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人:九三学社中央
案由:企业不仅是市场的行为主体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对象,更是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主体,对生产力的更新换代发挥着主导作用,对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促进作用。强化企业科技创新的主体地位,是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必然要求。当前,在发挥企业的科技创新主体作用方面,还面临高校院所科技成果与企业需求匹配度不高,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科技创新机制有待加强等问题。
建议:大力提升科技成果源头供给质量,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供需平衡。政府科技计划项目要精准识别聚焦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关键技术,引导企业、社会资本广泛参与攻关。强化应用导向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将成果转化效益作为项目评审、人才评价、职称评定的重要指标。在大学加快建立以产业化前景为依据的专利申请前评估机制,提高专利质量和转化率。加快推进技术和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加强互联互通,形成技术和数据的“统一市场”,打造科技成果交易平台,推动科技成果高效率交易。
加大力度保障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科技创新。拓宽创新需求的沟通渠道,健全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的科技创新计划形成机制,强化从企业和产业实践中凝练创新研究任务,提高民营企业参与度。引导相关部门积极有序向民营企业开放国家重大科技平台,降低民营企业使用门槛。鼓励相关部门在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的立项、研发、成果转化等环节,合理考量技术指标与产业化指标,针对民营企业制定差异化支持政策,推动创新成果与市场需求的有效对接。
强化金融支持为企业创新发展赋能。持续优化创投行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本、高净值人群出资创投资金;降低科创企业上市门槛,畅通退出渠道,形成“募集、投资、管理、退出”良性循环。
(文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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