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首页 > 网易号 > 正文 申请入驻

全国政协委员、中央党校一级教授胡建淼:法律有刚性 司法有温情

0
分享至


编者按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要求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为健全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国家司法救助制度是“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的民心工程,是司法机关密切联系群众的纽带。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以司法救助纾困境暖民心”主题新闻发布会,系统梳理了近年来人民法院在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中取得的显著成效与制度创新。为了更好地理解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工作的性质和特点,深刻认识其意义和价值,本栏目特邀全国政协委员、中央党校一级教授胡建淼和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袁钢撰写署名文章,敬请关注。


法律有刚性 司法有温情

全国政协委员、中央党校一级教授 胡建淼

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以司法救助纾困境暖民心”主题新闻发布会。2023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先后两次联合全国妇联,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的形式,就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工作向全社会进行了通报。此次主题新闻发布会系统梳理了近年来人民法院在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中取得的显著成效与制度创新,进一步彰显了人民法院不断探索推进深化国家司法救助改革的决心和成效。

作为一项“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的民心工程,国家司法救助不仅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人文关怀,更展现出国家在推进治理现代化过程中对公民权利保障的深刻践行。

体现了实质救助,在司法救助中尊重和保障人权。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做好对涉诉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内在要求,是改善民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在司法领域的重要体现。

一是真金白银解燃眉之急。经济救助是实质救助的基础。2023年至2025年,人民法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9.28万件,决定救助案件9.04万件,救助人数达12.86万余人,救助总额达25.61亿余元,人均救助金额21597.06元。人民法院通过及时发放救助金,帮助涉诉困难群众摆脱生活困境,尽早实现“当下救”的司法救助目的,体现了司法救助对公民生存权的保障。

二是授人以渔纾长久之困。技能帮扶是实质救助的保障。司法救助绝非“一付了之”,更要着眼于帮助受助对象恢复自身发展能力,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人民法院在提供经济救助的同时,也将技能培训、就业指导、产业扶持等融入救助体系。这种“赋能型”救助,将单纯的经济“输血”转化为可持续的“造血”,体现了司法救助对公民发展权的尊重。

三是春风化雨润身心之痛。心理疏导是实质救助的升华。许多司法救助案件当事人,尤其是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经历家庭重大变故的未成年人,不仅承受物资匮乏,更遭受严重的心理创伤。近年来,心理干预与疏导被日益重视并纳入救助范畴,这份“心灵修复”的关怀,关注的是人的尊严与心理健康,体现了司法救助对公民人格权、心理健康权的捍卫。

体现了规范救助,在司法救助中提升法治化水平。实质救助必须以规范的程序和严密的制度为支撑,才能确保公平公正,将“好事办好”。司法救助工作从早期的政策驱动、分散探索,逐步走向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

一是规范司法救助程序,提升救助精度和效率。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保障。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地方各级法院出台配套细则近400件,构建起从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到发放的相对统一的程序框架,将救助“关口前移”,确立以审判执行阶段救助为主的新格局,改变了以往信访救助占比过高的状况,使救助更及时、更贴合诉讼进程。对于情况特别紧急的申请人,设立了“先行救助”快捷通道;对于不同类型的救助人,施行相匹配的量化标准,将司法救助的效益最大化,体现了程序刚性中的柔性关怀。

二是强化救助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和畅通。救助资金是群众的“救命钱”,通过全国法院“一张网”平台实时监测各地法院决定救助案件数据并检查全国法院决定救助案件零突破情况,倒逼各级法院通过办案系统规范办理司法救助案件,实现从申请、审核、审批到发放的全流程监管,确保救助资金能够专款专用。对于特殊群体,尤其是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采取分时、分批、定额的发放方式,确保救助金都用在“刀刃”上,切实提升了司法救助的安全性和针对性。

三是建立跟踪回访机制,做好“后半篇文章”。司法救助的效果最终体现在对涉诉困难群众生活的改变上,人民法院对司法救助对象开展跟踪回访,能够定期了解被救助对象生活状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这种“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的模式,将静态的给付变为动态的关怀,真正做实了救助的“后半篇文章”,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体现了立体救助,在司法救助中盘活各方资源。长期以来,司法救助面临资金来源单一、部门协作不畅、救助方式局限等问题,此次发布会展现出人民法院在机制创新上的积极探索,推动司法救助从法院“独角戏”走向多元共治“大合唱”。

一是在资金来源上,拓宽资金池,增强救助的可持续性。在国家财政保障为主的基础上,各地法院发挥首创精神,积极拓展社会化补充渠道。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创设联动救助机制,鼓励上下级法院之间盘活资金,对于基层法院或经济困难地区法院救助资金不足的案件,由上级法院予以联动支持,有效化解了基层救助能力不平衡的难题。

二是在救助方式上,引入社会资源,增强救助的多元性。将司法救助与思想疏导、宣传教育相结合,与法律援助、诉讼救济相配套,积极协调引入各类社会资源,打出司法救助“组合拳”,实现了对被救助人全方位、立体化的权益保障,极大增强了救助的治本效果。

三是在协作机制上,协调组织合力,增强救助的全面性。司法救助具有“托底、救急”性质,而许多受助对象的长期困难需要依靠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等制度解决。人民法院主动打破部门壁垒,统筹协调同级司法、民政、住建、妇联等多个部门,搭建协作平台,形成“法院+”的工作格局,将司法救助嵌入国家整个社会救助与福利网络之中,打破司法救助的地域壁垒,真正实现了政策协同、资源共享、效果倍增。

从实质救助夯实人权保障,到规范救助彰显法治精神,再到立体救助汇聚治理合力,司法救助制度的完善与发展,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司法领域的生动实践,也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真切写照。它跨越了简单的经济给付,迈向对公民生存权、发展权、人格权等各项基本权利的综合性、体系化保障;它超越了法院的单一职能,融汇为在党的领导下各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国家治理行动。展望未来,随着救助资金保障的强化、机制创新的深化、信息赋能的优化,司法救助必将在纾解群众急难愁盼、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更大作用,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注入更加温暖的司法力量。

前沿法评栏目介绍

站在时代前沿 评论法治中国

2025年是确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五周年。为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实践要求,集中展现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法治中国建设的新成效,人民法院报二版开设重要评论栏目“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前沿法评”。本栏目立足时代前沿、法治前沿,聚焦党中央最新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尤其是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要求,紧密结合国家最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工作部署、最新出台的司法解释和司法文件等,邀请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的知名专家学者和有关领导,及时撰文进行评论发声,大力弘扬和传播社会主义法治正能量,为推动法治中国建设、助力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汇聚智识力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敬请关注!

来源:人民法院报·2版

责任编辑:盖峰丨联系电话:(010)67550827丨电子信箱:pinglun@rmfyb.cn

新媒体编辑:李斯坦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

最高人民法院 incentive-icons
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法院重要司法信息
23954文章数 331338关注度
往期回顾 全部

专题推荐

洞天福地 花海毕节 山水馈赠里的“诗与远方

无障碍浏览 进入关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