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2月4日丨凌云股份(600480.SH)公布,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云集团”)通知,凌云集团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对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6〕498号)(以下简称“《无异议函》”),凌云集团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上交所挂牌转让条件,上交所对其挂牌转让无异议,并在《无异议函》中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凌云集团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5亿元的可交换公司债券,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方式,凌云集团应在《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按照报送上交所的相关文件组织发行。《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本公告日,凌云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3.9亿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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