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有老人需要照顾的,一定要看完这个故事!保姆明明按雇主要求分房睡,老人意外离世后却被索赔,这场闹剧背后的真相,让无数打工人寒心,也给所有家庭提了个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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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的李女士工作忙,没时间照顾年迈的母亲朱阿姨,就通过家政公司找了保姆丁阿姨。签合同的时候,李女士特意加了一条:丁阿姨必须和母亲分房睡,说是老人睡眠浅,怕被打扰。丁阿姨想着雇主的要求得照办,而且试工三天里,李女士对她的服务也挺满意,没提过额外要求,这事就这么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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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谁也没想到,四个月后的一天傍晚,丁阿姨去李女士住处取晚餐,回来就发现朱阿姨摔在了地上。她赶紧联系了住在附近的雇主亲戚,亲戚赶来查看后,说不用送医院,丁阿姨才松了口气,赶紧给老人擦药热敷。更让人揪心的是,当天凌晨四点,丁阿姨被一声闷响惊醒,跑过去一看,朱阿姨又从床上摔了下来,脸色都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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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阿姨吓得魂都没了,一边打120,一边疯狂给李女士和亲戚打电话,不到一个小时就把老人送进了医院。可即便这样,朱阿姨还是没能挺过来,一个月后因为重症肺炎、脓毒性休克离世了。悲痛之下,李女士把丁阿姨和家政公司都告上了法庭,索赔一大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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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说,丁阿姨没尽到照顾义务,第一次摔倒没送医,第二次防护不到位,而且家政公司没给丁阿姨做培训,资质也有问题。这话一出,丁阿姨当场哭了:“我都是按合同来的啊!分房睡是你们要求的,我半夜怎么可能时时刻刻盯着老人?发现摔倒我第一时间联系家属、送医院,我尽了全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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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官司闹得沸沸扬扬,大家都在猜保姆会不会赔钱。直到法院判决下来,所有人都清醒了。法官说,合同里明确约定分房睡,丁阿姨没法提前避免老人半夜摔倒,而且两次摔倒后都及时联系家属、送医,已经尽到了合理注意义务;老人的死亡原因是重症肺炎,不是摔倒直接导致的。最终,法院驳回了李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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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阿姨虽然赢了官司,却再也不敢做保姆了,这段经历让她心有余悸。其实这事里,没有绝对的坏人,李女士痛失母亲的心情能理解,但把责任全推给按要求做事的保姆,确实说不过去。法律上没有“保姆必须24小时贴身看护”的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早就写在了合同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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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很多家庭都需要保姆照顾老人,可雇佣关系里的边界感,真的太难把握了。保姆到底该尽多少责?雇主的要求该怎么平衡?合同里的条款又该怎么写才不吃亏?这些问题,值得每个家庭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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