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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先休年假,甚至扣减绩效工资!陪护假“落地难”,臧熹代表呼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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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两会现场,老年人权益保障成为代表们热议的民生话题之一。去年11月起施行的新修订《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中,备受关注的“带薪陪护假”政策,却在现实中遭遇落地难。

市人大代表臧熹在提交的建议中指出,政策实施两个多月来,陪护假实际执行未达预期,成为劳动者集中反映的民生痛点。他呼吁尽快出台实施细则,明确监管责任,让这项惠民政策从“纸面”落到“地面”。


市人大代表臧熹

政策出台两月余 陪护假陷“执行困境”

条例明确了陪护假,但在实际操作中却成了‘纸上权利’。”臧熹在建议中直言。根据条例,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赡养人每年可享受累计不超过5个工作日的陪护假,独生子女则可享7天,其间工资照发。然而政策落地后,不少企业以“未收到红头文件”“已有内部福利假”等理由拒绝执行,或要求劳动者先休年假,甚至扣减绩效工资,导致陪护假难以兑现。

更让劳动者无所适从的是维权路径不畅。臧熹提到,有市民向人社部门咨询陪护假事宜,却被建议联系民政部门;民政部门又表示无监督权限,建议转向劳动监察投诉。“部门之间权责模糊,形成监管空白,劳动者维权成本高、路径堵,很多人最终选择放弃。”

细化标准、明确监管、加大宣传 代表建议三措并举

为推动陪护假真正落地,臧熹提出三项具体建议。

首先,要细化实施细则,消除政策模糊空间。他建议由民政部门牵头,明确“赡养人”“患病住院”等关键概念,规范请假流程,劳动者凭医院住院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即可申请,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得拒批。同时界定“带薪”内涵,防止企业变相扣薪,并考虑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制定配套方案。“鉴于就业形态越来越多元,可考虑制定新就业群体和灵活就业群体的配套方案。”臧熹说。

另一方面,要明确监管主体,构建协同机制。臧熹认为,应明确由人社部门牵头负责监督检查与处罚,民政部门协调指导,工会收集诉求、协助维权。三部门可通过联合发文厘清职责,开展常态化监察与专项督查,对问题突出的行业和企业重点督办。

除此之外,还要加大宣传力度,凝聚社会共识。面向企业开展专题宣讲,明确法定义务与违规后果;面向劳动者解读政策、告知维权路径;面向公众进行公益宣传,营造孝老爱亲、支持陪护假的社会氛围。

臧熹表示,只有推动政策深入人心,破解执行难题,让陪护假真正从制度条文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民生福利。

记者 | 陈颖婷 王葳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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