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经青岛市委批准,青岛市纪委监委对平度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生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生辉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住房,热衷个人享受,贪图享乐;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贪欲膨胀,将手中的权力异化为谋私敛财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业务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财物。
生辉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青岛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青岛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生辉开除党籍处分;由青岛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清廉之岛
编辑|陈康
复审|陈吉康
终审|王树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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