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事竟然比做生意还难?
最近,上海一位政协委员讲的事儿,真让人听得心里堵得慌。咱们都说“莫以善小而不为”,可现在的情况是,就算你想做件惊天动地的大好事,这制度门槛有时候也能把你吓个半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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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有对老夫妇,名下有一套市值超过600万的房子。两位老人心善,膝下也没个子女,琢磨着与其留这房产,不如捐给慈善机构,也算给社会做点贡献。这本是件功德无量的好事吧?结果呢?老人一去咨询,好家伙,直接被泼了一盆冷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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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潘江雪委员透露,这房产捐赠涉及的税费名目繁多,简直能把人绕晕。什么契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七七八八加一块儿,竟然要交450多万!您听听,600万的房子,捐出去得先交450万,这哪是捐赠啊,这简直就是“割肉”。这笔账怎么算怎么亏,老两口无奈之下,只能把这念头掐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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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其实不是个例。在上海这种高知群体扎堆的地方,有不少独居或者无子女的老人,都有身后把财产捐给公益事业的意愿。这本是社会财富流动的一种好方式,可现在这制度设计,硬生生成了拦路虎,把大家的善意都给堵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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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房产捐不动,股权捐赠也是一地鸡毛。现在第一代民营企业家都要退休了,很多人想把企业股份捐出来做慈善。可问题来了:你要是想变现捐,得先交所得税,这善款立马缩水;你要是想直接把股权划给公益组织,监管部门又不让公益组织持有这种经营性股份,说是怕影响公司治理。这逻辑,怎么走都是死胡同。
潘委员的建议挺实在,上海既然有这个条件,能不能搞个试点?税务局、监管部门坐下来好好合计合计,别让这些条条框框成了阻碍爱心的绊脚石。毕竟,制度是为了服务人的,不是为了难做好事的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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