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经青岛市委批准,青岛市纪委监委对青岛市委党校组织人事部原主任黄方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黄方曜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违反组织原则,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他人财物;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财物。
黄方曜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青岛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青岛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黄方曜开除党籍处分;由青岛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清廉之岛
编辑|陈康
复审|陈吉康
终审|王树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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