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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警示
2025年3月,某部曾某、胡某、李某等5名军士,夜间位营区库房违规聚餐喝酒。深夜1时许,5人从营区围栏钻越外出,又前往附近KTV唱歌喝酒。事发之后,11名当事人和责任人受到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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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案例暴露出个别人员
纪律意识淡薄、心存侥幸心理
对条令法规置若罔闻
最终触碰红线、付出代价
为进一步讲清纪律红线
我们再通过一组漫画故事
聚焦不假外出这一典型违规问题
深化法纪认知、筑牢思想防线
看漫画、学法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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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解读
个别人员总是心存侥幸,认为擅自不假外出行为隐蔽、不易被发现,殊不知条令铁规没有“盲区”,军营管理没有“例外”。广大战友务必引以为戒,时刻绷紧纪律之弦、守住行为底线,自觉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纪法链接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
第一百五十条 军人外出,应当按级请假,履行审批手续,如实报告去向,按时归队销假。军人在执勤和操课(工作)时间内,无特殊事由不得请假;未经批准不得外出。
军人因公或者因私出国(境),应当按照军队有关规定申请报批。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
第九十四条 违反组织纪律应当受到处分的,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六)擅离部队或者无故逾假不归,3日以内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累计4日以上7日以内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累计8日以上的,义务兵、军士给予降衔处分,军官给予降级、降衔(职)处分,其中义务兵累计15日以上的,给予除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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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亲爱的战友
如确有急事要事麻烦事
要依靠组织及时报告
依程序请假处理
切不能因私心歪念违规不假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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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漫画说纪就到这里啦
我们下期再见~

撰文:李辰唐、赖泰纬、肖楚琰
主办单位:陆军第八十二集团军政治工作部
信息来源:南陆清风
总 编:李静阳
编 审:齐 迹、田洪明、姜 帅
值班编辑:韩 成、罗天阳、伍开舟
联系邮箱:jjtq8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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