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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之一。上海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外交思想为指引,锚定上海“加快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战略定位,以打造“一方案、两指引、三中心、四机制”工作体系为重要抓手,创新推动涉外检察工作走稳走实,构建起了既提供制度蓝本、又能有效落地应用的引领性、开创性涉外检察工作体系,形成了多项首创性制度成果和标志性司法案例,努力营造高水平服务营商环境、高质效办理涉外案件、高标准开展理论研究、高规格培育涉外人才和高视野讲好检察故事协同共进的良好局面,不断提升涉外检察服务上海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能级。
改革事项和背景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加快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健全国际商事调解、仲裁、诉讼等机制”。在“两个大局”相互交织的背景下,深化涉外法治建设越来越成为链接国内外规则体系、资源力量的重要举措。上海市检察机关聚焦涉外检察融合履职机制建设等重点问题破题起势,但还存在案件规模不够大、覆盖业务领域不够广、专业化水平有差距等问题,以涉外检察履职服务“五个中心”建设的能级有待提升,涉外法治理论研究和法治宣传效能有待释放,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上海市检察机关锚定上海“加快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战略定位,通过打造“一方案、两指引、三中心、四机制”工作体系,切实将“涉外法治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联动性强的系统工程”等要求落到实处。
以“一方案”为牵引,实现履职协同与精准发力。市检察院带头成立涉外检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建立健全跨部门协同高效的融合履职机制。制定《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强涉外检察工作的意见〉的任务分工方案》,通过5方面27项任务,构建起覆盖案、人、标准、制度、理论等全要素实施体系。积极组织实施涉外检察创新项目,研提创新举措,注重成果转化,推动形成更多首创性制度成果和标志性司法案例。
以“两指引”为主线,确保涉外检察运行规范专业。针对涉外法律事务的敏感性与复杂性,上海市检察机关率先进行了规范化探索,立足涉外因素业务工作和检察外事工作两条主线,研究制定涉外案件办理指引和外事工作指引。涉外案件办理指引以涉外案件办理的整体要求、通用规范及各环节一般规程为“总”,为涉外案件办理提供总体性指引;以各业务方向上的重大案件办理、重要办案环节、重点监督领域的办案指引为“分”,出台模块化、场景化的实操指南,形成纵深贯通、动态扩展、有机协同的涉外办案规范化标准体系,为一线检察官办理涉外案件提供清晰的“路线图”与“工具书”。同步制定的检察外事工作指引将视角延伸至国际司法交流领域,聚焦国家对外方针、外交政策、外事纪律,涵盖因公出国(境)工作规范、外事活动及礼仪规范、各类外事工作流程要求与常见问题等,旨在确保检察人员在对外交往中都能准确把握国家外交方针,严守外事纪律,以专业、得体、开放的形象开展国际对话。
以“三中心”为平台,汇聚智力资源与赋能实践。深厚的理论支撑和强大的智力支持是涉外检察工作行稳致远的保障。上海市检察机关创新采用开放式合作模式,打造三大功能互补的研究与支持平台。成立上海涉外法治检察研究中心,在涉外理论实务研究、智库案例共享等方面深度合作,形成由30位研究员和20位多语种同声传译员组成的研究团队,派员交流挂职,努力成为理论创新与战略研究的高端智库。与上海外国语大学合作共建域外法查明中心,加强国际法和区域国别法律制度、检察制度研究,编发2期区域国别法治研究成果,积极参与最高检国际合作局“检察国际合作视角下的区域国别法律研究”系列丛书编纂,承担新加坡、缅甸、柬埔寨、沙特、土耳其、阿联酋、伊朗等国家部分内容撰写。同时,建设具有办案辅助、资料查询、业务学习等功能的涉外检察资料中心,采用线上网站资源与线下图书资料“双轨制”模式,全面整合涉外检察咨询,系统提供涉外规范指引和研究成果,为全市检察人员提供全天候、一站式的知识检索与业务学习支持,是拓宽检察干警涉外视野、提升专业水平的“充电站”。
以“四机制”为支撑,保障体系效能持续释放。为确保上述架构从“设计图”转化为“实景画”,上海市检察机关着力健全涉外案件办理、内外协作、宣传推广和人才培养四项机制,保障涉外检察实施体系运行。健全一体化办案机制,深化横向协调有力、纵向报告指导及时的管理网络,提升涉外司法效能。强化涉外检察数字赋能,研发涉外检察融合履职办案模块,建好用好涉外案件个案全景地图和数字化办案辅助模型,提升涉外司法效能。健全协同化联动机制,与监察、出入境管理、海警等部门围绕反腐败跨境追逃、反走私侦检协作等会签合作机制,合力保障国边境安全秩序。健全立体化宣传机制,以“上海检察”公众号“新时代涉外检察”专栏为主要载体,综合运用短视频、深度报道等形式开展立体化、多角度宣传。健全专业化育才机制,实施涉外检察人才“选、育、管、用”全链条管理,构建市院主导、分院主推、区院主抓的多领域、多层次人才培养格局。
改革做法和成效
(一)高水平服务营商环境
2024年,在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企业和专家座谈会上,与会的德国跨国公司博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总裁简要讲述了企业知识产权在中国得到有效保护的故事,并对上海司法机关打击知识产权犯罪、保护创新、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表示感谢,认为这为博世中国研发基地落地上海奠定了基础。这一赞誉源于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成功办理的一起商业秘密侵权案。面对前员工窃取核心技术用于其他公司进行竞争的局面,检察机关全面审查案情,积极追捕漏犯和追认被害单位,自行补充侦查查实窃密路径,依法精准认定技术秘密点,有力惩治其侵权行为。该案入选当年度全国十大法律监督案例,成为上海检察机关服务一流营商环境的生动注脚。
面对时代使命和城市定位,上海市检察机关不仅通过履职办案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更迭代升级本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五个中心”建设意见,参照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体系,出台《上海市检察机关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等,依法保障涉外经营主体的合法诉求和诉讼权利,实现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与市场化、国际化要求的有机融合。强化涉自贸检察工作机制,成功办理利用自贸区先行先试政策虚构境外投资骗购外汇案、利用虚构转口贸易逃汇牟利案等全国首例案件,在为国家试制度、测压力、探新路中彰显检察担当。立足上海总部型经济强、科创园区多等特点,在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张江科学城、“模速空间”等重点科创园区首创“法治副园长”制度,为包括众多外资企业在内的创新主体提供“上门”法律服务。连续8年开展检察护航进博会专项行动,推出数十项服务举措,一体保障场馆、展商、展品安全。
(二)高质效办理涉外案件
依法办好涉外案件,妥善处理涉外因素,是推进涉外检察工作的关键环节;加大案例培树力度,推出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件,是展现司法能力、参与规则塑造的直接途径。上海市检察机关建立健全涉外检察典型案例“常态化征集+专业化评选+多层级发布”机制,多件案例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办理“7·17”缅北特大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协同公安机关赴境外取证、抓捕罪犯,严惩“金主”、骨干,守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坚决捍卫我国发展利益,办理全国首例外籍罪犯利用网络信息技术通过高频交易方式操纵期货市场严重扰乱金融秩序案,确立新技术条件下认定操纵期货的司法规则。办理首例涉“沪港通”非法内幕交易案,依法确认交易行为、结果均在境内,积极行使刑事管辖权,维护金融市场开放秩序和境内外投资者利益。积极对接和参与反洗钱等全球议题,办理首例利用虚拟币跨境洗钱案,作为成功案例通报国际反洗钱组织FATF(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派员参与FATF对我国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评估,为修订反洗钱国际标准贡献智慧。深度参与创新治理,在涉及“卡脖子”技术领域,坚决打击为境外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的犯罪,守护国家创新战略安全。在轰动一时的“人人影视字幕组”侵犯著作权案中,深入剖析了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边界,审慎适用“避风港规则”,清晰划定文化传播与版权保护的界限,为数字时代的版权治理提供了中国司法方案,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和国家版权局典型案例。有力维护跨境贸易秩序,针对上海作为全国最大口岸城市,依法惩治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配合海关缉私、海警、移民、边防等部门开展打击“三非”(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走私、国际制贩毒以及非法跨境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保障国门安全。积极开展跨境司法协作,联合打击跨国犯罪,厘清涉外刑事案件职责划分,以个案携手深化地区间司法协作。在办理顾某学故意杀人案中,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联合公安机关赴日实地取证,补齐作案凶器等关键证据,确保每一个证据的收集、固定、运用都经得起国内法与国际司法准则的双重检验。
(三)高标准开展理论研究
上海市检察机关坚持“研究引领实践,实践反哺研究”,建立“需求导向、动态发布、公开招标”的课题研究机制,围绕“构建与国际大都市匹配的涉外检察体系”“CPTPP等高标准国际经贸协定对司法的影响”等前沿问题设立重大课题。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在全国性学术平台获奖,并在专业期刊设立专栏持续发表。2024年以来,已有25篇涉外检察论文在全国检察理论年会、《人民检察》等全国级征文中获奖,其中5篇获一等奖;9篇研究成果在《上海检察研究》设立“新时代涉外检察”专栏发表。以“构建新时代涉外检察知识体系”为主题举办2025年上海检察理论研究年会,邀请各方专家共商共谋。这些研究不仅解决了当下办案难题,更对人工智能、数字经济、跨境数据流动等新兴领域的立法与司法提供了前瞻性的实务建议,为加快构建我国检察自主知识体系提供助力。
(四)高规格培育涉外人才
选拔90名办案人才、16名研究人才、20名外事人才组建涉外检察人才库,创新举办首次涉外检察实务竞赛。本市涉外检察业务竞赛选拔的标兵,4人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涉外法治人才库国际合作专门型人才(全国共7人),占比超过一半。借助上海高校资源集聚优势,落地落实检校合作协议,创新“课题共研、人才共育、成果共享”机制,加强与高校院所涉外检察领域研究合作,与各高校开展战略合作,将涉外法治作为重要内容。在检察教育培训中通过专题培训与嵌入式培训相结合的形式,加强涉外检察理念、能力培养,推进涉外检察队伍素质能力全面提升。牵头组织知识产权国际化检察人才长三角区域联合培训,举办上海检察机关涉外检察人才培训班,更好熟悉国际规则,提升履职的专业化、国际化水平。
(五)高视野讲好检察故事
持续打造“白皮书+专题活动+融媒体”宣传矩阵,更好向世界传递中国法治和上海检察声音。连续五年发布中英文知识产权检察白皮书,组织涉外检察主题“75号咖啡·法律沙龙”19期,推介上海惩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加强商业秘密国际保护等案件成效,线上阅读量近12万次。制作拍摄多语种知识产权形象片《知·界》、双语无障碍公益检察宣传片《“益路守护 破碍同行”》等,在南京路步行街、张江高新区和东方卫视、最高检、上海检察新媒体矩阵进行广泛传播。面向国际友人制作关于无障碍设施建设、候鸟保护等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全英文宣传片,升级打造《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全英文课程2.0版,助力国际法治人才培养。更值得一提的是,上海市崇明区检察院的“迁徙无国界,守护无边界——世界自然遗产地‘人鸟之争’法治化解题的中国样本”案例因其体现的生态文明法治思想,荣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球世界遗产教育创新案例奖”,成为中国检察故事赢得国际社会高度认同的典范。
改革经验和启示
(一)在提升涉外法治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能级上提供上海经验
通过发挥涉外检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筹、牵头和协调作用,紧紧围绕上海建设“五个中心”重要使命、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桥头堡作用、推进自贸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等“国之大者”,找准做实涉外法治工作的发力点。积极对标世界银行新版营商环境评估体系,有的放矢推出更具针对性、穿透力的法治服务举措。首创科创园区“法治副园长”机制,在自贸区国际法律服务中心设立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中心,畅通中外创新企业和科技人才维权保障通道,加强知识产权全生命周期检察保护。积极拓展全球视野,主动对接国际规则,在知识产权、反腐败境外追逃追赃等方面,推动国内国际规则有效衔接,主动融入和服务制度型开放。联合上海外商投资协会,打造“知企通”知识产权快速维权通道。向全市各科创功能区派发中英文检察护企“服务包”,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持续落实好司法机关服务保障自由贸易试验区等政策,探索司法机关在完善数据跨境流动法律风险防控,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培训和法治宣传等领域的作用,护航自贸区建设“扩围、提质、增效”。积极参与推进涉外法律法规体系与国际规则的有机衔接,增强我国在国际规则体系和国际法律事务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二)在深化涉外领域政法协同履职和加强涉外案件办理上探索上海方案
规范和加强跨境犯罪惩防、境外调查取证、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等工作。与公安机关、法院进一步统一司法尺度,规范引导跨境侦查取证,制定完善涉外案件办案工作指引。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加强涉外金融、保险、海商等领域诉讼及仲裁民事监督。围绕外资企业市场准入、自贸区特殊事权和立法执法权等,加大行政诉讼监督力度。健全完善涉外公益诉讼检察,积极稳妥探索跨国企业不正当竞争、跨境数据交易安全、证券投资者权益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强化涉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前瞻研判知识产权国际保护规则变化,一体构建涉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体系,为国内企业海外知识产权落地、维权提供有效服务保障。
(三)在健全全媒体跨平台传播协作和涉外法治人才建设上作出上海贡献
依托上海涉外法治的鲜活实践,深化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注重传播内容的丰富性、传播渠道的多元性、传播对象的精准性,讲好新时代中国法治故事,全面提升国际传播效能。有序开展对外考察,分赴俄罗斯、西班牙、荷兰等,交流学习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金融检察、公益保护等工作,增强交流互鉴,拓展国际视野,提升专业能力。依托国际平台加强沟通,多次参与最高检与IP-Key联合举办的中欧知识产权检察官研讨等活动,与欧盟知识产权局、国际刑警组织等机构代表开展交流。连续多年参加“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同济国际知识产权论坛”,与国际知识产权专家开展理论与实践探讨。分层设立涉外办案团队,创新“核心团队管理+分方向研究+项目化运作”的培养机制。深化案件专办、课题揭榜、挂职交流、高端培训等机制,加快培养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撰文: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专家点评
高质量涉外检察工作赋能高水平对外开放
涂龙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涉外法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全面依法治国,事关我国对外开放和外交工作大局。”开放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标识,高水平对外开放必然要求高水平法治保障。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是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协同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的战略举措,是新时代新征程应对百年变局、服务民族复兴伟业的历史担当。
涉外检察工作是国家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方面,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2024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印发《关于加强涉外检察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涉外检察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各项工作的具体内容,并强调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外检察案件。上海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外交思想为指引,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探索与上海“加快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战略定位相适应、相匹配的涉外检察工作,构建了既能提供制度蓝本、又能有效落地应用的引领性、开创性涉外检察工作体系,书写了涉外检察工作中浓墨重彩的“上海篇章”。
上海涉外检察工作的突出成效和鲜明特色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定位精准。上海检察机关坚持党对涉外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立足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切实找准涉外检察工作的时代坐标和职责定位,依法履行涉外领域的法律监督职责。二、服务大局。上海检察机关把涉外检察工作放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去认识和谋划,服务上海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助力上海打造涉外法治高地建设,为上海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贡献了检察力量。三、系统推进。涉外检察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联动性强的系统工程。上海检察机关不局限于单点发力,而着眼于系统推进,通过成立涉外检察工作协调小组,统一谋划、协同联动,构建形成了“一方案、两指引、三中心、四机制”工作体系,推动涉外检察工作聚势成势、行稳致远。四、结合办案。利用上海作为对外开放前沿高地的区位优势,上海检察机关高质效办理了一批知识产权、网络、外汇金融等领域的跨国跨境犯罪,其中,包括部分全国性首案,具有较强的典型意义和指导作用。
适应高水平对外开放要求,更好打造涉外法治高地,涉外法治事业风帆正举,涉外检察工作方兴未艾。案件办理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基本形式,也是涉外检察工作的关键环节。涉外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要立足法律监督的主责主业,更加突出案件办理在涉外检察工作中的重要性。以案件办理为主线,统领涉外检察工作的体系发展和能力提升。完善涉外案件办理中管辖确定、证据收集固定、法条适用等方面的理论基础与制度体系;畅通涉外检察工作的体制机制。在案件办理中,检验、完善业已形成的涉外检察工作体系,提升工作体系的制度能级;在案件办理中,讲好中国法治故事、强化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在案件办理中,培养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检察人才;在案件办理中,更好服务上海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作者为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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