我看见她跪在地上,冲着禁闭室的方向,重重地磕了三个响头。每一下都磕在戈壁滩的硬土上,咚咚作响。

吉普车发动了,卷起一阵黄沙,慢慢消失在地平线上。

那一刻,我瘫倒在潮湿的地上,像条被抽了筋的狗,眼泪怎么也止不住。我知道,我和她,这辈子算是完了。

后来,我因为故意伤害罪被判了刑。在劳改农场待了五年,出来后腿彻底废了,成了真正的瘸子。

我没回老家,就在这戈壁滩附近的一个小县城落了脚。我舍不得走,这里有她的影子。

日子像流水一样过,一晃就是十八年。

一九九零年的秋天,我已经四十二岁了,成了个看锅炉的老头。家里穷得叮当响,连个媳妇都没娶上。街坊邻居都笑话我,说我是个怪人,天天抱着块破玉佩发呆。

那天,那个穿西装的律师找到了我。

他站在我那满是煤灰的小屋里,显得格格不入。

“陈先生,我是受人之托。”律师公事公办地说。

我看着那张五十万的汇款单,脑子里一片空白。五十万?这是把我的命买了都不值的钱。

“谁?”我问。

律师没说话,只是指了指汇款单的附言栏。

我的视线落在那一行小字上。那字迹很潦草,写字的人似乎用尽了全身的力气,笔画都是抖的。

我以为那是“对不起”,以为是“谢谢你”,甚至以为是“忘了我”。

但这三个字,像是一道晴天霹雳,直接劈开了我这十八年的死寂。

那三个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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