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政治家、改革家、文学家王安石,早年家中贫苦不足,“无田园以托一日之命”,他的父亲是“仕则有常禄,而居无常产”的江宁通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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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的青少年时代是在他父身边度过的,由于随父四方流转,他广泛地接近下层人民,因而深知民间疾苦,有报国忧民的抱负与志向。十七岁那年,他随父江宁府,社会经历告诉他:时不我待,少壮不立志,老大徒伤悲。于是他谢绝一切应酬,发奋读书。他在《忆昨诗示诸外弟》中这样写道:
“明年亲作建康吏,四月挽船江上矶。 端居感慨忽自寤,青天闪砾无停晖。 男儿少壮不树立,挟此穷老将安归? 吟哦图书谢庆吊,坐室寂寞生伊威。 才疏命贱不自揣,欲与稷契遐相晞。 是天一朝畀以祸,先子泯没予谁依!”
在诗中,他以契和后稷这些古代贤人自期,希望有朝一日像这些人一样彪炳史册。他认识到当时的北宋外有辽和西夏的威胁,内有处处烽起的人民武装起义,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十分严重,而国家冗官冗兵又太多,造成国弱民贫,他抱定学以致用的目的,不做俗儒书呆子,在政治上要干出一番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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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志之后,他饱读经书而不拘守先儒传注,还常从事社会调查,从农夫女工嘴中了解社会问题,考上进士后,在地方官任上从事行政与司法工作,使他更深刻地认识到“丰衣不饱食”、“市有弃饿婴”的社会要改造,如在鄞县,他劝督农民疏浚川渠,建堤堰、陂塘,还在青黄不接之际把县府粮仓中的存粮贷给农民,使治所经济有所发展,“邑人便之”。
由于始终有明确的奋斗目标,他不但在地方官任上写了大量反映民间疾苦的诗篇,而且还根据自己多年做地方官对社会问题的观察和体验,向宋仁宗写了一份长达万言的《言事书》,提出变法主张。后因王安石母丧而归家,仁宗也未引起重视而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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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并未就此心灰意冷,而是利用丧假广收门徒,授课讲学,培养起具有变法意识的“荆公新学”学派,为以后变法打下基础。
公元1067年,王安石趁宋神宗新继位,主动靠近皇帝。
1069年,因积极倡言变法图强而被神宗赏识,破格提拔他为参知政事,相当于副宰相。
1070年,又提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相当于宰相,他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政治抱负,从此开始了变法图强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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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十七岁以诗明志,终践初心、实现政治抱负,堪称躬身奋斗的千古典范。其笔下“男儿少壮不树立,挟此穷老将安归?”一句,穿越时空、振聋发聩,至今仍具千钧力量。愿天下男儿皆能铭记此语,以之为鞭策,立鸿鹄志,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砥砺奋进,不负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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