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金健米业(600127)发布公告,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全臻、时任总裁、代董事长陈伟、时任副总裁吴飞、时任财务总监马先明被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
经查,2020年至2022年,公司的原子公司金健农产品(营口)有限公司与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14笔贸易业务全部为空转循环贸易,无实物流转且缺乏商业实质,收入不应确认。
此外,2020年,金健营口公司与两家公司的4笔贸易业务实际为代客户竞拍国家临储粮或储备粮业务,相关风险均由客户承担,不应采取总额法确认收入。
上述两个事项共导致公司2020年至2022年度虚增营业收入2.28亿元、2.66亿元、9296万元,分别占当年营业收入的3.98%、3.96%、1.45%;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10.43 万元、31.04万元、7.16万元,分别占当年利润总额的0.31%、-1.19%、-0.16%。
2025年前三季度,金健米业实现收入23.73亿元,归母净利润12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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