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一个国家像不像法治,就看一条。法律能不能把最有权力的人治住。
你要是发现法律只对普通人“严格”,对手握权力的人“灵活”,那就别自我安慰了。
那不是法治,那顶多叫“有法可依”,甚至只是“有法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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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矛盾在哪。现实中政府相对公民而言天然有更多权力。材料里点得很透,如果政府永远是“老大”,那政府里少数人一旦变坏,普通人怎么自保。
但问题又来了。有权力的人会甘心被法律捆住手脚吗。材料里一句话我很认同,他们不是圣人,他们是“理性的自私的人”。你让他自愿让渡便利,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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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群执行法律的人,材料称为司法部门。法治不等于“写了法律”,而是要形成一种能让权力忌惮、让违法付代价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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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候争议就出现了。有人会扣帽子说这是在鼓吹“司法独立”。但它反问得也很硬核,难道我们要指望官员都是圣人、完全没私心吗。
法治的核心不是某个口号,而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材料也提到这一点,并指出中国正在推进党领导下的司法改革,强调的是独立司法,而不是简单照搬西方叙事。
同样读作“法治”,但它说其实有两套东西,一套是舶来的the rule of law,一套是本土传统里更接近“用法律去治理”的概念。
它甚至把后者翻成类似rule by law的意思。也就是通过法律来统治,用法条、刑罚、规矩去提高统治效率和稳定性。材料还引用了儒表法里的看法,认为古代治理底色并不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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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对古代有浪漫想象,动不动就讲“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材料直接泼冷水,这更多是现代启蒙后的想象,历史上皇权真要受法律约束,太难。
古代那套“用法来治”,最常见的落点是谁。是普通人,是基层,是弱者。法律写得越细,威慑越足,治理成本越低,但“最高权力”往往保留最终解释权。
所以不是“法律有没有”,而是“法律之上是谁”。如果法律之上仍然是权力,那法律就容易变成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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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会说美国也不公平,有钱人请大律师就可能脱罪。材料的回应很辩证,法治也有副作用,但差别在于不平等的来源不同。
在the rule of law框架下,不平等往往来自对规则利用能力的差距。你穷,你也能学习法律、用程序争取权利,至少规则原则上对你也适用。
而在“rule by law”那种逻辑里,问题更致命。不平等可能来自规则本身的双标。
规则天生就不是给所有人一视同仁准备的,你把法条背得滚瓜烂熟,也可能只是在更精准地接受约束。
这就是为什么说,法治最硬的指标只有一个。能不能对权力动真格。权力一旦享有“天然豁免”,法律就会被社会看穿,最终造成的不是秩序,而是信任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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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回中国视角,我们要怎么看这盘棋。
中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不是为了做给谁看,而是现代治理的必选项,是大国长期稳定的底层工程。
经济发展到今天,社会关系复杂、资本流动迅猛、科技迭代极快。如果规则不清晰、执行不稳定,市场预期就会发散,企业就会保守,创新就会变形,最后成本会被全社会买单。
更关键的是国际竞争。一个国家的制度信用,最终会折算成金融成本、贸易摩擦成本、科技合作成本。法治越可预期,交易成本越低,国家竞争力越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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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未来会怎么走。
立法会更精细,但更重要的是配套执行的“硬度”。
司法改革会继续强调专业化、程序化,让规则更可预期。
对权力的制度约束会更体系化,因为只有这样,才配得上“现代国家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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