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关于规范网络名人账号行为管理的通知》《网络名人账号行为负面清单》的发布,为进一步加强网络名人账号常态化管理,规范网络名人的网上行为,防范不当网络言行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划定了清晰的边界。
![]()
武丹/制图
作者|陈宇超
责编|薛应军
正文共2978个字,预计阅读需9分钟▼
2025年12月25日,中央网信办秘书局印发《关于规范网络名人账号行为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发布《网络名人账号行为负面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就低俗媚俗、价值导向失范、传播不实信息、歪曲解读政策和公共事件、鼓动群体对立、开盒挂人、组织约架论战、引流黑灰产等13类行为划出红线,明确要求平台对照清单健全社区规则、用户协议,“依法依约”加强对发布信息、直播互动、开设话题等行为的管理。同时,要求属地网信部门强化指导监管、督促落实。
《通知》及《清单》的发布,为进一步加强网络名人账号常态化管理,规范网络名人的网上行为,防范不当网络言行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划定了清晰的边界。它把一些长期困扰平台治理的“黑灰区域”问题,转化为可识别、可判断、可处置的规则场景,推动治理从运动式整治转向制度化、常态化。更重要的是,它向社会释放了一个清晰信号:流量可以带来影响力,但影响力必须与责任相匹配;越是“粉丝”数量大、社会关注度高的网络账号,越应当守住底线、规范网上言行、合理使用影响力。
为何要对网络名人“划边界”:高影响力意味着更强的社会溢出效应
网络名人账号的传播效应具有明显“放大器”特征:同样一句话、同样一条视频,从普通用户口中发出或许影响力不大,但从网络名人账号发出却可能迅速形成舆情漩涡。《清单》所界定的内容,集中回应了高影响力账号在实践中所呈现出的突出风险形态。
一是不实信息与伪知识更容易误导公众。《清单》明确禁止“传播伪科普、伪史学”等伪知识,禁止虚构夸大产品或服务效果,禁止未作标注的摆拍演绎、编造剧情混淆视听。对网络名人而言,流量往往可以直接转化为商业利益,但需要注意的是,内容真假牵动公共判断与市场交易,更须把“真实性”“可核验”作为不可逾越的底线。
二是公共议题被情绪化、对立化加工,可能更容易侵蚀公共理性。《清单》针对“断章取义、对立解读国家大政方针和政策法规”“拼凑剪辑歪曲公共事件”“发起所谓民意投票调查操纵认知”等作出明确禁止,目的在于防止以“剪刀差叙事”制造撕裂,以“带节奏”消解网友对网络名人的信任。
三是个人信息侵害与网络暴力链条化更易演变为现实伤害。《清单》专列禁止“随意开盒挂人”,直指发布、传播他人姓名、照片、身份证号、行踪轨迹、住所等隐私信息并引发网暴的行为。近年来,网络暴力问题受到社会高度关注,《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已从预防预警、账号处置、权益保护等方面建立制度框架,《清单》在操作层面进一步钉牢“开盒—网暴”高危链条监管。
四是以影响力给黑灰产引流社会危害性更强。《清单》对“征集负面线索用于抹黑攻击、敲诈勒索”“号召粉丝聚集干扰公共秩序”“凭借网红身份实施利益要挟”“隐蔽从事赌博、诈骗、水军、传销等黑灰产”作出明确禁止,其实质在于堵住“流量变现”可能滑向违法犯罪的通道。归根到底,划边界不是要把网络名人“特殊化”,而是要把其影响力“责任化”:享受流量红利的同时,必须承担更高标准的注意义务、合规义务与示范义务。
“负面清单”立足既有规则,实现从原则到场景的转化
有人担心,负面清单会不会变成“口袋化管理”?答案是——不会。《清单》明确嵌入既有法规范体系之中,至少沿着三条主线可以实现与有关法律法规的衔接。
第一条主线是内容生态治理。《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确立了网络内容生态治理的基本目标、机制与要求,为平台处置违法和不良信息提供制度基础。负面清单则把“违法不良信息”的典型风险形态进一步具象化,便于平台在审核、推荐、直播互动、话题运营等关键环节进行规则嵌入,使其实现从原则到场景的转换。
第二条主线是账号信息与身份治理。《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要求加强账号信息真实性、重点领域账号管理等,其核心在于把“账号是谁”管清楚。负面清单则聚焦“账号在做什么、影响力怎么用”,尤其明确禁止仿冒身份、杜撰经历、伪科普等行为,形成了“账号信息—账号内容—账号行为”的闭环管理逻辑:信息不真,内容必偏;内容失真,行为必越界。
第三条主线是“自媒体”常态化管理。中央网信办发布的《关于加强“自媒体”管理的通知》要求严防假冒仿冒等行为,强化资质认证展示、规范信息来源标注、对虚构内容加注标签等。《清单》禁止“开展无资质运营”(荐股投资、医疗售药、职业中介、新闻采访、讲经传教等)、“传播不实信息”等,正是对重点领域专业内容风险的再强调、对平台主体责任再压实。因此,负面清单的制度定位更像一把“治理尺子”:一端连接现行规则与法律责任,一端连接平台社区规则与用户协议,通过“依法依约”把治理落到日常、落到细处。
常态化治理重在落实:压实平台责任,规范处置程序
立规则只是第一步。《通知》及《清单》能否常态、有效、稳定运行,关键在于平台能不能把清单转化为可执行的制度。在此基础上,至少有三点值得进一步加强。
其一,“网络名人”识别与分级要更加透明、可预期。不同平台、不同赛道的影响力结构差异显著:有的靠粉丝量,有的靠转发扩散,有的靠直播间成交。平台宜在合规框架下形成可解释的分级标准(粉丝规模、触达能力、商业化程度、MCN绑定等综合指标),并公开适用逻辑,减少“泛化适用”带来的不确定性与争议。
其二,处置要坚持“梯度治理+程序保障”。《清单》既包含赌博诈骗引流、敲诈勒索线索征集等高危违法风险,也包含价值导向等需要更精细判断的情形。对于前者,应强化快速处置、证据留存,必要时应联动执法;对于后者,要注重规则明示、事先提示、纠错机会与申诉复核,避免“一刀切”误伤。程序正义不是“降低效率”,而是提升治理公信力与可持续性的前提。
其三,治理要从“管单条内容”走向“管链条与组织化”。实践中,有的问题并不发生在某一条视频,而是发生在“矩阵账号—引流群组—交易变现”的链条中。《清单》已点明“隐蔽从事黑灰产”“利益要挟”“征集负面线索”等风险形态,下一步,要靠平台在账号关联识别、跨账号协同处置、直播带货与付费社群合规审查、异常引流监测等方面补齐能力短板。
基于上述逻辑,建议把四类举措嵌入平台日常机制:一是规则体系化。将《清单》转化为可执行条款与典型案例库,明确证据要件、处置梯度与恢复机制,并动态更新。二是建立标注与解释机制。对演绎摆拍、争议信息、专业建议强化显著标注并对来源进行提示,把“可追溯”作为降低风险的重要工具。三是强化高危风险联动治理。围绕开盒、网暴、敲诈等建立更快速的投诉受理、证据保全与联动处置机制,与《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的预防预警、账号处置、权益保护要求形成衔接。四是强化属地监管与行业自律协同。推动MCN机构、行业协会开展合规培训与内部审核,让“事后惩戒”更多转化为“事前合规”。
总体来看,网络名人网络行为治理不是“消灭流量”,而是让流量守法、让影响力向善。《通知》《清单》的发布在于,以更清晰的红线推动平台压实主体责任,以更具有执行力的制度推动治理回归常态。只有把边界立起来,把责任压下去,才能让网络空间既有活力又有秩序。
(作者单位: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