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 记者 崔文静
2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亮出对包括比特币、以太币等在内的稳定币,以及所有虚拟货币及相关业务活动的鲜明态度:
① 未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境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
② 未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境内主体及其控制的境外主体不得在境外发行虚拟货币。
③ 所有在境内开展的虚拟货币兑换、交易、信息中介、融资等业务,均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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