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潘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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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9日,第六个中国人民警察节前夕,河南省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先进事迹报告会在郑州举行。
轮到王妙丽上场时,她稳步走向舞台中央,立定,敬礼,动作标准而庄重。聚光灯下,她左侧的脸颊贴着一块白色纱布。如果再凑近一些,还能看到她的唇角、耳垂与面颊等处仍有尚未愈合的伤口。在接下来的8分钟里,她向台下的观众讲述了自己的从警故事。
这是一场带伤登台的宣讲。1月3日,她在休假期间徒手制止了一场持刀行凶事件。当天的宣讲稿里,并没有包含这段“插曲”,但她的故事早已经传开。
47岁的王妙丽是河南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教育科民警。从2003年穿上警服起,她有了许多称呼——“王警官”“王老师”“警官妈妈”。现在,她又多了一个新称呼——救人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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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妙丽。司法部/供图
1月29日,记者在河南漯河见到王妙丽时,她的脸上还贴着预防疤痕增生的硅酮胶贴,一条凸起的刀痕清晰可见。事情已经过去近一个月,再谈起那场徒手搏斗,王妙丽仍然庆幸自己当时选择冲上前制止,而不是事后陷入没有上前保护群众的后悔之中。她坦言,自己敢于徒手夺刀,“只是因为(当时自己)很有勇气,很有力量,也很幸运。”
2月4日,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河南省委在郑州召开表彰大会,授予王妙丽“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一级英雄模范”“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直面利刃,戒毒女警徒手阻止行凶
事情发生在今年元旦假期的最后一天。1月3日17点30分左右,正在休假的王妙丽穿着便装,带着10岁的儿子,驾车前往一家商场。
车辆驶到商场附近一处停车场时,正在寻找车位的王妙丽听到不远处的辅路上两名男子发生言语冲突,随后发现两人扭打在一起。来不及停好车,她一路小跑上前劝阻两人。
这场冲突的起因,是一名骑三轮车的男子过斑马线时,与同向过马路的女子发生碰擦,手中的烟头不慎烫坏了女子的羽绒服。女子的丈夫王某与该男子理论时,双方发生肢体冲突。王妙丽赶到后迅速将两人拉开,这场扭打得以暂时平息。王某的家属随后拨通报警电话,等待警方前来处理。
两名男子身高均1.8米左右,而王妙丽只有1.6米左右,劝和时她只能仰着头与双方沟通。冲突平息后,想起车还没有停好,她又折回去挪车。谁知刚离开不久,被拉开的两人又再次扭打起来。
来不及拔下车钥匙,王妙丽又转身快步赶回冲突现场。突然,围观的人群四处散开,她发现骑三轮车的男子手里多了一把约20厘米的刀具,王某因躲闪不及脸部被划伤。
王某事后回忆,他被划伤后踉跄躲开,男子追了十来步没追上,便转身朝反方向跑,而他的妻子、岳母及一岁多的孩子都在那个方向。岳母为了保护孩子,已经摔倒在地。
就在这时,他看到一个女人冲上去阻止。这个人,就是王妙丽。
“第一(反应)是很惊讶,第二感觉(是)她比较勇敢。”回忆当时的场景,王某充满敬佩。
王妙丽回忆,为了阻止男子继续行凶,她掏出随身携带的警官证,亮明警察身份,劝说男子放下刀,“我告诉他,你拿刀,事件性质就变了。”
但持刀男子无视警告,反而挥刀朝王妙丽砍去。没有任何警械,没有防护,也没有帮手,王妙丽徒手与行凶者搏斗,并找准时机,抬脚狠踹,蹬掉了对方手里的刀。
男子见状骑上三轮车企图逆行逃窜。王妙丽一手捂着已经受伤的左脸,一手死死拽住三轮车。几分钟后,行凶者被赶来的特警抓获。
被紧急送医后,经检查,王妙丽的左侧脸颊、耳部、嘴唇被划伤,受伤最深处创口达1厘米,最长的近5厘米,共缝合30余针。
王妙丽的主治医生、漯河市第一人民医院烧伤整形科医生万昌勇介绍,王妙丽脸部共有四处伤口,最严重的左侧下颌处伤口长约5厘米,有一处伤口紧贴动脉。
而整个过程中,一个令人揪心的身影始终跟在王妙丽身后——她10岁的儿子乐乐。王妙丽事后回忆,她记得曾将儿子推到身后的安全地带,还让儿子打电话报警,并没有察觉到儿子一直紧紧跟在她身后几步之外,目睹了整个事件全过程。
事后,乐乐问她:“你都不怕他捅着我们吗?”
王妙丽给出的回答是,“他伤害陌生人,我都冲上去和他搏斗,如果冲着你来,那我更拼命,肯定不会让你受伤害。”
当天晚上,河南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教育科科长刘晓平得知王妙丽受伤的消息后,立即从郑州的家中赶到医院,看望躺在手术台上正接受伤口缝合的王妙丽。
“她的手很冰凉。那天她穿得很厚,执勤服里是夹袄,外面还穿了一件很硬的派克服。如果不是这样的衣服(做缓冲),后果不堪设想。”谈到王妙丽的伤情,刘晓平感到后怕。
事发后,受害人王某和王妙丽乘同一辆救护车被送往医院,因伤情不明,两人都没有说话。到医院后,王某才从民警口中得知,这位挺身而出的女士,是一名司法行政戒毒警察。
幸运的是,因为王妙丽的及时阻止,王某的家人都安然无恙。
“绝不允许自己像缩头乌龟一样”
事发后,熟悉的人心疼地问王妙丽:你是司法行政戒毒警察,不是治安警察,当时正在休假,又没有穿警服,完全可以坐在车里打报警电话,等110来处理。为何一定要冲上去?
但王妙丽说,她不允许自己这么做。“我是司法行政戒毒警察,不光要在本职工作中恪尽职守,守护场所安全,在人民需要我时,我更应该挺身而出。不管我是不是穿着警服,不管我是不是在工作期间,我都应该冲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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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妙丽。本社记者 潘巧/摄
警校毕业的王妙丽有些功夫在身上。有媒体记者去警校采访王妙丽曾经的武术教练,对方评价她当时的警体课表现突出,加上日常岗位实战大练兵练就的擒敌本事,这都为她的行动增添了力量和冲上去的底气。
“踢出的一脚与平时训练有关。”王妙丽坦言,“我真的不是侠女,我只是很有勇气,很有力量,躲得很及时,也很幸运。”
这一点,从医生的诊断中也得到了印证。“刀划伤越往后越浅,说明闪躲的速度非常快!否则,人的整个下唇都可能被劈开。”万昌勇说。
这份勇气来自哪里?
“热爱。”几乎不假思索,王妙丽脱口而出。
王妙丽说,做警察和老师是她从小的梦想。后来,她如愿考上警校。2003年入警成为一名司法行政戒毒警察,“既当了警察,又当了‘老师’。”两个从小就想做的职业,同时实现了。
“我是大大咧咧的性格。遇到事情就要‘摆平’它,有冲突我就上去了。我绝不允许自己像缩头乌龟一样。我绝不允许他伤害更多人。”王妙丽说。
河南省司法厅厅长贺振华也因王妙丽的事迹深受感动。他评价,此事的可贵之处在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遭受威胁时的个人选择。“危难时刻,谁能站出来?谁能冲得上去?谁能拿命来抵?这是对警察的直接考验,也是社会各界肯定她的原因。”
“这事发生在她身上,并不感到意外”
事情发生后,同事们都听说了王妙丽徒手夺刀制止行凶的事迹。多位同事表示,这件事发生在王妙丽身上,“并不感到意外”。
“为啥不感到惊讶,(这件事)在她身上发生很正常。她(的行为)彰显了警察本色。遇到事情她不会绕着走,她肯定要去管这个事。虽然穿着便服,但是她敢于亮明自己的身份,敢于制止。我们也为她感到光荣,她替警察队伍争了光。”河南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纪委书记任高强说。
作为一名司法行政戒毒警察,王妙丽的本职工作是教育矫治。每周固定时间,王妙丽都要站上讲台,为戒毒人员讲授民法典、戒毒条例等法律知识。
河南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五大队副大队长宋敬波负责带戒毒人员去教育科上课,因此,与王妙丽有诸多工作交集。戒毒人员上课时,宋敬波也会旁听,他发现王妙丽的法律常识课程和别人不一样。
“课堂气氛活跃,不是照本宣科,而是将繁杂难懂的法律知识融入生活实例,不仅让戒毒人员掌握知识,还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戒毒相关法律。”宋敬波说,戒毒人员普遍反映王妙丽的课堂比较轻松,既能学到法律知识,又能解决在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除教育矫治工作外,王妙丽和同事还将大量精力投入禁毒宣传工作,不仅向戒毒人员和社区戒毒人员宣传相关知识,还将“关口前移”,面向社会大众尤其是青少年群体开展禁毒宣传。
河南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社会化延伸工作指导办公室负责人邓颋介绍,2025年社会化延伸工作指导办公室主办了27场禁毒宣传活动,王妙丽一场未缺。据统计,作为河南省司法行政“豫戒先锋”禁毒宣传志愿服务队首席宣讲师和河南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王妙丽禁毒宣传志愿服务工作室”负责人,她先后走进410多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320多所中小学、大专院校开展禁毒宣讲,线上线下累计受众达36万人次。
2025年9月9日,王妙丽带领团队为漯河市郾城区龙湖学校1300名师生开展禁毒宣传。两个半小时的宣讲过程中,鲜活生动的案例和逼真的毒品模型,让龙湖学校副校长刘光辉印象深刻。后来,他才知道,那些毒品模型都是王妙丽亲手制作的。
任高强刚到河南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工作时,得知王妙丽在本职工作之余常年开展禁毒宣传,对她的印象便是“这个女同志不简单”。
“她平时表现非常出色,对警察职业有高度认同感。在本职工作之外,她还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长期坚持禁毒宣传,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让我很佩服。”任高强说。
在领导同事心中工作出色的王妙丽,在儿子心中,早就是榜样。在王妙丽还没有成为救人英雄前,乐乐就常因母亲是警察而倍感骄傲。王妙丽转述儿子的话说:“谁的妈妈是警察啊?”话语里满是稚气的自豪和骄傲。
事发后,很多人都关心目睹事发全过程的乐乐是否会留下心理阴影,但10岁的孩子用自己的方式给出了答案。
1月9日,参加报告会回家后,王妙丽发现乐乐的衣服头发都湿透了。询问后才知道,学校厕所的水龙头突然爆裂,是他主动冲进去关掉阀门。事后,听说过王妙丽徒手制凶事迹的同学,都称赞乐乐是“小王妙丽”。
乐乐的老师也听说了王妙丽的事迹,在一次课堂上,特地让全班同学为乐乐的妈妈鼓掌。乐乐回家后告诉王妙丽,“我站在那里,可高兴,可骄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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