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云龙晚年,丁伟带来把生锈手枪,他才明白和尚当年并非遭遇土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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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本文所用素材源于互联网,部分图片非真实图像,仅用于叙事呈现,请知悉

李云龙,就是那个打仗不要命的“活阎王”,老了,躺在医院里动弹不得。

他这辈子谁都不服,就认一个理儿:兄弟的仇,必须报!

当年,他最亲的警卫员和尚被人杀了。

他二话不说,带兵灭了整个黑云寨的土匪,这事儿让他吹了一辈子。

可就在他快不行的时候,老战友丁伟找来了。

丁伟没带别的,就带来一把烂枪,一把日本人的“王八盒子”。

这把枪,揭开了一个天大的秘密。

原来,当年杀和尚的根本不是土匪!

李云龙一听就傻了,自己忙活半天,杀错了人,还把这事当成了荣耀。

一辈子的英雄,到头来发现自己是个大糊涂蛋。

这口气没上来,老头儿的头发,一夜之间就全白了。



01

一九六八年的初冬,北京的寒风已经开始变得尖锐。解放军总医院的高干病房里,暖气烧得有些过头,空气里弥漫着一股消毒水和中药混合的、令人昏昏欲睡的味道。

李云龙讨厌这个味道。

他更讨厌这间雪白得刺眼的病房,讨厌这张把他牢牢困住的床。阳光透过擦得一尘不染的玻璃窗,在他苍老的脸上投下斑驳的光影,那些纵横交错的皱纹,每一道里都藏着枪林弹雨和烈酒江湖的故事。他就像一头被拔了牙、锁进铁笼的老狮子,即便威风不再,眼神里那股子不驯的野性,依旧能让初来乍到的小护士心头发怵。

“哎,我说你这小丫头片子,换个药水磨磨蹭蹭的,想在老子胳膊上绣花啊?”李云龙瞪着眼,嗓门依旧洪亮,只是底气里掺杂了一丝不易察觉的虚弱。

年轻的护士被他吼得手一哆嗦,棉签差点掉在地上。她委屈地瘪瘪嘴:“首长,您的血管不好找,我……我轻一点。”

“屁话!老子的血管,子弹都钻进去了,还怕你这根小针?快点快点,磨叽!”

门口传来一声轻咳,田雨端着一个搪瓷缸子走进来,嗔怪地瞪了他一眼:“李云龙,你又吓唬人家小姑娘。一大把年纪了,就不能消停点?”

李云龙一见是自家婆娘,气焰立马矮了半截,嘴里却还不服软地嘟囔:“我这是指导工作,让她提高业务水平。”

田雨懒得理他这套歪理,将小米粥递到他嘴边,语气温柔了许多:“张嘴,喝点粥,暖暖胃。”她用勺子轻轻吹了吹,动作熟练又自然。几十年的风风雨雨,早把这位曾经的文艺女青年磨炼成了最了解这头犟驴的人。她知道,他的蛮横是他的保护色,那层硬壳底下,其实比谁都怕孤独,怕被遗忘。

李云龙哼哼唧唧地喝了两口,便不耐烦地扭过头,望向窗外。几只灰扑扑的麻雀落在光秃秃的树枝上,叽叽喳喳地叫着。他浑浊的眼睛似乎透过那些麻雀,看到了很远的地方。

“这帮小东西,要是和尚那小子在,一弹弓一个,保准打脑袋,串一串,烤了给老子下酒。”他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说给田雨听。

田雨端着碗的手顿了一下,心中轻轻叹了口气。又是这句话。自从他病倒后,这句话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

魏和尚,这个名字像一道刻在他心口的伤疤,平时看不见,可一旦阴天下雨,或是夜深人静,就会隐隐作痛。

对李云龙来说,那不仅仅是一个警卫员,那是他可以用后背对着的兄弟,是能跟他一起大块吃肉、大碗喝酒,也能背着他冲出重围的过命交情。

田雨没接话,只是默默地把碗放在床头柜上。她知道,一提起这个话题,他的情绪就会像山洪一样,堵不住。

果然,李云s龙的脸色沉了下来,眼神里那点残存的暖意迅速褪去,换上了一层冰冷的、混杂着暴怒与悔恨的阴霾。“黑云寨那帮狗娘养的土匪……老子当年就该把他们一个个点了天灯!”他咬着牙,手背上青筋暴起,仿佛又回到了那个血色的午后。

这些年来,手刃匪首谢宝庆,为和尚报仇,是他戎马生涯中最得意也最没有半分后悔的“战绩”。那是他李云龙的规矩,谁动他的兄弟,他就灭谁满门。这份霸道和护短,是他骨子里的东西。

夜里,李云龙睡得极不安稳。病痛的折磨让他整夜翻来覆去,嘴里不停地发出含混的呓语。田雨守在旁边的陪护床上,听得心惊肉跳。

突然,李云龙猛地从床上坐了起来,双眼圆睁,额头上全是冷汗。他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像是刚从水里捞出来一样。

“和尚!和尚!别去!黑云寨那地方邪乎!”

他的嘶吼声在寂静的病房里显得异常刺耳。田雨立刻惊醒,赶忙跑过去,打开床头灯,轻轻抚着他的后背:“老李,你做噩梦了?别怕,没事了,没事了。”

李云龙的身体还在剧烈地颤抖,他一把抓住田雨的手,力气大得像是铁钳,捏得田雨生疼。他的眼睛没有焦点,直勾勾地盯着惨白的天花板,喉咙里发出“嗬嗬”的声音。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像是回过神来,转头看着田雨,声音嘶哑得如同被砂纸磨过:

“秀芹……不,田雨……我问你……”

“你说,当年我是不是杀错了?……我总觉得……不对劲。”

田雨的心猛地一沉。她以为他又在说病中的胡话,正想开口安抚,却看到了他眼神里的东西。那不是梦魇后的恐惧,而是一种清醒的、发自肺腑的、折磨了他许久的困惑。这个问题,像一颗深埋的毒牙,第一次从他自己的口中,被血淋淋地拔了出来。

02

不对劲的感觉,其实很多年前就有过,只是一闪而过,快得像战场上擦着头皮飞过去的流弹,没等他抓住,就被胜利的喧嚣和更多的战斗给掩盖了。

可人老了,躺在病床上,时间就变得又慢又长。那些被岁月尘封的往事,便不受控制地一幕幕往外翻,尤其是关于和尚的。

李云龙的思绪,像一匹脱缰的野马,瞬间挣脱了这间令人窒息的病房,回到了那片炮火连天的黄土高坡。

他第一次见魏和尚,是在一个刚被端掉的日军战俘营里。那小子人高马大,剃个光头,穿着一身破烂不堪的囚服,却梗着脖子,眼神跟狼崽子一样,透着一股不服输的狠劲。李云龙一眼就相中了这块好料,把他“捡”回了独立团。

起初,和尚不服他,觉得他是个泥腿子出身的土包子。李云龙也不跟他废话,直接在团部的操场上拉开架势:“小子,听说你在少林寺待过?来,让老子试试你的斤两。你要是能把老子放倒,警卫员你来当,老子给你站岗!”

那是一场酣畅淋漓的拳脚较量。和尚的拳法刚猛,虎虎生风,李云龙的路子野,全是战场上摸爬滚打出来的杀人技。

两人斗了个旗鼓相当,最后双双累得躺在地上喘粗气。和尚一抹脸上的汗和土,翻身爬起来,对着李云龙“咚”地磕了个头,脆生生地喊了声:“团长!”

从那天起,魏和尚这个名字,就跟李云龙三个字绑在了一起。



李云龙记得最清楚的,是那次反扫荡突围。他被鬼子的机枪打中了腿,昏死过去。等他再睁开眼,发现自己趴在一个宽阔的后背上。

耳边是呼啸的风声和密集的枪声,脚下是崎岖颠簸的山路。是和尚,这小子背着他,像一头蛮牛,在山地里狂奔。子弹“嗖嗖”地从他们身边飞过,有一发甚至打中了和尚的后背,他只是闷哼了一声,脚下的步子连晃都没晃一下。

整整三十里地,和尚硬是把他从鬼子的包围圈里背了出来。到了安全地方,和尚把他放下,自己却“噗通”一声栽倒在地,背上那件灰布军装,早被鲜血染成了深褐色。

李云龙挣扎着爬过去,看到和尚背上那道血肉模糊的口子,眼眶一下子就红了。他一个字都没说,只是从怀里掏出自己那份仅有的、已经捂得发硬的干粮,粗暴地塞进了和尚的嘴里。

从那以后,李云龙就把和尚当成了亲弟弟。

他李云龙吃肉,就绝对有和尚啃的骨头。上级奖给他一瓶好酒,他会偷偷藏起来半瓶,等夜里查哨的时候,拉着和尚在没人的地方一人一口地咪西。

他挨了旅长的骂,心里憋着火,和尚就在他门口转来转去,急得抓耳挠腮,想进去劝又不敢,那样子比自己挨骂还难受。

和尚想家了,想他河南老家的老娘。李云龙就操着一口南腔北调的山西话,学着河南口音逗他:“恁弄啥嘞?想家啦?等打跑了小鬼子,老子亲自给你小子保媒,娶个俊媳妇!”

和尚憨憨地笑着,露出一口白牙,眼里的那点乡愁也就散了。

在那个除了胜利一无所有的年代,魏和尚就是李云龙的暖,是他的光。他可以放心地把自己的后背交给这个虎头虎脑的警卫员,可以在打了胜仗后,一脚踹开他的房门,大喊一声“和尚,拿酒来!”,然后看着他屁颠屁颠地跑去张罗。

那份信任和依赖,是刻在骨头上的。所以,当他失去和尚的时候,就像是被人硬生生从身上剜掉了一块肉,连着筋,带着血。那种疼,钻心刺骨,一辈子都好不了。

03

记忆的闸门一旦打开,最不愿回首的那个下午,便清晰得如同昨日。

那天天气不错,独立团刚打了个小胜仗,缴获了一些物资。李云龙心情好,正盘算着怎么跟赵刚“分赃”,就接到了师部的命令,让他派个得力的人去送一份紧急文件。

他想都没想,就把和尚叫了过来。

“和尚,跑一趟师部,把这个交给师长。路上快去快回,别耽搁。”李云龙把文件袋递给他,像往常一样嘱咐道。

“放心吧团长,保证完成任务!”和尚接过文件,敬了个标准的军礼,转身就走。

李云龙看着他高大结实的背影消失在门口,心里没来由地咯噔了一下。他朝着门口喊了一句:“路上小心点!”

和尚回头,咧嘴一笑,阳光照在他光亮的头顶上,晃得人眼花。“团长,你还不放心我?”

那就是他们见的最后一面。

噩耗是在第二天傍晚传来的。一名去师部办事的通讯员,在半路上发现了和尚的尸体。

李云龙接到消息时,正在跟赵刚下棋。他捏着“炮”的手悬在半空,脸上的表情凝固了。他缓缓地放下棋子,站起身,一言不发地朝外走。赵刚察觉到不对,赶紧跟了上去。



在临时停放尸体的屋子里,李云龙看到了躺在门板上的和尚。他的军装被撕得破破烂烂,身上满是泥土和血污,眼睛还圆睁着,似乎不敢相信自己会是这样的结局。致命伤在后脑,显然是被人用重物击打所致。

李云龙的身体晃了一下,被身后的赵刚扶住。他没有哭,也没有喊,只是死死地盯着和尚的脸,眼神里的光一点一点地熄灭,最后只剩下一片骇人的死寂。

“谁干的?”他的声音平静得可怕。

“团长……是黑云寨的土匪……”通讯员小声回答,“我们在附近发现了打斗的痕迹,和尚身上的文件和配枪都不见了,应该是被他们劫道了。”

“黑云寨……谢宝庆……”李云龙重复着这个名字,每个字都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

那一刻,整个团部的人都感到一股彻骨的寒意。他们熟悉的那个嘻嘻哈哈、爱骂娘的团长不见了,取而代代的是一头即将噬人的野兽。

“传我命令!一营、二营,集合!”李云龙的声音不大,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命令。

“老李!你要干什么?”赵刚一把拉住他,“你疯了?没有上级命令,私自调动部队去攻打地方武装,这是要上军事法庭的!”

李云龙一把甩开他的手,眼睛红得像要滴出血:“我不管什么狗屁纪律!今天,我就要给我的兄弟报仇!谁敢拦我,老子连他一块打!”

“老李,你冷静点!这是土匪,我们迟早要剿的,但不是现在,不能用这种方式!”

“等?我等不了!”李云龙指着门板上的和尚,对着赵刚咆哮,“我兄弟的尸体还在这凉着,你让我等?赵刚,我告诉你,从今往后,咱们独立团,就是天王老子也别想动我的人一根汗毛!”

他不顾所有人的劝阻,像一头发了疯的公牛,强行拉走了部队。那个夜晚,黑云寨火光冲天,枪声、喊杀声响彻山谷。

李云龙一马当先,提着一把大刀,亲手砍下了匪首谢宝庆的头颅。

他提着那颗血淋淋的头,走到和尚的坟前,将其重重地扔在地上,用尽全身力气吼道:“和尚!兄弟给你报仇了!安息吧!”

那场惊天动地的复仇,让他受到了严厉的处分,却也让他“李云龙”这三个字,在整个晋西北的地面上,成了一个传奇,一个为了兄弟可以不顾一切的代名词。

这是他的荣耀,也是他用以慰藉内心巨大伤痛的唯一方式。他告诉自己,他为兄弟讨回了公道。这个念头,支撑了他几十年。

04

时间又被拉回到一九六八年的病房。

几个李云龙当年的老部下,如今也都身居要职,听闻老首长病重,特地从外地赶来看望。病房里难得地热闹起来,充满了爽朗的笑声和粗犷的问候。

“老首长,您这身体骨,我看比我们这些小年轻还硬朗!”

“就是,想当年您带着我们打平安县城,那叫一个威风!”

大家七嘴八舌地回忆着当年的峥嵘岁月,气氛热烈而怀旧。不知是谁,又提起了黑云寨那件事。

“要我说,最解气的还是打黑云寨那次!为了给和尚报仇,老首长连旅长的命令都敢不听,那才叫有情有义!”一个已经两鬓斑白、身穿将军服的老部下,说起这事依旧是一脸的崇拜。

“可不是嘛!当时咱们都憋着一股火,跟着团长杀上山,把那帮杂碎杀了个干干净净!痛快!”

李云龙靠在床头,听着这些话,脸上露出了几分得意的笑容,那是属于胜利者的、被下属敬仰的笑容。可不知为何,当“有情有义”这四个字钻进耳朵时,他心里却像是被一根细小的针扎了一下。

那晚噩梦后,他对田雨说出的那个疑问——“我是不是杀错了?”——就像一颗投入湖面的石子,虽然涟漪很快消失,但石子已经沉到了湖底。

他端起桌上的搪瓷茶杯,默默地喝了一口滚烫的茶水,试图用那股热流驱散心中莫名的寒意。他罕见地没有接话,没有像往常一样,唾沫横飞地吹嘘自己当年的英勇。

他的沉默,让病房里热烈的气氛冷却了片刻。老部下们面面相觑,以为是自己说错了话,惹老首长不高兴了。

田雨适时地走进来,笑着说:“你们别光顾着聊天,让他也歇歇,医生说要静养。”

众人这才纷纷告辞。

送走客人后,病房里又恢复了安静。李云龙看着窗外,天色渐渐暗了下来,远处的楼房亮起了星星点点的灯火。他脑海里反复回响着的,却是那个死去多年的匪首谢宝庆,临死前那张惊恐又迷惑的脸。

傍晚,田雨接了一个长途电话回来,脸色有些凝重。她走到李云龙床边,帮他掖了掖被角,犹豫了一下才开口。

“老李,刚刚……是丁伟打来的电话。”

“老丁?”李云龙的眼睛亮了一下,“这老小子,还知道想着我!他怎么样?身体还好吧?”

“嗯,还好。”田雨点点头,但脸上的忧色并未散去,“他说……他要从南京过来看你,明天就到。”

“好事啊!”李云龙很高兴,“你赶紧去跟食堂说一声,明天给我弄两个硬菜,再找瓶好酒来!老子要跟老丁好好喝一顿!”

田雨却没有动,她看着李云龙,轻声说:“老李,你先别高兴。老丁在电话里听着……情绪不高,还特意嘱咐我,等他来了,让其他人都回避一下,他有要紧事,要单独跟你说。”

李云龙脸上的笑容,像是被冬日的寒风吹过,瞬间僵住了。

他太了解丁伟了。那家伙是个“人精”,算盘打得比谁都精,天塌下来都能笑嘻嘻地先找条活路。能让他用这种严肃、沉重的语气,特意嘱咐“单独谈谈”的,绝不是叙旧那么简单。

一股难以言喻的不安,像潮水般慢慢涌上李云龙的心头,将他整个人都淹没了。他看着妻子担忧的眼神,第一次感到,或许有什么他一直逃避的东西,终究是要来了。

05

第二天下午,丁伟就到了。

他比李云龙看上去要精神一些,腰板挺得笔直,但岁月同样在他脸上刻下了深深的痕迹。他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旧军装,没戴军衔,手里提着一个鼓鼓囊囊的黑色人造革提包,眉宇间凝聚着一股化不开的愁绪。

两人见面,没有预想中老战友久别重逢的激动和热络。病房里的空气,仿佛从丁伟踏入的那一刻起,就变得凝重而压抑。

丁伟先是和田雨寒暄了几句,然后目光落在了李云龙身上。他仔仔细细地打量着这位昔日叱咤风云的“活阎王”,看着他花白的头发和虚弱的神态,眼神里充满了复杂的情感。

“把门关上,让她们都出去吧。”丁伟对田雨说。

田雨担忧地看了李云龙一眼,见他点了点头,才带着护士悄悄地退了出去,并轻轻地带上了房门。

病房里,只剩下这两位从血与火中走出来的、白发苍苍的老人。

“你小子,哭丧着脸干什么?老子还没死呢!”李云龙率先打破了沉默,语气一如既往的冲。

丁伟扯了扯嘴角,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他没有接李云龙的话茬,而是走到床边,将那个黑色提包放在床头柜上,拉开了拉链。他从里面,小心翼翼地捧出一个用厚厚的、浸满了油污的油布包裹着的长条形物件。

“什么宝贝疙瘩?神神秘秘的。”李云龙的好奇心被勾了起来,他撑着身体,想坐得更直一些。

丁伟没有说话,他的手指有些颤抖,一层一层地,极其缓慢地解开那块油布。那动作,不像是在打开一个包裹,更像是在揭开一道尘封已久的伤疤。

油布被完全打开,一把手枪静静地躺在泛黄的布料上。

枪身锈迹斑斑,许多地方已经变成了暗红色,木质的枪柄也因为年代久远而开裂。但是,那独特的、丑陋的造型,那个圆形的扳机护圈,李云龙只看了一眼,瞳孔就猛地收缩了一下。

南部十四式手枪,在中国,它有一个更广为人知的名字——王八盒子。

这是日军军官的制式配枪,是他们这些和鬼子打了半辈子交道的老兵最熟悉的“老朋友”之一。

李云龙的心里“咯噔”一下,一股寒意从脚底板窜上天灵盖。他盯着那把枪,沙哑地开口:“你拿这玩意儿干嘛?从哪个博物馆里偷出来的?不对……这枪上的锈,看着可不像是在陈列柜里待过的。”

丁伟依旧没有回答他的问题。他枯瘦的手,将那把冰冷的、沉甸甸的铁疙瘩,轻轻地推到了李云龙的面前。

他抬起头,直视着李云龙的眼睛,目光锐利得像一把刀子。他一字一顿地,用一种近乎残忍的平静语气,问出了一个石破天惊的问题:

“老李,你还记不记得,和尚出事后,你在他身上……找到他的配枪了吗?”

李云龙整个人都僵住了。他的大脑飞速运转,记忆被强行拉回到那个血腥的、混乱的下午。他记得和尚圆睁的双眼,记得他身上破烂的军装,记得那致命的伤口……但是配枪……他当时满心都是复仇的怒火,根本没有注意到这个细节。他努力地回忆,却发现那一段的记忆,只有模糊的血色。他艰难地、几乎是下意识地摇了摇头。

丁伟的脸上,露出一丝预料之中的、无尽的悲哀。

“没错,”他的声音像淬了冰,每一个字都砸在李云...龙的心上,“因为杀他的,根本不是土匪。”

“和尚……是死在这把枪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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