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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巴黎、香港、新加坡……国际商事仲裁竞争加剧,上海如何脱颖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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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是我国率先开展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的城市,目前正处于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的关键时期,机遇与挑战并存。近年来,上海市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仲裁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以加快打造面向全球的亚太仲裁中心为目标,直面推进仲裁改革发展中面临的现实问题,通过构建“政策文件+地方性法规+行动方案”多层次的制度保障体系,率先推进仲裁业务对外开放,探索临时仲裁制度规则创新,加快培育国际一流仲裁机构,打造国际仲裁人才高地,促进仲裁国际交流合作,推动仲裁业务实现连续快速增长,为党中央统筹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试点工作发挥了开路先锋和示范引领作用。


改革背景

仲裁是我国法律规定的纠纷解决制度,也是国际通行的纠纷解决方式。当前,世界经济格局深刻变化,在全球发展挑战与机遇并存的形势下,建设国际商事仲裁中心成为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维护国际经贸秩序、促进国际经济交流合作、提升国际话语权的重要举措。上海作为世界观察中国的重要窗口,肩负着代表国家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的职责使命。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努力将上海打造成为面向全球的亚太仲裁中心,对上海深化高水平对外开放、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上海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正处于爬坡过坎、不进则退的关键时期。从发展机遇来看:一是在高水平对外开放深入推进的背景下,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专门强调要“健全国际商事调解、仲裁、诉讼等机制”,为上海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指明了方向;二是仲裁发展环境和支持政策日益优化,新修订的仲裁法进一步明确了仲裁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从完善涉外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推进中国特色仲裁制度创新等方面作出一系列制度性安排,国家和上海也连续出台支持仲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三是国际仲裁发展呈现“向东转移”趋势,国际权威评估机构发布的《2025年国际仲裁调查报告》显示,位列全球最受欢迎的仲裁地前十名的国家和地区中,有5个来自亚洲,上海作为我国经济中心城市,以优越的地理位置、完备的基础设施、良好的法治环境和先行先试的制度优势,为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积攒了有利条件。从面临挑战来看:一是国际竞争不断加剧,伦敦、巴黎等传统国际商事仲裁中心魅力犹在,新加坡、香港等新兴中心后发优势显著,尽管近年来上海仲裁的国际公信力、竞争力和影响力持续提升,但与知名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城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二是国内竞争日趋激烈,北京发挥学术资源雄厚、国际交往活跃、头部机构集聚优势,正加快打造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争议解决优选地,深圳依托粤港澳大湾区“一国两制三法域”独特优势,正着力打造联动港澳、面向全球的国际商事仲裁中心。

在此背景下,如何在国际国内竞争中脱颖而出,展现优势并补齐短板,实现上海仲裁国际公信力更高、品牌影响力更大、市场竞争力更强、用户体验度更好的目标,加快建设与上海“五个中心”相匹配、相支撑、相适应的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已成为推进上海仲裁工作的重要改革课题。

改革做法和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仲裁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仲裁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培育一批国际一流的仲裁机构。近年来,上海市司法局坚持改革创新,扩大对外开放,强化基础保障,推动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取得积极成效。2025年,上海仲裁机构共受理案件12536件、标的额1549亿元、涉外案件628件,3项数据在过去6年内的年平均增长速度分别为16.5%、16.7%和24.6%,呈现出连续快速增长态势。

(一)强化制度供给,打造仲裁制度创新引领的“上海样板”

一是率先出台专门支持政策,国际仲裁发展环境更加友好。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筹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试点工作部署要求,2022年10月,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在全国率先印发实施《关于支持打造面向全球的亚太仲裁中心提升城市软实力的若干措施》,着力培育国际一流仲裁机构、打造仲裁对外开放合作高地、构建仲裁法律服务生态圈,推动仲裁制度创新和出入境、外汇、人才保障等仲裁发展支持政策落实落地。

二是率先颁布首部地方性法规,仲裁行业法治保障不断完善。2023年11月,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上海市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条例》,在全国率先引入临时仲裁、仲裁地等国际通行的仲裁制度规则,重点加强仲裁机构和从业人员能力建设,推动仲裁制度机制创新,完善仲裁发展政策支持和行业监管,进一步深化仲裁业务对外开放,为加快打造面向全球的亚太仲裁中心提供更加完备的制度支撑和法治保障。

三是率先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建设加速推进。2024年3月,上海市司法局联合市商务委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 加快培育国际一流仲裁机构的行动方案》,聚焦提升上海仲裁机构核心竞争力、综合服务力、国际影响力、可持续发展力目标,着力做强关键要素、夯实发展基础、加强涉外服务、优化环境保障,推动上海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等本市2家主要仲裁机构成功入选司法部首批培育的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名单,朝着中国特色的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建设目标加速迈进。

四是率先推进仲裁对外开放,国际仲裁资源集聚效应日益增强。在认真总结全国首个仲裁业务对外开放政策落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的经验基础上,2024年8月,上海市司法局制定实施《境外仲裁机构在上海设立业务机构管理办法》,将设立业务机构的区域从临港新片区拓展至上海全域,并于2025年4月进行修订,进一步拓宽业务机构的受理案件范围。目前,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中心、韩国大韩商事仲裁院等境外知名仲裁机构在沪设立了业务机构,另有国际商会、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等境外知名仲裁机构在沪设立代表处,上海已成为我国境内仲裁机构资源最集中、最丰富的城市,是国际仲裁走进中国、中国仲裁走向世界的重要窗口。

(二)强化改革创新,深化多元争议解决服务的“上海探索”

一是探索仲裁制度创新。在遵循“三特定”仲裁的国家政策框架下,上海对标国际通行规则,紧密结合国情实际,在全国率先构建起由人大地方性法规、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人民法院司法政策文件、行业协会规则、仲裁机构服务指引等组成的多层次、全链条临时仲裁制度规则体系,引入仲裁地和当事人自主选择仲裁员、仲裁规则、仲裁语言、适用法律、协商收费、配套服务等接轨国际的做法,着力优化临时仲裁配套服务。继2024年8月全国首例涉外海事临时仲裁案件在沪作出裁决后,已有10余起案件接续推进,案件类型包括船员管理服务、航运保险、海上货物运输等。上海临时仲裁发展已初步实现从制度供给到首案突破再到面上铺开的新跨越,为我国仲裁法修改提供了实践支撑。

二是完善多元解纷机制。依托上海法院国际商事“一站式”解纷平台,上海仲裁机构可线上向上海法院办理仲裁保全、开具电子调查令,目前已有实践案例并建立常态长效机制。上海仲裁委员会与上海东方国际商事调解院共同发布调解与仲裁对接指引,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与上海贸促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建立调解与仲裁对接机制,融合仲裁与调解两种相互独立的非诉纠纷解决服务,纠纷化解的质效进一步提升。

三是提升服务供给质量。上海仲裁机构制定《证券期货仲裁规则》《航空仲裁规则》《数据仲裁规则》《绿色争议专家评审示范规则》等专业领域争议解决规则,编著《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裁决指引》,发起设立中国(上海)证券期货仲裁中心、数据仲裁中心等专业仲裁工作平台,全面启用涵盖立案、庭审、裁决等全流程的数字化仲裁服务系统并推进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在仲裁审理中的应用,不断提升专业化服务供给。

(三)强化交流互促,推进仲裁国际交流合作的“上海实践”

一是推进海外服务布局,全面提升跨境服务能力。2024年4月,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香港设立上海仲裁机构首家境外分支机构——上海国际仲裁(香港)中心,2025年3月,该机构入选香港律政司公布的《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就仲裁程序相互协助保全的安排》《为来港参与仲裁程序的人士提供入境便利计划》相关资质机构名单,已成功受理2起国际仲裁案件,标的额超过3亿港币。2025年4月,上海仲裁委员会在西班牙马拉加市设立了上海仲裁委员会欧洲中心,同步建设集仲裁、公证、法律查明、经贸政策咨询等为一体的综合法商服务平台,成为护航企业“出海”的海外法商服务枢纽。

二是参与国际规则制定,不断增强国际话语权。近年来,上海仲裁委员会先后获得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第一工作组和第六工作组观察员席位、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特别咨商地位,并获得联合国和平大学与GIOYA高等教育机构联合举办的商业外交高阶联合博士学位项目“国际商事仲裁:规则与实践”课程组织和实施资格。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正式成为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第二工作组、第六工作组观察员,与国际统一私法协会签署《合作备忘录》并成为其保理示范法实施指南工作组观察员单位。上海仲裁机构通过与有关国际组织加强交流合作,积极参与中小微企业信贷、国际保理、电子裁决承认与执行等国际规则制定。

三是打造国际交流品牌,持续扩大国际影响力。上海市司法局创设“上海国际仲裁论坛”“上海仲裁周”等国际交流合作活动,已连续成功举办七届论坛活动,累计吸引来自40余个国家和地区2300余名境内外国际组织、仲裁机构的代表参加。此外,上海仲裁机构每年在境内外举办上百场各类国际仲裁交流研讨活动,使上海成为国际仲裁交流活动最活跃的城市之一。

(四)强化合作共进,形成航运仲裁融合发展的“上海方案”

一是建立航运法律共同体,构建航运法律生态圈取得重要进展。2023年11月,上海市司法局会同市交通委推动成立上海航运法律共同体,目前已汇集来自市有关政府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法学院校、行业协会以及航运企业代表等37家成员单位,以打造面向全球的亚太仲裁中心和提升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建设水平为目标,努力构建政府引导、行业指导、市场主导的航运法律生态圈。共同体自成立以来,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开展交流互访、举办研讨活动等多种方式,在推动仲裁制度规则创新、司法保障职能发挥、海事仲裁与航运保险联动发展、航运法律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为服务保障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是制定国际航运领域标准合同,“上海格式”获得关注认可。近年来,上海仲裁机构加强与有关行业协会、专业机构、高等院校等合作,以“上海格式”为突破口,研究制定了国际航运领域系列标准合同,着力为航运企业提供法律风险防范和争议解决指引。上海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总部与上海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亚太中心、上海海事大学等合作译制并宣传推广由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制定的船舶管理、重大件租船、远洋拖航、标准海上风电场人员转移和支持船租船等4份标准合同中文版,分别设定“上仲格式”“中国海仲格式”争议解决条款。上海仲裁委员会与上海航运交易所、中国潜水救捞行业协会、上海海事大学等合作,研究制定了《上海出口集装箱运价指数(SCFI)挂钩服务合同范本》《国际海运集装箱租赁合同(示范文本)》《船舶污染清除示范合同》《新能源船舶保险合同及条款》等示范合同文本,并设定争议解决机构为上海仲裁委员会,明确在上海进行仲裁的争议解决条款。这些标准合同的制定,助力航运企业在复杂多变的商业环境中规避法律风险、明晰权利义务、提升交易效率。

三是深耕细分领域市场,航空仲裁服务品牌建设成效显著。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发起设立上海国际航空仲裁院、“空中丝绸之路”投资贸易争端解决中心等专业仲裁工作平台,制定了全球首部适用于机构仲裁的《航空仲裁规则》,编制了《航空争议仲裁员名单》,并对外发布国际航空仲裁十大典型案例,积极深耕国际航空领域细分市场,为上海加快建设世界级航空枢纽提供优质仲裁法律服务保障。

(五)强化引育并举,建设国际仲裁人才高地的“上海路径”

一是壮大仲裁人才队伍规模。近年来,上海鼓励和支持仲裁机构从全球范围内选聘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士担任仲裁员和仲裁机构工作人员,着力打造一支专业化、国际化仲裁人才队伍。截至2025年底,上海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总部共有名册仲裁员4363名,其中,外国籍及中国港澳台地区仲裁员共898名,占比21%,来自118个国家和地区,覆盖全部“RCEP”成员国以及80多 个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可以使用40多种语言进行仲裁。从事仲裁案件管理的仲裁秘书中,具有境外学习或工作经历的人员占比40%,可同时使用中文和英语作为工作语言的人员占比70%。

二是形成仲裁人才储备体系。一方面大力培育选树领军人才,组建上海国际仲裁专家库,遴选和发布两批65名专家名单,推荐多名入库专家担任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和调解中心仲裁员、调解员,2名仲裁人才分别入围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另一方面大力推进后备人才培养。推动复旦、华东政法、上海政法等高校和上海3家仲裁机构实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国际仲裁)研究生联合培养项目。

三是健全仲裁人才培养机制。上海仲裁协会创办“上海仲裁公开课”“对话仲裁员”“上海仲裁沙龙”等品牌活动,开展仲裁业务培训和交流研讨。上海仲裁委员会专门设立上海国际仲裁学院,邀请国际著名仲裁员杨良宜担任院长,通过线上平台面向全社会免费开设公益“涉外法治系列课程”,已向700余位学员发放“上海仲裁委员会涉外法治人才通识认证”证书。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打造“上海国际仲裁会客厅”平台,邀请国内外知名仲裁专家、法官、律师等交流分享经验,已举办30余期系列活动。

改革经验和启示

上海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的改革实践,是党中央和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部署在仲裁领域的生动体现,在把准定位、凝聚合力推动改革发展的过程中,有如下经验和启示。

一是坚持制度创新与深化改革相结合。上海不断加强制度供给,构建起“政策文件+地方性法规+行动方案”多层次的制度保障体系,推动仲裁发展环境持续优化,促进仲裁业务健康快速发展。

二是坚持对外开放与内生驱动相结合。上海在全国率先推进仲裁业务对外开放,加强与国际组织、境外仲裁机构等交流合作,在丰富上海国际仲裁服务供给的同时,也引入了国际先进的仲裁理念、规则。同时,积极培育本土国际一流仲裁机构。“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提升了上海仲裁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为我国仲裁国际化发展探索出了新路。

三是坚持人才引领与科技创新相结合。上海通过选树本土仲裁领军人才、选聘境内外优秀人才担任仲裁员和工作人员、联合高校培养国际仲裁专业研究生等方式,构建起从仲裁后备人才到领军人才的完整培育体系,引育了一支高水平、国际化的仲裁人才队伍。同时,上海积极推进仲裁数智化平台建设,开发并上线了全流程的在线仲裁服务系统,不断以科技赋能办案,提升质效。这种“人才+科技”双轮驱动模式,既夯实了仲裁事业发展根基,又提升了仲裁服务能级和水平,为持续推进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专家点评

在制度设计上领先一步 在规则制定上优化一步

沈伟

仲裁是国际通行的纠纷解决方式,是优化营商环境重要一环,也是制度型开放重要内容。2026年3月1日起,修订后的仲裁法将施行,这对于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提高我国仲裁公信力和国际竞争力,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具有重要意义。

上海是我国率先开展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的城市之一,早在2015年就提出要加快打造面向全球的亚太仲裁中心。2019年1月2日,上海市委深改委审议通过了全国首个关于仲裁的省级重大改革性文件《关于完善仲裁管理机制提高仲裁公信力加快打造面向全球的亚太仲裁中心的实施意见》,提出加快推进仲裁工作改革发展,加快建设亚太仲裁中心;着力加强仲裁制度创新供给,着力加大仲裁专业人才培养,着力提升仲裁行业国际化水平,充分激发仲裁机构发展动力和活力。自2022年我国开展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试点以来,上海已成为我国境内仲裁机构资源最集中最丰富的城市和国际仲裁走进中国、中国仲裁走向世界的重要窗口。

世界银行《跨境投资报告》将仲裁作为评价投资环境的重要内容,结合正在不断优化的营商环境,上海以专业化、国际化和高效化的新姿态全面融入国际市场,力争成为“国际仲裁之都”。美国伟凯律师事务所和英国女王玛丽学院联合市场调查显示,上海已经成为国际商事仲裁界和国际商界的全球十大仲裁地之一。这与上海近年来在仲裁领域强化立法、政策等制度供给,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推进仲裁对外开放,加强仲裁制度改革,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提升仲裁专业服务质量密不可分。上海不仅在全国较早地通过地方性仲裁立法《上海市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条例》、实施上海仲裁委员会机构改革、落地临时仲裁方案、主动引进多家境外仲裁机构入驻上海、鼓励上海仲裁机构境外设立分支机构,而且还积极参与商事仲裁的国际立法和规则引领,深度参与国际商事仲裁人才培养,搭建“上海仲裁周”“上海国际仲裁论坛”等平台,已经在亚太乃至全球树立了上海仲裁的品牌效应。

当前,国际商事仲裁界的竞争更加白热化。伦敦、巴黎、香港、新加坡等地正通过修改仲裁法和优化仲裁规则为当事人提供更优的仲裁服务,继续保持在仲裁界的知名度和认可度;印度、澳大利亚、日本等国也通过设立国际争端解决中心等方式“另立山头”。国内主要仲裁机构之间的竞争也相当激烈,北京、深圳、广州等地的仲裁机构正通过各种“走出去”“引进来”的方式做大做强品牌效应。上海要继续在“仲裁界”赛跑中领跑,需要进一步通过规则、平台、机制多管齐下的方式为国际国内商界提供质优价美的仲裁服务,在制度设计上领先一步,在规则制定上优化一步,使上海成为更加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的国际商事仲裁首选之地。

(作者为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特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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