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部门在落实分类监管、失信联合惩戒、守信联合激励等工作中,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提升信用监管与服务效能,推动经营主体守法诚信经营,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2025年,为225户市场主体完成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修复,为7户企业完成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全力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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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精准靶向监管。对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较差”的经营主体,实施约谈,督促其落实合规管理责任,相应提高抽查检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采取责令限期整改、组织考核验收等措施;连续三年以上信用评价等级为“较差”的,可列入重点关注对象名单,实施与其失信程度相对应的严格监管措施。对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优秀”的经营主体,结合所属行业领域等情况,降低抽查检查比例和频次;连续三年以上信用评价等级为“优秀”的,优先纳入“无事不扰”企业名单。
落实联合惩戒措施。依法从严查处重点领域违法失信行为,加强执法办案与信用监管衔接,依法实施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建立健全市场监管内部及与其他部门、司法机关的信用信息共享互通和联合惩戒机制,全面落实《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等,对相关责任主体在政府采购、行业准入、任职资格等方面依法采取禁入和限制措施。畅通“行刑衔接”后续监管渠道,进一步强化信用惩戒对经营主体及相关责任人员的威慑力。
拓展守信激励场景。在荣誉评定、政策扶持、财政奖补、招标采购等具体场景中,依法依规给予相关经营主体守信联合激励。协调金融机构结合信用评价结果调整授信额度,保险机构结合信用评价结果实施保费浮动机制。推动行业协会将经营主体信用评价结果作为强化行业内部管理的重要依据,平台企业将其作为商家入驻、推流、限流的参考依据。
积极服务信用提升。建立健全经营主体信用不良信息异议处置机制,为失信主体提供信用合规指导和信用修复服务,切实帮助经营主体重塑信用、提升信用水平。经营主体对信用评价过程或结果有异议的,及时做好异议信息核实处置,并将结果告知经营主体。指导失信经营主体按有关要求整改,引导其将信用建设融入全生命周期、全链条管理,全面提升信用管理能力。鼓励经营主体通过履行社会责任、参与社会公益等活动提升信用等级。对于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者受过行政处罚而申请信用修复的经营主体,引导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信用四川”平台提出信用修复申请,并依法及时完成信用修复审批、出具信用修复意见。(廖明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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